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2頁,共2頁

「避孕套是在床縫裡發現的,」胡科長說,「可能是兇手用完後,不慎將它掉落,想再找到卻找不到了。如果這個避孕套裡的精液是王天正的,那就是直接證據。」

「可是,」身邊的偵查員插話道,「目前王天正否認和死者有過性關係。他說當晚只送死者到樓下,樓都沒上。通過對王天正妻子的詢問,王天正回家的時間也很正常。王天正的同事都說王天正特別‘妻管嚴’,這種事兒肯定不敢幹。」

「那可不一定,」胡科長說,「如果真的是王天正乾的,他的妻子很有可能在給他打掩護。越是道貌岸然的人,越是有可能心理變態。他的妻子不是懷孕了嗎?他這時候出去作案完全有可能。」

被胡科長這麼一說,我的心頭閃過了「雲泰案」的影子。

「如果避孕套裡的精液是王天正的,那麼他所有的供述都不成立了。」我皺皺眉頭,說,「先去檢驗一下屍體吧。」

死者的死狀很悲慘,僅面部就被銳器劃了數十刀,看不清眉目,一副猙獰的面孔。女性的特徵性部位也被不同程度劃傷,黃色的脂肪組織翻出了皮膚外,創口陰森森地滴著血。

「看,」胡科長切開死者的四肢關節,說,「沒有發現任何約束傷和抵抗傷,兇手不約束、威逼死者,是怎麼做到找繩子、捆綁人呢?」

「會不會是把死者弄暈了以後,利用死者昏迷的時間,尋找繩索呢?」

我問。

「昏迷無外乎藥物、顱腦損傷和窒息才可以形成,」胡科長說,「沒有發現相應的損傷啊。毒物檢驗也正在進行,應該不會有什麼發現的。」

「屍體上能看出窒息徵象的口唇、眼瞼、手指都被兇手用刀破壞了,」我說,「但是剛才我看了顱底,發現有顳骨巖部的出血。」

胡科長說:「不錯,機械性窒息死亡的屍體,確實常見顳骨巖部出血。但是這不是機械性窒息的一種非特異性指標。不是說有顳骨巖部出血,就一定是窒息死亡,必須要有導致窒息的原因存在。」

我點點頭,用紗布擦拭著死者頸部已經被我們逐層分離的肌肉,說:「頸部被劃了好幾刀,雖然沒有傷到大血管,但是汙染了頸部的肌肉,我們看不出她的頸部生前有沒有遭受過暴力。但是給我的感覺是,死者的舌骨大角活動度右側大於左側,不知道能不能作為有被扼頸的依據。」

胡處長沉思了一下,說:「不好說。另外,你看,死者的生殖道里有片狀的黏膜內瘀血,這是生前進行性行為的依據,可是我們在死者的生殖道內沒有發現精斑,這說明我們在現場提取的避孕套就很有價值了。」

「避孕套是新鮮的吧?」我的腦海裡又閃過了一絲「雲泰案」的影子,但是我心裡很清楚,這起案件和「雲泰案」的諸案無任何關聯,顯然不是一個人所做。

胡科長點了點頭,說:「肯定是這兩天用的。而且,和死者同屋的那個女孩海萍證實,這些天,死者都不曾有過性行為。所以,這個避孕套只有可能是昨晚用的!」

我隱隱覺得有一些邏輯漏洞,卻又無法挑出來毛病。

「那這處損傷是怎麼形成的?」大寶有了新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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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寶發現的,是位於死者右手手掌心處的表皮擦挫傷,很輕微,但是因為皮瓣的存在,所以方向性很明顯。形成這樣的損傷是一種較銳的物體的刮擦力,力的方向從掌根到指尖。

「這是什麼物體形成的?」大寶質疑道,「而且力的方向和打擊形成的方向正好相反。」

「抓大放小吧。」我說,「死亡時間是凌晨兩點,可以確定嗎?」

大家一起點頭。

分析現場不能面面俱到,不能因為一些小的不符合而更改大的推斷方向,這就是專家們經常會說的「抓大放小」。法醫是人不是神,不可能解釋所有現場現象,所以對於案件的分析,只需要能解釋清楚大的方向即可。

我拿起死者的手腕和腳踝,白皙的皮膚上被繩索勒得血痕累累,可以看得出來,死者死前有過痛苦的掙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