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但是假若我們認為這種超人格不過是形而上學的怪物,我們就要說社會的內在價值是由各成員的內在價值來的,而且國家是手段,不是目的。這樣,又從倫理問題轉回到形而上學問題。由下文可知,形而上學問題本身其實是邏輯的問題。

這裡爭論中的問題遠遠比黑格爾哲學的是非問題要廣;這是劃分哲學分析的敵和友的問題。試舉一個例項。假定我說:「約翰是詹姆士的父親。」

黑格爾以及所有信仰斯墨茨1元帥所謂的「全體論」的人要講:「你必須先知道約翰和詹姆士是誰,然後才能夠理解這個陳述。

可是所謂知道約翰是誰,就是要知道他的全部特性,因為撇開這些特性不談,他和其他任何人便無法區別了。但是他的全部特性都牽連著旁的人或事物。他的特徵是由他對父母、妻子和兒女的關係,他是良善的或不良的公民,以及他隸屬的國家來定的。你必須先知道所有這些事,才談得上你知道‘約翰’二字指的是誰。在你努力要說明你講的‘約翰’二字何所指時,一步一步使你去考慮整個宇宙,而你原來的陳述也會顯出說的並不是關於約翰和詹姆士這兩個各別人的什麼事情,而是關於宇宙的什麼事情。「

這話講起來倒滿好,但是一開始就難免遇上一個反對意

1斯墨茨(janchristiansmuts,1870—1950)

,南非聯邦政治家,將軍;著有《全體論與進化》(holismandevolution)

(1926)。——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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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從盧梭到現代33

見。

假若以上的議論當真正確,認識又是怎麼會開始有的呢?

我知道許許多多「甲是乙的父親」這種形式的命題,但是我並不知道全宇宙。

假使一切知識都是關於整體宇宙的知識,那麼就不會有任何知識了。這一點足以使我們懷疑上述議論在什麼地方有錯誤。

事實是,為正確合理地使用「約翰」二字,我用不著知道有關約翰的一切事情,只須知道足以讓我認識他的事情就。。。。

行了。當然他和宇宙間的一切事物都有或遠或近的關係,但是除那種是所講的事情的直接主題的關係而外,這些關係全不考慮,也能如實來談他。他或許不僅是詹姆士的父親,也是吉美瑪的父親,但是為知道他是詹姆士的父親,我並不需要知道這一點。假使黑格爾的意見正確,我們不提吉美瑪就不能把「約翰是詹姆士的父親」所指的意思說完全,我們應該說:「吉美瑪的父親約翰是詹姆士的父親。」這樣恐怕還是不夠;我們總得接著提到他的父母和祖父母,以至於整個一套家譜。但是這就使我們陷入荒唐可笑的境地。黑格爾派的意見不妨敘述如下:「‘約翰’這詞的意思指對約翰來說為真的一切事情。」但是作為一個定義而論,這話是迴圈的,因為「約翰」這詞出現在限定短語裡。實際上,假使黑格爾的意見正確,任何詞都無法開始具有意義,因為根據他的理論,一個詞的意義即它所指的事物的一切性質,而為敘述這一切性質,我們便需要已經知道一切其它的詞的意義。

問題抽象地講來是:我們必須把不同類的性質區別開。

一件事物可以具有一個不牽涉其它任何事物的性質;這種性質叫作質。也可以具有一個牽涉一件其他事物的性質;「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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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卷三近代哲學

就是這樣的性質。

也可以具有一個牽涉兩件其他事物的性質,例如「是妹夫」。如果某事物有某一組質,而任何旁的事物都不恰恰具有這一組質,那麼該事物就能夠定義成「具有如此這般的質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