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1頁,共2頁

除此之外.屍體上就沒有開放性創口了。閉合性損傷,也只有頸部還可以看到一些皮膚淤青。死者被人掐扼頸部,這一行為是可以確證的。屍體上確實沒有任何威逼傷、抵抗傷和約束傷。

「皮下肌肉有一些出血,但是並不是很嚴重。」肖大隊說,「舌骨和甲狀、環狀軟骨都沒有骨折,說明掐扼頸部的力量倒不是很大。」

「死者這麼孱弱,不需要多大的力量就會窒息的。」我拿起死者的雙手,看到十指的指甲都是烏青的。

「我們也不否認死者有機械性窒息的徵象。」肖大隊說,「但是死者屍體上的破裂口出血較多,說明是生前損傷,那樣的失血更容易引起死亡。」

「可以下失血和窒息合併致死的結論。」我說,「這樣更科學一些。」

肖大隊點點頭。

當然,具體死因鑑定該如何出具,在本案中並不影響案件偵查和審判。

我和大寶合力掰開死者的雙腿,檢查屍體的會陰部。她的會陰部確實沒有任何損傷,而且很乾燥,不像是遭受過性侵害的樣子。但是,她的肛門口卻黏附了很多黃黑色的汙漬。

「死者可能有大便失禁啊。」我說,「你看,現在還能看到痕跡。」

「你是說,現場的大便,是死者的?」肖大隊說。

「很有可能!」我說,「在工具間裡解大便,這個確實不好用正常人的思維來解釋。而目前看,現場的排洩物,應該是死者所留。畢竟人在機械性窒息的時候,很有可能導致大小便失禁。啊,對了,現場還有很多幹了的汙漬,那應該就是小便失禁。」

「那麼,就無法證明趙大壯是用大便來干擾警方視線了?」陳詩羽說。

「這個推理本來就不能夠成立,太不合常理了。」我說。

我用剪刀挑開原本已經縫好的縫線,切口處立即翻出深紅色的肌肉和黃色的皮下脂肪。

屍體的胸腔是已經解剖的樣子,胸骨已經被取下,現在重新被放在胸口。

我取下血淋淋的胸骨,暴露出了死者的胸腔。胸腔裡,粉紅色帶著一些黑色紋理的肺臟呈現在視野裡,右側的肺臟明顯比左側的要小。

右側肺臟沿著中間的支氣管被切開,可見在首次解剖的時候,右肺已經被法醫取了下來,進行觀察、固定證據。

「你們是直接取下肺臟進行觀察的?」我問,「為何沒有‘掏舌頭’,把整個心肺以及氣管、喉頭取下來?」

「沒有這個必要啊。」肖大隊說,「我們在原位觀察了,頸部的外力只導致了淺層肌肉的出血,深層肌肉都是好好的,也沒有喉部的骨折,所以沒必要取下來。」

「‘掏舌頭’並不只是用作觀察喉部損傷或其他特徵,還可以提取一些痕跡物證。」我說,「我記得你們是15日下午進行屍檢的,那時候死者剛好死亡十幾個小時,是屍僵最堅硬的時候,尤其是下頜關節,幾乎是人力所不能掰開的。我看屍體的牙齒、口唇都是完好的,死後損傷都沒有,說明你們也沒有撬開死者的口腔。那麼,你們的口腔擦拭物是怎麼提取的?」

我想到現場次臥室的情況,那皺縮的墊被,還有紙簍裡的少量疑似嘔吐物。

「哦……」肖大隊回憶了一下,說,「他們好像是用棉籤,沿著死者緊咬的牙齒,提取了頰黏膜的擦拭物。」

「口腔擦拭物重點是舌根、上頜和會厭部。」我說,「擦頰黏膜,很有可能提取不到應該存在的東西。」

「可是以前對於女性屍體,我們通常都是這樣取材的。」肖大隊說,「畢竟是常規取材,所以也不會太苛求。」

「別的屍體這樣提取是做一個常規排除。」我說,「但是這個屍體,很有可能被強迫實施非正常體位的性行為。所以,口腔擦拭物就顯得尤為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