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拋棄病死嬰兒屍體的事件,不是命案。辦案單位經過一些調查,並未查到相關線索,所以就這樣結案了。
這些都不是關鍵。關鍵的是包裹嬰兒的襁褓,都儲存在龍番市公安局物證室,未經dna檢驗。
我興奮不已,拿起電話想找林濤和大寶,但一想他們今天也挺累的,肯定睡著了,明天再告訴他們這個好訊息吧。
我興奮的理由不是因為我的冤情就要得雪了,而是因為這一起壓在所有專案組民警心頭的大山,總算在這一次不經意翻閱檔案的過程中,露出了曙光。
因為疲憊,我不知不覺地躺在檔案室連排椅上睡著了。
一覺醒來,我撥通了大寶和林濤的電話,分別和他們兩人敘述了我昨晚翻閱檔案的發現。林濤難掩心中的興奮,大寶則呆呆地問:「啥意思?」
林濤和大寶已趕赴「六三專案」專案組,把這一發現及時上報給專案組,並且提出要求,提取當初棄嬰案的相關物證,及時送往省廳進行dna檢驗。
在送完物證後,林濤和大寶趕來檔案室,和我一起翻起了檔案。
「即便掌握了嫌疑人的dna那又怎樣?」大寶說,「龍番市一千萬人口,怎麼查?一般情況下一個數千人的小鎮子想用dna做排查都不太可能,更何況一個省會城市?」
「不可能利用dna作為排查依據。」我說,「dna只能是一個甄別依據。一個dna檢材檢驗成本一百多塊錢呢。」
「所以說啊,」大寶說,「我們現在需要解決的是,如何迅速找到這個嫌疑人的藏身之所或者發現他常去的地方。」
「我倒是覺得先刻畫犯罪分子特徵,才比較靠譜。」林濤說。
我點頭說:「贊同!至少這個人心理變態、心狠手辣,而且很可能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所以才挑釁警方。」
林濤說:「我看啊,是和你有私仇吧,才會偽裝法醫手法,然後弄了你的dna。不過你小子要是真沒問題,他怎麼弄得到你的dna的?」
我漲紅了臉說:「我絕對行得正坐得直,問心無愧!」
「我和韓法醫曾經爭論過,兇手是男人,還是女人。」大寶做苦思冥想狀說道,「現在我倒是很認同兇手是個女人。」
「哦?」我說,「那你說說看,有什麼依據嗎?」
大寶說:「韓法醫之前說的有道理,兇手有分屍的動作,但是砍擊力度不大,不像是男性所為。加之每起案件都是先投毒再殺人,這種手法很像是女性的手法。」
「你說的不還是那些依據嗎?你開始不認可韓法醫的看法,現在認可了?」我問。
「可是這兩天我想了很多,尤其是你曾經和我們說過,看系列案件,就要把每一起案件串聯起來看。」大寶說,「這個系列案件的一個重要關聯,就是前四起案件死者都是男性。」
我陷入沉思,林濤則說:「可是最後一起是女性,這就不能算是關聯條件。」
大寶說:「你想想,一般什麼人才能輕易騙得對方喝下有毒的酒或水?要麼是熟人,要麼是色誘。這四名死者互相之間都沒有任何關聯,這幾個月來,偵查員的主要偵查方向就是這幾個人的社會關係有沒有交叉,查到現在沒查出一點兒關聯,說明他們之間沒有互相熟悉的人。那麼就排除了熟人作案的可能,最有可能的就是色誘!」
我拍了一下桌子:「大寶平時暈乎乎的,但是他的這個分析我非常認同!只是,最後一個死者是女性,這個不太好解釋。」
大寶從包裡掏出一沓資料,說:「這是最新的調查結果,最後一名死者,是同性戀!」
我和林濤都愣住了,這一調查,確實是證實大寶的理論的最好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