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1頁,共2頁

「兩側頸部肌肉都出血,口腔黏膜還有出血,我覺得一隻手是完成不了的,必須要有兩隻手才能完成上述的損傷。」

「哦,」趙法醫這才點了點頭,「你是說,兇手如果用手同時掐住曹金玉的頸部、按住她的嘴,那麼他就沒有第三隻手拿刀捅人了。」

我笑著點了點頭,不得不承認趙法醫真是一點就通。「我懷疑是在兇手刺傷楊風的時候,曹金玉從床上驚醒,592跑了下來,這個也有依據,曹金玉穿著睡衣,卻沒有穿鞋,這符合緊急情況下床的表現。曹金玉慌慌忙忙地光著腳下床,跑到臥室門口,看見楊風受傷,就會忍不住叫喊,這個時候另一名兇手就上前捂壓她的嘴巴,掐扼她的脖子。一般捂壓口部的目的都是防止喊叫嘛。控制住她以後,拿刀的兇手已經刺了楊風六刀,於是過來刺了曹金玉一刀,刺完,兩個人迅速離開了現場。」

「你的現場重建,聽起來還真像那麼回事。」趙法醫說。

「當然,這只是猜測。」我說,「要確定有兩個兇手,還需要更確切的依據。」

車子裡又陷入了沉寂。司機緩緩地開著車,我和趙法醫咀嚼著剛剛討論的幾點分析,努力想要從中找出新的線索。

趙法醫率先打破了沉默,他說:「可是現場勘查提取了幾十處血跡,全是楊風和曹金玉的血,包括樓道里的滴落血跡都提取了好幾處,也沒有發現第三人的血跡啊。」

「我倒是有新的想法。」我沒直接回答他的問題,「我覺得兇手用的,可能是彈簧刀!」

「這個有點兒玄乎吧?」趙法醫說,「作為法醫,我們只能說是刃寬三釐米左右,長十釐米以上的單刃刀具,不能肯定地說是哪一種刀具啊。」

「我有依據啊。」我說,「首先,兇手攜帶的刀具應該是易於隱藏的,對吧?不然楊風就不可能讓他進入客廳了。所以兇手敲門的時候,刀應該是藏著的。大夏天的,衣服上的口袋也不多,既然能把那麼長的刀藏住,說明刀必須是可以摺疊的。不能摺疊的刀,放到口袋裡,豈不是會傷到自己?」

趙法醫點點頭。

我接著說:「第二,這把刀從摺疊狀態變成伸直狀態必須要快。楊風的手臂上沒有抵抗傷,說明被攻擊的時候是出其不意的,兇手掏刀、把刀刃伸直必須要在楊風來不及反應的情況下完成,一般的摺疊水果刀是很難完成的。」

我喝了口水,接著說:「第三,不知道你注意到沒有,楊風身上的六處創口,方向都是上銳下鈍。也就是說兇手拿刀的時候,刀刃是朝上的,即刀刃是朝虎口部位的,這不符合一般人的拿刀習慣。一般人拿刀,刀刃是朝下的,即刀刃朝四指。如果是彈簧刀,按了按鈕,刀刃從刀柄裡彈出來,必須是從拇指和四指之間彈出,這樣握刀,刀刃就是朝上的。」

「有道理!」趙法醫說,「被你這麼一說,我也認為是彈簧刀的可能性比較大。剛才我問的那個問題,你怎麼看?」

「別急,我接下來就說這個。」我說,「既然是刀刃朝虎口部位,兇手又有可能受傷,那麼他受傷的部位應該就是虎口。虎口位置血管豐富,一旦受傷,必定有較多的出血量,所以兇手的血肯定會遺留在現場。」

「可是,現場確實沒有找到兇手的血啊。」趙法醫說。

「我早就說過,前期提取的血遠遠不夠,因為在現場那麼多血跡裡發現相對少得多的兇手的血,無異於大海撈針,很難。」我說,「我有個辦法。兇手殺完人肯定要逃離現場,現場外,應該會有他的血跡吧。」

「是啊。」趙法醫說,「外圍搜尋以搜尋物品為主,還真沒下大功夫找細小的血跡。」

「今天天黑了,條件不好。」我說,「明天一早,我倆就去現場外找血跡。」

吃完飯就沒有什麼別的事了,我和趙法醫信步溜達到公安局,找了臺公安內網的電腦開啟,想看看協查的情況。如果明天能在現場外找到兇手的血跡,下一步就是將血跡的分析結果錄入系統,看看能不能串並上其他的案件,如果能順藤摸瓜發現兇手的身份,那麼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想到這裡,我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林笑笑。她的死會不會也和別的案件有關聯?

我進入了串併案件系統,在受害者姓名欄裡填上了「林笑笑」三個字,剛剛點下「確定」按鈕,意外的事情發生了,螢幕上竟然出來了三起其他案件。

「串並了這麼多?」我忍不住自言自語道,心中充滿疑惑。

算上林笑笑被殺案,這四起案件在系統裡已經被命名為「雲泰案」。直接用地名來命名,可見當初這案子的確不小。案件的串並,一般都有確定性的證據,但「雲泰案」的證據並不完整,依據的是作案的手段和侵害物件的共同點。四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是正在上中學或大學的女生,施暴的地點也都在公共廁所附近。所有受害者都是俯臥著,雙手被捆綁在背後,死於機械性窒息,都有被姦屍的跡象,卻找不到精斑。

四起案件中,兩起發生在雲泰市,一起發生在雲泰市所轄的雲縣,另一起發生在雲泰市的鄰縣龍都縣。這個「雲泰案」看起來確實不那麼簡單,發了四起都沒有偵破,在命案必破的年代,確實是很少見的。這系列案件究竟是因為什麼才陷入了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