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這樣吧,我們先介紹一下屍體檢驗的情況,我再說說我對這個案子的看法。」
我和胡科長分別代表兩組參與屍檢的法醫介紹了屍體損傷的情況後,我說:「我覺得本案的性質很明確,是劫財。之所以只翻找衣櫃和冰櫃,是因為兇手可能認為死者家裡藏有大捆的現金。兇手的目標就是大捆的現金,這些現金床頭櫃之類的物件是放不下的。至於翻找冰櫃,我認為在我們這個區域,尤其是現在這種初春多雨的天氣,很多不敢把現金存進銀行的人,為了防止鈔票發黴,都會把錢放在冰櫃裡。」
「這個觀點我同意。」龍番市公安局副局長趙其國說,「如果苗正真的賣機密換了兩百萬現金,或者有人認為他有兩百萬現金,這些現金是黑錢,存進銀行太容易被查出來了。那麼,這些錢就只會被放在苗正家裡,或者兇手認為他只會藏在家裡。」
「那可不太好。」偵查員說,「因財殺人比因仇殺人要難破得多。」
「不難破,你等我說完。」我說,「第二,我覺得這個案子範圍不大。一來他確信死者家裡有大捆現金,二來他應該認識王秀黎和俞莉麗。」
「哦?」趙局長和其他偵查員都來了力氣,坐直身體聽我的分析。
我說:「我們法醫經常會說一個專業術語,叫作加固行為。加固行為就是指兇手在殺完人以後,怕死者不死,而施加的一個確保死者會死的行為。採取這種行為的人,通常和死者熟識。在襲擊死者之後,恐其不死,怕死者恢復意識後立即報案,自己就難逃法網。在這個案子中的兩具屍體上,我們都發現了加固行為。」
「說說看。」趙局長的興趣更加濃厚了。
我不慌不忙地喝了一口水,開啟幻燈片,一邊播放死者的照片,一邊說:「死者王秀黎、俞莉麗的額頭部位都有死後形成的、非常孤立的損傷。從現場重建的角度看,兇手在依次殺死齊傳芝、王秀黎、苗正、俞莉麗、苗苗後,對現場進行了翻找,對自身黏附的血跡進行了清洗,然後又返回俞莉麗、王秀黎的身邊,進行了加固行為。值得一提的是,兇手還特地把王秀黎翻了個身,一是為了看看她的面部表情或者探探她的鼻息,二來是為了對她的額頭再來一錘子。」
「這個很有意思。」趙局長說,「那就是說兇手認識這一家人?」
「不。」我說,「如果這時候我說兇手和這一家人認識,對偵查部門的幫助並不是很大。因為認識他們的人太多,一樣需要很多時間去排查。」
「還有更好的線索?」趙局長問。
我說:「有的!我剛才說的是,兇手在這五個死者中,只認識王秀黎和俞莉麗。」
「啊?為什麼?」趙局長接著問。
「一般兇手實施加固行為時,會對每一個死者都下手。」我說,「但是,兇手並沒有對其他三名死者實施加固。而是二樓挑一個加固,一樓挑一個加固。為什麼他會有選擇性地實施加固行為?這樣的行為只說明,他確信,只有王秀黎和俞莉麗認識他。其他人即使沒有死,也不會認出他。」
「有道理!」主辦偵查員說,「有了這個線索,我們就好摸排多了!一個媳婦和婆婆都認識的人,交叉面太有限了。」
「我還沒有說完,」我說,「根據屍體上損傷情況的分析,以及對現場血足跡步伐距離的判斷,我們法醫部門和林濤的痕跡檢驗部門的意見非常統一,兇手應該是一個身體健碩的男子,身高可能在一米八五左右。在南方的省份裡,這種身高的人也不多吧,應該很好摸排吧?」
「不僅好摸排,而且好甄別。」林濤笑著說,「現場血足跡反映出只有一個人作案,而且這雙鞋子有很多比對特徵。只要你們找到兇手,翻出他所有的鞋子,我就可以進行比對鑑定!」
「兇手不會把鞋子扔了吧?」偵查員說。
林濤說:「兇手既然有清洗的動作,加之一般鞋子都比較好清洗,我認為他沒有必要扔鞋子了。」
會議室裡開始議論紛紛。
主辦偵查員若有所思地說:「俞莉麗有個好朋友就有這麼高。這人叫什麼劉峰亞,一米八五。我們在調查俞莉麗的幾個朋友的時候,找到了他。不過據說這人和俞莉麗有過一段感情經歷,現在還藕斷絲連,屬於地下關係。所以俞莉麗不可能把這個人介紹給自己的婆婆認識啊,這可不符合常理。」
坐在角落裡的一個偵查員突然漲紅了臉,說:「等……等……等等,叫……叫什麼來著?」
「劉峰亞。」主辦偵查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