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1頁,共2頁

我說:「但是大家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這兩種可能性都不能解釋。」

大家又都露出好奇的眼神。

我說:「兩名老人都是在中心現場就寢,對吧?兇手不管怎麼進入中心現場,殺人都要有先後順序,對吧?狹小的空間裡,不可能進來兩個兇手,對吧?」

大家又紛紛點頭。

我接著說:「根據法醫檢驗,兩名死者的頭部都處於固定位置,被連續打擊。這樣打擊,是需要一定時間的。那麼兇手在殺甲的時候,乙在做什麼?」

大家開始議論紛紛。

我說:「鄭金氏死於銳器砍擊,鄭慶華死於鈍器打擊,但是鄭慶華身上也有銳器傷。為什麼兇手把鄭慶華砍倒後,換了並不順手的磚頭呢?為什麼不用銳器直接砍擊呢?只有一種可能,他的銳器出現了問題,捲刃了,或者刀刃和刀把兒脫離了。既然工具出現了問題,他就不方便再用銳器殺人,所以我們推斷兇手是先殺女,再殺男。刃柄分離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因為我們判斷鄭慶華並沒有和兇手進行正面衝突,也就是說,沒有搏鬥,只有逃避。在追逐砍擊的過程中,因為有大力的揮舞動作,菜刀的刃柄是很容易分離的。而且,我們在屍體上,也沒有發現捲刃刀形成的砍痕。」

大家點頭認可,趙局長拿起電話,走出門去。

我清了清嗓子,等趙局長重新返回會議室後,接著說:「既然在門口砍擊了鄭金氏,而且是連續砍擊,幾十刀啊,那麼長時間,鄭慶華在做什麼呢?從鄭慶華的衣著情況看,鄭慶華應該是正在洗腳的時候,穿了外衣、外褲。那麼,難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在被砍擊的時候,還能從容地穿衣服嗎?你們調查不是說兩人感情極好嗎?這種危難時候,鄭慶華會坐視不管?」

「有道理啊!」趙局長恍然大悟,「我們確實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

「不管兇手是為了什麼殺人。」我說,「開始我們都先入為主地認為兇手敲門入室,進了門簾後殺人。現在怕是要推翻這個推斷了。」

「那麼,你是什麼意見呢?」趙局長問。

我說:「開始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聯想到了屋外的火堆,客廳的燈光,現在總算是想通了。」

我喝了口水,接著說:「根據我們發現的各種痕跡、情況,綜合起來,只有如下一種可能,能解釋現場的所有現象。兇手在七點半的時候,點燃了屋後的秸稈堆。點燃後,火堆應該有火光、有煙味。或者兇手也可以喊叫著火了。那麼,兩名老人會是什麼反應?」

「起床滅火。」大寶說。

我說:「兩名老人都是處於已經上床了的衣著狀態,鄭金氏披了件外衣,鄭慶華正在洗腳,穿了外衣外褲。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大家都搖頭。

我說:「女人可能是披了外衣出門確認著火的情況,而男人正在洗腳,因為火在屋外,也不至於十萬火急,所以他有時間穿好外衣外褲,去滅火。那麼,去滅火需要工具吧?灶臺旁邊有水桶,當然,水桶肯定不夠,還需要掃帚之類的東西。大家忘了客廳裡的工具嗎?那裡面的掃帚就有被移動的痕跡,而且有少量被燒灼的痕跡。」

「你是說鄭慶華去客廳拿了掃帚去滅火?」趙局長說。

我點頭說:「兩名老人感情很好,肯定會互相幫助。鄭慶華拿著掃帚在屋後滅火,而鄭金氏拎水滅火。鄭金氏潑完水後,肯定要回到中心現場取水,那麼這個時候,大門肯定是開著的。兇手就是這個時候進入了現場,在中心現場直接砍擊鄭金氏,鄭金氏倒在小方桌上後,兇手連續砍擊她的面部,導致她死亡。」

「對啊。」大寶說,「解釋不了同時殺害,就應該用逐個擊破來解釋。」

「那一小堆秸稈燒不了多少時間。」我接著說,「鄭慶華撲滅火焰後,肯定還在納悶鄭金氏為何沒再拎一桶水出來。他回到家,把掃帚放到原處。這個時候,他可能聽見了異響。所以,他連燈也沒關,就來到了中心現場。兇手可能此時還在砍擊鄭金氏,也可能潛伏在中心現場。所以鄭慶華進入中心現場後,兇手繼續追砍鄭慶華,直到鄭慶華被砍倒在灶臺附近,而此時鄭慶華並沒有死,兇手的刀刃可能脫離了刀柄。所以兇手操起灶臺旁邊的一塊磚頭,打擊鄭慶華的頭部,導致他死亡。然後,兇手把磚頭扔進還有小半桶水的水桶裡,離開現場。」

「漂亮!」趙局長嘆道,「這個分析,就把之前我們的很多疑惑全部解釋了,那麼,通過現場重建,能不能框定一下偵查範圍呢?」

「既然不選擇敲門入室,而預謀了這種計策來騙開死者家門,肯定不會是很熟悉的熟人了。之前你們調查沒有明顯的矛盾,那麼就應該是隱形矛盾。」我說,「這不太好調查,但是有個問題,如果死者屋後著火,連幾百米外的村民都有所發現,他的鄰居就一點兒都沒有發覺嗎?」

「有道理!」趙局長說,「鄭家只有一家鄰居,兩家房子不遠,按理說,他們應該知道著火的情節啊,可是鄰居的老兩口雙雙否認知道隔壁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