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陽此時依然在酒吧唱歌,毫無找工作的意向,他將自己寫的一些流行歌曲拿給田紅在酒吧演唱併為她彈奏吉他。
一天,國內某位資深音樂製作人在酒吧聽到田紅的歌聲,認為很有特點,特別是她唱的那首歌曲。於是,他在田紅走下臺後把她叫至桌前並給她要了一杯果汁。
田紅認得這位大名鼎鼎的音樂人,不免有些受寵若驚。
製作人見田紅略顯緊張,便裝出一副弱智的模樣說:「小姐,你剛才唱歌很好聽,能否給我籤個名,我好崇拜你。」田紅被逗樂。
他見田紅臉上綻開笑容,又說道:「你笑起來為比板著臉好看多了。」
於是兩個人聊了起來,製作人問田紅道:「你剛才唱的那首歌叫什麼名字?」
「春天的約會。」
「我怎麼沒聽過?」
「是自己寫的歌。」
「你寫的?」
「不是,是剛才彈吉他的那個男孩寫的。」田紅指著遠處的楊陽說,「就是他。」
製作人問道:「你和他什麼關係?」
「好朋友,一起在酒吧唱歌。」
「你的嗓音不錯,很有特點。」
「是嗎。」田紅不好意思地說。
「你在酒吧唱了多長時間了?」
「四年。」
「不想籤公司嗎?」
「想過,但後來又放棄了。」
「現在還想嗎?」
田紅猶豫了半天,沒有回答。
「我可以幫你把剛才那首歌做成單曲,推薦給唱片公司。」製作人點上一根菸說,「如果他們覺得可以的話,就會籤你。」
田紅聽後眼睛閃爍出光芒。
製作人說:「你跟寫歌的那個人商量一下,把這首歌的使用權搞定,我可以幫你製作。」他掏出一張名片,推到田紅面前說,「有事兒打電話找我,我先走了。」
晚上,田紅躺在床上向楊陽講述了這件事情,楊陽說:「你什麼意思?」
田紅說:「我想讓你把這首歌給我,我拿去錄音。」
楊陽說:「你在酒吧唱可以,但不能出版。」
「為什麼?」
「不為什麼!」
「那要是唱片公司買這首歌呢?」
「我不賣!」
「為什麼不賣?」
「不想,我困了,要睡覺了。」楊陽轉過身,獨自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