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番外一

穿越之喵嗚 繡錦 第1頁,共2頁

番外一

趙誠謹從林子裡出來,外頭是一條羊腸小道,路上幾乎沒有人,更沒有馬車。路的另一邊是條河,河水渾濁,說不清有多深。身後的林子裡似乎還隱隱傳來追兵的聲音,越來越近了,趙誠謹猶豫了一下,從河邊折了根蘆葦,含在嘴裡,跳進了河水中。

出乎意料的,那河水並不深,只是前些天剛下過雨,所以河水才特別渾濁,完全看不到河底,趙誠謹摸著河底的淤泥和石頭緩緩到了對岸,他並不敢貿貿然地起來,縮在水裡頭侯了半天,待他終於熬不住了悄悄從水底鑽出個腦袋來,太陽已然升得老高。

四周一片寂靜,追兵早已不見了蹤影,對岸的林子裡連個人影也沒有,但是,那寂靜得只聽見風聲的小樹林卻卻埋葬著他最好的朋友,那個曾經陪伴著他一起長大,一起冒險,不管發生什麼事都永遠站在他身邊,甚至為了他連生命都能拋棄的最好的朋友。趙誠謹怔怔地看著那林子發了一會兒呆,終於還是起了身,脫下衣服擰乾水,抖了抖,又重新穿上。

他不敢往京城走,但更不敢南下——那些追兵一定在他南下必經的路上等著,可是,京郊也不是藏身的好地方。他抹黑了臉,在附近的農莊裡偷了身半舊的女裝,又把頭髮梳成了雙髻,扮成個不諳世事的小丫頭,跟著一群逃難的百姓往北走。

趙誠謹身上沒有銀子,唯一值錢的東西就是雪團的沉香貓牌,可是,那是雪團曾經在這個世界上的唯一證明,就算他餓死在街頭,也絕對不會捨棄這最後的紀念。

北上的路並不太平,趙誠謹打小錦衣玉食,被當做眼珠子似的呵護長大,什麼時候吃過苦。但這一路上,他為了半個饅頭跟野狗打過架,為了自保殺過人,為了吃飽飯,坑蒙拐騙偷什麼壞事兒都幹過。很多個孤獨寒冷的夜晚,趙誠謹一個人躲在破廟裡發呆的時候會忍不住想,如果雪團知道他變成了這樣的人,也許會很失望吧。可是,他更想活下去,因為這是雪團用生命換來的活下的機會,無論如何艱難,他都要活下去。

趙誠謹在外頭走了半年,經歷得多了,便漸漸知道硬碰硬並不是個好辦法。他很快發現人們對讀書人總是比較寬容,於是立刻就換了一身裝扮,永遠都是一件青衫長袍,雖然洗得發了白,補了補丁,卻每天都是乾乾淨淨的。他本就長得好,氣質也斯文,雖然年紀小,但一眼就能看出是個讀書人。

他不再幹那些不體面的勾當,在街上擺個小攤子給人寫信,每天都能賺幾文錢,雖然不多,但好歹餓不死。後來朝廷捷報傳來,他便立刻收拾東西想回京,沒想到出城不過幾十里,就被土匪給搶了。

那些土匪窮兇極惡,跟趙誠謹一道兒走的客商死了大半,他卻僥倖活了下來,被擄到了山上給土匪們的小崽子們做教書先生。那會兒他才十歲,個子忽然竄高了很多,細細瘦瘦像根豆芽菜,就連土匪家的小崽子們也沒把他放在眼裡。沒有人覺得這個不大說話的膽小書生有任何威脅。

他在山上住了兩個月,把山裡的情況摸得清清楚楚,爾後,藉著下山買紙筆的機會去報了官,又獻計獻策,把那些殺人不眨眼的匪徒們一網打盡了。

他沒有去官府領商銀,從山寨裡順手牽羊摸了些銀子就跑了。但經歷過這事兒,趙誠謹愈發地小心起來,他沒有再急急躁躁地往京城趕,而是在集州買了個小院子住下,給瑞王府寫了信報平安,寫到最後時,他忽然鬼使神差地把自己的住址給換了。

趙誠謹等了三個月,沒有等到瑞王府接應的人,卻等到了一批刺客。他雖然暫時逃過了一劫,卻也很清楚自己的那些小伎倆起不了太大的作用,那些刺客只需要稍加打探就能找到他,於是他只能匆匆忙忙地連夜從集州逃走。

刺客在身後追,趙誠謹慌不擇路,逃到了雲州地界,在一片林子裡遇到了另一群土匪,然後,又順水推舟地被他們給劫走了。

在遇到雲老大之前,趙誠謹一直認為天底下的土匪都是亡命之徒,全是殺人不眨眼的禽獸,他甚至已經做好了準備,等追兵一走,他就上次圍剿土匪的事情再重演一次,但出乎意料的是,這次的土匪好像有些不大一樣。他們並不嗜殺,甚至極少不傷人,從不對平民百姓下手,搶了東西也多分給窮人,自己只取極少的一部分,不像土匪,倒像是他幼時從話本冊子裡看到的俠盜。

於是趙誠謹就暫且留在了這裡,那是個連名字都沒有的小山寨,後來趙誠謹就給它起了個特別俗氣的名字叫黑風寨,雲老大特別喜歡,連聲說這個名字夠威風。再後來,就連趙誠謹也說不清楚為什麼,他竟然真的留在了黑風寨。

他在山寨裡混得如魚得水,跟著裡頭的兄弟學武,給雲老大出謀劃策,幫助他從胡人手裡搶了不少好東西,甚至,還成了山寨裡的七大當家之一。

雲老大性格豪爽,仗義疏財,對朋友真誠熱情,掏心掏肺,這是趙誠謹敬佩他的原因,但同時,卻也給雲老大引來了殺身之禍。這一日,趙誠謹下山去雲州打探京城的訊息,雲老大卻被朋友出賣,和山寨裡的一群兄弟被抓進了大牢,就連躲在城外小山上的趙誠謹也被官兵圍了個正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