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1頁,共2頁

師父仔細的看了看背部深層肌肉呈現出的這種出血變現,轉頭對背後的李法醫說:「你不是肯定不會有發現嗎?」

「這是什麼?」我問。

「這是深層肌肉出血,說明死者生前背後有襯墊,前方有壓力。擠壓形成的。」

「也同樣也說明不了問題吧?」李法醫說。

「你們仔細看,這道出血痕跡非常的直,沒有彎曲,沒有顏色區別,說明襯墊物沒有突起。」師父說,「這樣的痕跡說明死者是背靠在一個有規則稜邊的地方,前方受力,擠壓而形成的。」

「強姦?」李法醫說。

「為什麼非要是強姦?」師父皺了皺眉頭,說,「死者衣著完整,沒有強姦的跡象和依據。在前方掐、扼、控制,不也是施壓嗎?」

「可是死者沒有窒息徵象啊。」李法醫說。

「沒有窒息徵象說明死者不是被掐死,但是不能表示她沒有被掐。」師父在糾正李法醫犯得邏輯錯誤。

李法醫聳了聳肩膀,說:「好吧,就算是被掐了,又能說明什麼問題。」

「有規則稜邊的物件,比如櫃子、床、桌子。」師父接著說,「這都是室內才有的東西。如果在深山老林裡,有的只是不規則的石頭。說明死者遭受侵害是在室內,而不是尾隨搶劫什麼的,在室外。」

我覺得師父的這個分析很重要,死者在室內被人侵害,依稀說明了死者和兇手有著某種關係。但是李法醫卻不以為然,他搖了搖頭,表示對這樣的分析並不感興趣。

背部解剖完,我們把屍體又翻轉過來,用紗布擦掉屍體上粘附的血液。

「死因沒搞清楚?」師父一邊說,一邊用紗布擦掉顱骨缺口部位附近的骨膜。

「沒有,臟器都沒有損傷,能看到的軟組織也沒有損傷。舌骨沒有骨折,窒息徵象也不明顯。所以,我們沒法推斷死因。」李法醫說,「不過,這個死因搞不清不是我們的問題,這樣條件的屍體,查不出死因也有可能。」

師父皺緊了眉頭,顯然他對李法醫的狡辯很反感。他擦了一會骨膜,說:「為什麼不能是顱腦損傷致死呢?」

「頭皮一點也不剩了,腦組織也沒了,硬腦膜就剩下碎片,碎片我們也看了沒有附著凝血塊,我們沒說不是顱腦損傷死亡,但是也沒有依據是顱腦損傷死亡。」李法醫說。

「為什麼沒依據?」師父指著死者顱骨缺口處的骨折線說,「顱骨有這麼大面積的粉碎性骨折的話,不能導致人的死亡嗎?」

「這個骨折線說明不了什麼問題吧?」李法醫說,「我們認為是野獸咬開了她的顱骨。」

「有的野獸是可能能咬開堅硬的人顱骨。」師父說,「但是,這個缺口中心點是在頂部。也就是說著力點在頭頂部,頭頂部的對應部位是頸子,你說,野獸怎麼咬?通常看見的被咬裂的顱骨可以是野獸的上牙列在顱骨的一側,如額部、枕部、顳部,下牙列在對應的另一側,這樣可以上下用力。但是如果一側牙列在頂部,另一側牙列該放在什麼位置呢?怎麼用力呢?」

這個理論聽起來很複雜,不容易表達清楚,所以師父用左手拳頭當顱骨,右手當成野獸的嘴,比劃著。

看著李法醫迷茫的表情,我知道他沒聽懂。

師父接著指著顱骨缺口周圍放射狀的骨折線說:「另外,這一部分顱骨缺損,應該是粉碎性骨折以後頭皮缺失,導致骨片的掉落遺失。這裡的粉碎性骨折形態是放射性骨折。如果是上下用力的咬裂,怎麼會是放射性骨折?放射性骨折通常見於鈍物的直接打擊,力向周圍傳導,才會造成放射性骨折。」

這個理論李法醫聽懂了,表情顯得很尷尬。聽師父這麼一說,我覺得他們推斷頭部的骨折是被野獸咬裂的理論很可笑。

「鋸開顱骨。」師父下了命令,我趕緊拿起電動開顱鋸,避開顱骨的缺損,繞顱一週鋸開可屍體的顱骨,把整個天靈蓋拿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