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2頁,共2頁

我點點頭,說:「被子上是有血的,但是這些血卻沒有被沾染到床單上,這是為什麼?」

「對啊!我怎麼沒有想到?」吳響插話道。

我說:「只有一種可能,就是被子被重新放回床上的時候,血跡已經幹了。」

「幹了?那麼多血,幹了的話至少也得一個小時吧?」吳響說。

我點點頭,說:「差不多。現在問題來了,在這一個多小時中,兇手在做什麼?」

「打掃現場。」吳響說。

我搖搖頭,說:「不。現場是用水沖洗地板,然後拖擦的。但是被子上並沒有汙水的痕跡,也沒有血液被水沖淡後浸染的痕跡。說明兇手在打掃現場的時候,被子已經重新回到了床上。」

「那兇手在做什麼?」強局長問。

我說:「開始我也想不通,後來到了現場,看到了電視、電腦,想起之前說過,現場的電腦和電視是同時開啟的狀態。根據這一疑點,我認為兇手很有可能是在上網。上網做什麼呢?尋找毀屍滅跡的辦法!」

「強姦、殺人、掩蓋屍體、上網尋找滅跡辦法、把被子掀開、打掃現場。」強局長說,「你還原的這個現場過程,我很認可。可是為什麼他要在打掃現場的時候把被子重新拿開呢?」

「很簡單。」我說,「被子鋪在地上會掩蓋部分血跡,擋事兒了。」

「那麼,你還原出的這個過程,又能說明什麼呢?」吳響問。

我說:「這個過程的關鍵點是上網尋找滅跡方法,然後照搬照抄地施行,以至於形成了拭去現場血跡這個沒有意義的動作。這個行為,說明兇手在殺人後,不知道該怎麼辦,說明他沒有反偵查能力,而且心智並不是非常成熟。這說明兇手應該是一個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吳響問,「可是未成年人怎麼會強姦呢?怎麼會和平進入現場呢?」

「這樣看,我們抓錯人了?」強局長幽幽地來了一句。

「你們都抓人了?」我問。

強局長點點頭,說:「dna實驗室檢出死者陰道內的精斑後,就上網進行了比對。很快,這個精斑和一個曾經受過打擊處理的人比對同一。而這個人,就是楊燕的那些固定嫖客中的一人。很巧,這個人就是報案人包林傲。當時我們認為他之所以報案,是因為賊喊抓賊。人到公安局後,就一直在喊冤枉。他承認自己在23日晚上十一點,按照約定去楊燕家和楊燕發生了性關係,支付了兩千元后就離開了。離開的時間是晚上十二點。」

「根據死亡時間,這個時間,楊燕確實還沒有死。」吳響說,「目前看,應該是深夜一點到兩點之間死亡的。」

「重點是這個包林傲是個有前科劣跡的人。」我說,「一來他這個年紀了,二來經過打擊處理會有經驗,不會出現現場這麼幼稚的行為。他確實應該是被冤枉的。」

「那麼,下一步我們該如何去查?」強局長問道。

我摸了摸下巴,說:「未成年人,怎麼會想起來做強姦案件?這讓我突然想起一個星期之前,我們正在偵辦的那起‘清道夫專案’。」

「哦?說說看。」強局長饒有興趣。

我說:「‘清道夫專案’在一星期之前發生了第五起。這一起與以往不同,有一個目擊證人目睹了兇手殺死被害人的全過程。你們知道這個叫作狗蛋的孩子,為什麼會目擊到這一切嗎?」

大家都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