第338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2頁,共2頁

「你的意思是說,孩子是在別的地方摔傷,然後被扔進了水裡?」趙局長說,「就根據這麼個所謂的致傷工具推斷,就下這麼大膽的結論,你比我更大膽吧!」

「我當然是有依據的。」我指著幻燈片說,「你們看,死者胃部的情況。淤泥只到了賁門,卻沒有進入胃底。按理說,生前入水,會有劇烈的吞嚥動作,怎麼可能不把淤泥嚥到胃裡呢?只有一種可能,死者在落水的時候,生命體徵已經很微弱了,呼吸、吞嚥的動作都不劇烈,又沒有意識來求生,所以吞嚥的動作只把淤泥嚥到了賁門的位置,而只需要有一點兒呼吸,淤泥就很容易堵塞整個呼吸道。」

「有道理。」小楊第一個贊同我的觀點。

「綜上所述,」我說,「死者是先撞擊頭部導致昏厥,然後被人拋進了水裡,最終吸入性窒息而死亡。那麼,他為什麼會撞擊到頭部,而且撞擊得這麼厲害呢?我檢查了死者的面部,他的下領緣有出血。」

「被人扇了耳光?」曹支隊插話道。

我點點頭,說:「對,這裡的損傷,最常見的就是扇耳光。當然,這一巴掌可不輕,直接把孩子打飛了,然後頭部直挺挺撞上了硬物。

「可是你為什麼會懷疑是金凡做的?」趙局長說,「即便他打傷了孩子,也不至於把孩子扔進泥潭裡淹死吧?」

「我一開始就懷疑金凡。」我說,「第一,從損傷看,沒有三傷,沒有明顯的搏鬥,只有耳光。這樣的損傷,一般都是家長教育孩子導致的,不會是其他人加害所致。第二,金凡說死者離家前,飽飽地吃了一頓飯,而在我看來,他頂多吃了一口。」

「什麼?這就是在解剖室,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嗎?」陳詩羽問道。

我點點頭,說:「對。法醫觀察胃內容物,絕對不是隻看有多少量。很多人認為,是根據胃內容物的量來推斷死亡時間,其實不然。如果僅僅根據量來推斷,那麼吃得多的人和吃得少的人當然會有分別嘍。其實,法醫不僅看胃內容物的量,更重要的是看消化程度。同樣是米飯,進入胃內,在一個小時內它還是米飯,但是等到三四個小時以後,不僅胃內食物排了出去,更重要的是在胃液的消化作用下,食物的形狀發生了變化,食物會變成‘食糜’,觀察‘食糜’的消化程度,才是法醫判斷死亡時間的重中之重。」

「原來如此。」陳詩羽說,「死者的胃內米飯和青菜都還是原來的形狀,根本沒有嚴重的消化程度,所以死者根本就不是末次進餐後很長時間才死的,而是他本身就只吃了一點點。」

「小羽毛還是很聰明的。」我笑著說,「然而,金凡卻一口咬定,死者上路前是吃得飽飽的,這不僅說明他在說謊,而且還說明他有一個心理躲避點,就是吃飯。我懷疑,最終引發慘劇的原因就是吃飯。」

「這……這證據不足啊。」趙局長說。

「放心,沒有充分的證據,我是不敢亂說的。」我說,「第三,我們之前說了,孩子是昏迷後被扔進水裡的,而不是騎車入水的,死者的會陰部沒有任何損傷也說明他當時並沒有在騎車。那麼,把孩子扔進水裡後,還要把腳踏車扔進水裡,肯定是一個偽裝,而這個偽裝只有金凡可以做到。」

「這個我贊同。」趙局長說。

我接著說:「第四,也是最重要的證據,就是這個致傷工具。我們藉口去金凡家裡轉了一圈,終於找到了類似的五角星。」

說完,我指著幻燈片上的一個傢俱說道:「這就是金凡家裡的電視櫃,櫃子的一角就有凸起的五角星裝飾,我量了,大小和死者頭皮上的印痕吻合。」

「這確實是一個確鑿的證據。」趙局長說。

「當然,我也順便看了他家的垃圾桶。」我說,「垃圾桶裡有米飯和青菜,性狀和死者胃內的一致。這更加說明死者的死很有可能和這頓飯有些關係,也更加說明了金凡說的吃得飽飽的、狀態正常什麼的,都是謊話。」

「我還有個問題。」小楊說,「我記得泥水塘旁邊只有車輪印,如果是金凡乾的,他的足跡應該會在附近出現啊。」

「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這樣回答。」我說,「第一,你們當時一心找人,所以並沒有在意痕跡物證。第二,如果金凡是站在車輪印的旁邊,我看了,那是一塊雜草地。有雜草的襯墊,沒留下能夠讓你們注意到的足跡,也是正常的。第三,金凡作為一個刑警的家屬,既然知道偽裝現場,自然也不排除他後期毀滅痕跡物證。」

「現在要做的,第一,對金凡進行突擊審查,務必在今晚取得審訊上的突破。第二,突破後委婉地把情況告知李支隊,並派專人二十四小時陪護,防止她有過激行為。」趙局長站了起來,正色道,「謝謝你們幾位,真是幫了我們大忙。」

「不客氣,我們等著你的好訊息。」我說。

一夜的審訊順利結束,我們也於第二天一早趕回龍番。

審訊的結果不出所料,這一樁慘劇是由一頓飯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