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林濤說,「現場只有一雙鞋印,如果不是死者的,死者怎麼走到那裡去的?飄過去的,還是鬼拉過去?」
「不能是抬過去或背過去的?」我說。
林濤頓時傻了眼,自言自語道:「哦,對呀。」
我接著說:「我分析認為,兇手以為死者死亡後,像扛麻袋一樣用肩膀扛起了死者,準備運到偏僻的地方去。」
說完,我做了個扛大寶的動作,雖然我肯定扛不動他。
「死者的腹部在兇手肩上。」我說,「因為昏迷,所以他的頭部和腳部都是下垂狀態,這樣,死者的額部血跡就往髮際線裡流了。因為作案現場在室內,不在池塘邊,所以死者的衣服前襟也沒有沾到泥巴。而且這個是最能解釋兩名報案人的所見的。因為死者被扛在肩上,死者臀部的高度和兇手頭部的高度一致,所以在月光下,確實看見的是一個沒有頭頸的黑影。」
「你怎麼知道在室內?」偵查員問。
「既然現場只有兇手一雙鞋子,說明死者沒有穿鞋,這個天氣,如果在室內不穿鞋很正常,但這樣一個小老闆,出門不穿鞋就不能解釋了。」我說。
「你說的扛死者的姿勢,死者的血跡不會滴到地上嗎?」林濤說。
「額頭創口出血量不大,滴下來的血,落在泥巴地裡,你能發現得了嗎?」我說。
「那為什麼會像鬼打牆一樣繞圈?」偵查員接著問,「難不成是真的鬼打牆了?」
「我覺得不像。」我說,「如果真是鬼打牆,兇手就沒心思繼續扛著死者了,早扔了。我猜是兇手一直在尋找一個保險的拋屍地點,猶豫不決,但因為兩名高中生的聲音驚了他,他只有把屍體扔在之前看到的池塘裡。準確說是放,不是扔。因為沒有發現死者背部損傷,死者在池塘邊落地的力很小。因為放下死者的動作很輕,就需要用力,兇手的鞋子陷進了泥裡。」
「可是我們在現場沒有看到赤足印啊。」林濤說。
「如果兇手穿了襪子,就不會形成赤足印,而是形成不太清楚的襪印。我們知道,從公路邊到水塘邊的蘆葦蕩中央,是有一條小路的。我認為兇手就是從這條小路穿著襪子逃離的。而逃離後不久,民警接踵而至,民警的鞋印覆蓋了襪印,所以你們沒有發現。」
「這個推測完全有可能。」林濤一臉崇拜的目光,「本來地方大、襪印淺,我們都是尋找一些有特徵性的痕跡,比如腳趾、鞋底花紋,如果是襪印,確實不可能被發現。」
「那麼,我這樣解釋,大家是不是所有的疑點都消失了?」我問。
大家都紛紛點頭。
趙局長說:「那,你能不能刻畫一下犯罪分子呢?」
我說:「當然。我猜,就是他的乾兒子謝豪。」
「哦?有依據嗎?」
「第一,兇手作案後慌亂,急於拋屍,尤其是死者是在室內被害的,都反映兇手可能和死者熟識。第二,兇手並沒有隨意拋棄死者,而是把死者放到岸邊,甚至沒有更簡便安全地扔進水裡,這說明兇手和死者是有感情的。」我說,「第三,謝豪案發後有些反常,訴說的經過和我們判斷的不符,而且他急於火化屍體,還拒絕屍體解剖。第四,死者沒有近親屬了,調查也沒有發現有明顯的矛盾點。社會關係這麼簡單的人,嫌疑人也不會遠。」
趙局長點頭讚許,接著說:「那作案地點是不是就是在謝豪家裡?」
我說:「非常有可能!我覺得下一步工作有兩點,一是我們要去秘密搜查謝豪家。二是讓謝豪的朋友辨認現場提取的鞋子,是不是謝豪常穿的鞋子。」
偵查員們在磚窯按住虎背熊腰的謝豪的同時,我們利用林濤超群的技術開鎖功夫,進入了謝豪家裡。
這是一個獨門獨戶的小別院,聽說謝豪喜歡清靜,所以謝勤工花了不少錢在這個郊區給他買了這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