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休謨決不是賣友的人!「

1日內瓦市議會命令將這兩種書焚燬,並且指示,若盧梭來到日內瓦,應予逮捕。法國政府發出逮捕他的命令;索保恩大學和巴黎的高等法院譴責了《愛彌兒》。

2納沙泰爾(neuchatel)在瑞士西部邊境。——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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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從盧梭到現代362

對這話休謨(當然弄得非常窘)回答道:「quoi,monchermonsieur!

(什麼,我親愛的先生!)「但是最後他的妄想得勝了,於是他逃走了。

他的暮年是在巴黎在極度貧困中度過的,他死的時候,大家懷疑到自殺上。

兩人絕交以後,休謨說:「他在整個一生中只是有所感覺,。。

在這方面他的敏感性達到我從未見過任何先例的高度;然而這種敏感性給予他的,還是一種痛苦甚於快樂的尖銳的感覺。

他好像這樣一個人,這人不僅被剝掉了衣服,而且被剝掉了皮膚,在這情況下被趕出去和猛烈的狂風暴雨進行搏鬥。「

這話是關於他的性格有幾成和真相一致的最善意的概括。

盧梭的業績中有許多東西不管在別的方面如何重要,但與哲學思想史無涉。他的思想只有兩個部分我要稍許詳細說一說;那兩個部分是:第一,他的神學,第二,他的政治學說。

在神學上他作了一個大多數新教神學家現已承認的革新。在他之前,自柏拉圖以來的每一個哲學家,倘若他信仰神,都提出支援其信仰的理智論據。

1這些論據在我們看來或許顯得不大能夠服人,我們可能感覺只要不是已經深信該結論真實的人,誰也不會覺得這些論據有力。但是提出這些論據的哲學家確實相信它們在邏輯上站得住,是應當使任何有充分哲學素質而無偏見的人確信神存在的那種論據。敦促我們信奉神的現代新教徒,大部分都輕視老的「證明」

,把自己

1巴斯卡爾必須除外。

「心自有理性所不知的理」完全是盧梭的筆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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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卷三近代哲學

的信仰基礎放在人性的某一面——敬畏情緒或神秘情緒、是非心、渴念之情等等上面。這種為宗教信仰辯護的方式是盧梭首創的;因為已經家喻戶曉,所以現代的讀者如果不費心思把盧梭和(譬如說)笛卡爾或萊布尼茲加以比較,多半會認識不到他有創見。

盧梭給一個貴族婦人寫信說:「啊,夫人!

有時候我獨處書齋,雙手緊扣住眼睛,或是在夜色昏暗當中,我認為並沒有神。但是望一望那邊:太陽在升起,衝開籠罩大地的薄霧,顯露出大自然的絢爛驚人的景色,這一霎時也從我的靈魂中驅散全部疑雲。我重新找到我的信念、我的神、和我對他的信仰。我讚美他、崇拜他,我在他面前匍匐低頭。「

另有一次他說:「我信仰神和我相信其它任何真理是同樣堅定的,因為信與不信斷不是由我作主的事情。」

這種形式的議論帶私人性質,是其缺點;盧梭不由得不相信某件事,這並不成為另一人要相信那件事的理由。

他的有神論態度是十分斷然的。有一次在一個宴會上因為聖朗貝爾(saintlambert)

(客人之一)對神的存在表示了懷疑,他威脅要離席。

盧梭怒聲高叫:「moi,monsieur,jecroisendieu!

(我嗎,先生,我是信神的!)「羅伯斯庇爾在所有事情上都是他的忠實信徒,在這方面也步他的後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