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1頁,共2頁

黃支隊長搖搖頭。

我說:「抽不抽菸很難通過肺臟的顏色看出來,這方面,空氣汙染的程度比吸菸厲害多了。」

說話間,我們已經取出了屍體的心臟。左心室上有一個破裂的小口,心包對應位置因為刺切,破裂口比心臟上的大得多,所以血液可以直接從這麼小的創口裡噴濺出來,沒有受到心包的阻隔。而滯留在心包裡的血液,則造成了心包填塞。

「創口貫穿心室壁,貫穿室間隔,但是並沒有貫穿整個心臟。」我說,「這把刀可不短啊。」

「而且你看,」大寶翻過死者胸部的皮膚說,「從皮膚的創口看,兇器很薄,和上一起案件一樣。」

傻四被殺案中,兇手是用切頸的方法來殺人的,和刺心有所不同,但是從兩起案件中不同的損傷看,似乎可以指向同一種兇器。

「兇器不是很長,但是也可以刺到心臟了,至少有個七八釐米吧。」我說。

大寶說:「而且胸部皮膚創口復原後,可以看到創角有撕裂的徵象。」

我微微一抖,趕緊用紗布擦乾淨創口周圍,說:「確實,有撕裂。」

「有撕裂怎麼了?」林濤在一旁好奇地問。

黃支隊長說:「如果是銳器創,至少有一個創角是銳利的,就是被切開的,而不是被撕開的。如果像這個創口,邊緣整齊,創角又有撕裂徵象,只能說明兇器的前面有刃,後面沒刃。」

黃支隊長的話音落定,我們不約而同地看向我手中的那把手術刀。

手術刀的前段是刀片,有刃,而後段是刀柄,無刃。手術刀很薄,但是很鋒利。手術刀比一般小水果刀要長。手術刀的刃寬很窄。

一切徵象,都指向兇手使用的兇器是手術刀!

「手術刀是工作的利器,卻不是殺人的利器。」黃支隊長說,「若不是兇手找的位置很準,不可能一擊致命。」

「但是,手術刀像是一種象徵。」我幽幽地說。

「戴我們的乳膠手套、穿我們的勘查鞋套、用我們用的手術刀。」林濤說,「兇手是想告訴我們什麼呢?」

「還有‘清道夫’那三個字。」大寶說。

大寶一語讓我從沉思中驚醒,我說:「趕緊把這邊的事情料理清楚,趕回去看看峰嶺市的案子怎麼樣,我們要回去找吳老大談談筆跡的問題。」

專案會議室裡,黃支隊長首先宣讀了一條省廳的命令,說是鑑於兩起案件的作案手段、侵害物件等問題高度統一,所以決定併案偵查。專案組指揮長由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總隊長親自擔任,兩地的支隊長擔任副指揮長,兩地分別抽調若干警力專門進行該案的偵查。這起案件被命名為「清道夫專案」。

我語速飛快地分析道:「本案和龍番市的案件可以串並,兇手使用了乳膠手套、勘查鞋套作為掩護,用手術刀殺人。兩個受害者身上都沒有抵抗傷,是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遭毒手的。這說明兇手可以很輕易地讓人失去警惕心,但是這種本事是靠欺騙,而不是藥物或者暴力,因為兩個死者都沒有中毒,頭部也沒有遭受打擊。還有個問題我沒有想清楚,若想找到準確的位置,在那種黑燈瞎火的情況下,必須去摸,摸到三四肋骨間隙才可以下刀,所以如果被害人是在睡夢中遇害,這一點就沒法解釋。尤其是,老李頭的衣服是敞開的,有可能是兇手為了方便下刀才把他的衣服解開的,如果受害人當時很清醒,為什麼會一點兒提防都沒有呢?」

「戴手套、鞋套,被害人還會沒有提防?」黃支隊長問。

我說:「究竟是用了什麼辦法,我們也不得而知,只能猜測,在當時的光線條件下,被害人看不清楚。兇手挑釁警方的目的很明顯,可能是在炫耀,也可能是變態。但是之所以用有象徵意義的手術刀作為兇器,說明兇手很有可能是醫生或是公安人員。」

「結合起來就是法醫了吧。」陳詩羽說。

我沒接話茬兒:「介於兩起案件分別在兩地,下一步要排查這幾天雲泰市的住宿記錄,看有沒有醫生或公安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