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扼頸動作,但不是機械性窒息死亡。」周科長說,「那說明了什麼呢?」
「呵呵。」我笑了笑,繼續開啟開顱鋸,說,「說明這個扼的動作,只是一個約束性動作。很簡單,兇手用一隻手掐住死者的脖子,讓其不能活動。」
隨著鋸線的交錯,屍體的顱蓋骨應聲掉落,暴露出了粉紅色的硬腦膜。
機體死亡後,組織細胞失去生活機能,因為酶的作用,會發生組織溶解的現象,也就是自溶。腦組織是最先也是最容易發生自溶的組織,所以,在我們剪開硬腦膜後,一坨腦組織就像麵糊一樣流淌了出來。
「快,照相、錄影!」我一邊用顱蓋骨接住流出來的腦組織,一邊對林濤說。
「我們可以看到,額部腦組織的顏色比其他部位腦組織的顏色要深很多。」我說,「正常腦組織自溶後,呈現淡粉紅色,但是額部腦組織卻是暗褐色,說明之前這個部位有大量出血。」
「真的是命案哦!」大寶一隻手用止血鉗鉗著屍體的胃組織,另一隻手用湯勺舀出一勺胃內容物,說,「死者的胃裡沒有溺液!」
第三章
沒有發現死者有明顯的窒息徵象,胃內也沒有溺液,所以即便是內臟器官腐敗,也可以判斷出死因不是溺死。也就是說,他肯定是死後被人拋屍入水的。結合死者的面部有挫裂創,以及腦組織有出血,可以判斷死者是被鈍器反覆打擊面部,導致腦組織挫傷出血而死亡的。
「匪夷所思。」我低聲說道,「一般重度顱腦損傷導致死亡,都是頭面部有較為嚴重的損傷和骨折。而這個死者的顱骨沒有骨折,我們剛才推斷的工具也是個質量較輕的工具,這隻有一種解釋,就是兇手拿了個不順手的、質輕的工具,用很大的力量反覆打擊死者面部。因為是面部而不是頭部,所以力量會有傳導減弱,那麼造成這種程度的顱腦損傷,必須是頻繁多次打擊,可能是幾十次,也可能是上百次打擊。」
「這說明了什麼呢?」林濤問。
我搖搖頭。
大寶說:「深仇大恨?預謀作案?」
「不會。」周科長說,「哪有預謀好了作案,卻帶個不順手的工具呢?」
「是啊。」我深思了一會兒,說,「這種圓弧形的、質量輕的工具會是個什麼東西呢?是事先準備的?還是隨身攜帶的?」
「即便是激情作案,用隨身攜帶的工具,也不應該打擊面部啊。」周科長說,「打擊面部這麼多次,才能把人打死,多費事兒啊。哪怕從路邊撿塊磚頭,拍一下腦袋也比這省事兒多了。」
「確實,不合常理。」我說,「咱們沒有什麼頭緒,還是先找一些屍體上的特徵,把屍源找到了再說。」
「嗯,畢竟是個拋屍案件,傾向於熟人作案。」周科長說,「先找屍源,說不準就能破案。」
「大寶,你去把胃內容物篩一下,看看死者生前吃了些什麼東西。」我說,「我們看看死者的年齡、身高。」
篩檢胃內容物的工作很重要。因為食物進入胃部進行消化以後,會變成食糜。食糜融合在一起,無法判斷食物形態。法醫會把胃內容物放在一個篩子上,用清水沖洗。食糜狀物體會被水沖掉,剩下一些不容易被消化掉形態的粗纖維,以此來判斷死者最後一頓的食物。不過這項工作很艱苦,令人噁心的胃內容物和刺鼻的氣味,對法醫的感官刺激強烈。尤其是當你吃飯的時候,想到胃內容物,可想而知還有沒有食慾。
因為死者的會陰部已經腐敗殆盡,我們很輕鬆就鋸下了死者的恥骨聯合,放進蒸煮鍋裡煮熟,這樣就可以輕鬆地剔下軟組織,暴露出骨骼的特徵面了。
等我們通過觀察恥骨聯合面的特徵,確定死者五十歲左右以後,發現大寶一手拿著篩子,一手拿著湯勺,在水池前面發呆。
「怎麼樣,看出來他吃了什麼嗎?」我問。
大寶回過頭來,一臉茫然:「沒有,這……這……這什麼也篩不出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