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自殺,」大寶說,「這樣就能解釋通這個故事了。」
「屍體沒有檢驗吧?」我問。
王法醫搖了搖頭,說:「之前我看完現場,從死者的口袋裡找到一張她抱著小孩照的照片。我看那個小孩應該是申俊的兒子,所以起了懷疑,連夜進行了dna檢驗。我是準備檢驗確證後再進行屍體解剖的。」
我讚許地點了點頭:「我們先去看現場!」
3
現場位於清廷山半腰的一條旱河。說是旱河,準確地說應該是一條峽溝。
溝裡常年沒水,但是前一週連降暴雨,據說水位最高的時候達到了二十釐米。
溝底怪石嶙峋,屍體就是被村民發現躺在一塊位置較高的石頭上,石頭上方是橫跨峽溝的一座石頭橋,石頭橋的兩邊有較高的扶手,防止路人不慎墜落。我站在石頭橋上,緊緊扶住扶手往下望去,可以清楚看見溝底石頭上用粉筆畫出的人形痕跡,那是勘查人員在運走屍體前留下的屍體原始位置標誌。
「這麼高,怎麼下去?」恐高的我看了看溝底,足足有二十多米高。
「這扶手是白水泥砌的,髒得很。」王法醫把我拉開,幫我撣了撣褲子上黏附的白灰,說,「昨天我們是‘吊繩子’下去的。」
所謂的「吊繩子」,就是在勘查人員的腰間捆上一根手腕粗的繩子,然後由幾個人拽著繩子,把勘查人員放到橋底。
這是電視上特種部隊才幹的活兒,沒有想到法醫也要這樣做。聽完,我又望了一眼橋下,感覺雙腿發軟。
「我們下去看看就可以了,你在上面等我。」大寶知道我恐高,這樣的活兒,我很難幹得了。
我猶豫了半天,還是拒絕了:「不行,我還是下去看看吧,也試一次吊繩子。」
隨著繩子在空中慢慢下降,我就像是一隻折翼的小鳥,萬般無助,第一次感覺自己的小命被別人抓在了手裡。捆在腰間的繩子勒得胸口生疼,整個身體搖搖欲墜、隨風搖擺。我不敢往下看,閉著眼睛,直到感覺自己的雙腳著了地,才蹲在地上摸了摸快跳出來的小心臟。
我用捲尺測量了一下石頭的高度,離附近低窪處有三十釐米。
「死者是什麼時候死亡的?」我問。
「前天晚上九點左右吧。」王法醫說。
「二十九號凌晨四點小孩死亡,二十九號白天姜芳芳回家和申俊吵架後離家,二十九號晚上九點姜芳芳死亡,三十號上午發現小孩屍體,三十號晚上發現姜芳芳屍體。」我在自言自語。作為一名法醫,在處置多名死者死亡的案件時,首先要做的是搞清楚死者的死亡時間和發現時間,才能理清楚時間線,從而方便案件分析復原。
「這個石頭地勢高,」大寶說,「好在屍體處於這麼高的位置,不會被泡在流水裡。」
「是啊,」我說,「雖然二十九號晚上也下雨了,但是被雨淋和被水衝是兩個概念。屍體上的一些關鍵物證應該不會被完全毀壞。」
說完,我用手抹了一下屍體所在位置的石頭,石頭很光滑、乾淨,手上啥也沒有黏附。我又從勘查箱裡拿出寬膠帶,在石頭上粘了一下,粘起來一些小小的黑色石礫。
我說:「好了,去殯儀館幹活兒吧!」
上去的路,我們是走到峽溝的一側溝壁,吊著繩子往上爬,上面的民警拉著繩子減輕我們的自身重量。吊著繩子往上爬,比被別人吊下來要累多了。
爬上去以後,我們勘查人員和在上面拽繩子的民警都氣喘吁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