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都不是一個特別有鬥志的人,尤其在愛情上,我號稱最大的原則就是講究隨緣的感情,但是在現今這個什麼都講究快速的社會里,愛情也變成一種快餐文化,必須要求儘快進入主題。某人認識某人,某人喜歡某人,某人約會某人,某人和某人在一起(或者不在一起),簡單概括起來以上四步就可以完成快餐愛情。其時間的長短要因人而異,但是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發生,大約在一個星期到一個月時間內可以完成。至於兩人可以相處多久,就是一個不可預知的事情了。所以,我不喜歡這種快餐愛情。
說了以上的觀點其實是在為自己找一個不敢約會路涵的藉口,因為我覺得就目前我和路涵認識的程度去約會路涵、表明心意,結果一定很慘烈。何苦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呢?我就像所有懦弱的男人一樣,認為起碼現在還可以做朋友就暫時保持這種關係吧!一個人如果有兩個愛好,並且把其中一個變成自己的工作,那會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那麼另外一個愛好用來做什麼?打發時間啦。所以,第二個興趣非常重要,在你無聊寂寞的時候越發顯得它的重要。這個興趣還必須具備兩個特點:一是耗費時間,二是要具備個人化。耗費時間可以不必擔心打發不了空閒時間;個人化代表它的易操作性,一個人可以獨立進行。你說你喜歡踢足球,要找齊人本身就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不符合這個興趣的特點。在這裡隆重介紹我的兩個符合以上兩點的愛好:一是睡覺,二是網路遊戲。(我這麼隆重地推薦網路遊戲,那些運營商是不是應該考慮給我dgg費?)但是我比一般人還要幸福一點,因為我有三大愛好:一是胡思亂想,這個變成了我的工作,美其名曰創意策劃;二是睡覺;三是網路遊戲。我有兩個可以用來打發時間的愛好,其結果就養成了我一大特點——懶。
話扯得有點遠,我想說的是我剛剛眯了一會兒醒來坐在電腦前準備開始遊戲的時候,窗外雷鳴電閃異常猛烈,接著就是大雨滂沱。在這樣悶熱的夏天,下一場大雨也是一件舒服的事情。我走到陽臺去把我舒適的椅子搬回來,習慣性看向米恩家的方向。雖然隔著一堵牆,但是沒有一點燈光,我才發現米小妮還沒有回來,傍晚的時候米小妮告訴我她要加班,晚一點回來,沒想到會晚到這個時候。突然的大雨,我想米小妮一定沒有帶傘,她會不會被困在大廈,一臉無奈地站在門口看著這場大雨?我莫名地有了一個念頭,去接米小妮下班。由此證明,我的心地非常善良以及非常疼愛米小妮。
當我撐著傘到達大廈的時候,還真的看見米小妮站在大堂呆呆地看著外面,我很有風度地走到米小妮旁邊:「小姐,需不需要一個可以擋風遮雨的男人?」這句話用在這個時候還真的很貼切。
米小妮轉頭看到我,一臉驚喜(這個表情太好了,我大老遠趕過來不就是為了這個驚喜的表情嘛,人還真的很奇怪,為什麼會為了得到一個驚喜的表情,甘願冒大雨奔波在這樣的夜晚)。
「哎,你怎麼來了?」
「來接你唄,還能幹嗎?」
「哇,今天怎麼這麼好。」
「我一直就這麼好。」
「才不是呢,你是不是對我有什麼不良企圖?」
「死丫頭,」我推了米小妮腦袋一下,「你到底走不走?」
「當然走。」
可是米小妮的話音剛落,我就看見路涵從電梯裡走了出來,走到門口同樣露出一臉無奈的表情看著外面。路涵的無奈和米小妮就是不一樣,怎麼看都多一點點柔弱和悽美,強烈地刺激一個男人產生保護她的心理。
「你在發什麼呆?」米小妮順著我的眼神也看見了路涵,「哦,原來看見夢中情人了,這可是好機會,你還不去幫她擋風遮雨?」
「你也這麼認為?那我去了。」說完我走向路涵。
「死許悅,你見色忘友。」我知道米小妮在我身後一定恨得牙癢癢,不過現在管不了這麼多啦!
「你才下班?」我走到路涵身邊。
「啊,是你啊,你也才下班?」路涵轉頭看我的那種有些緊張和侷促的樣子就是動人!「對啊。」我說了謊,我是被逼的,我總不能在路涵面前說我是特意來接米小妮的吧,「外面好大雨,你沒帶傘吧?」
「嗯,沒有。」
「那介不介意讓我這把傘發揮更大一點的功效?」
路涵露出一個微笑,我和路涵並排走出大門,我回頭看了一眼米小妮,米小妮丫頭的眼神如果可以殺人,我已經血濺當場了。
走進大雨當中,只能聽見雨打在傘上的聲音,很響,但是又覺得很靜,因為在狹小的空間裡只有我和路涵兩個人。兩個人如此近,為了減少被雨淋的機率,路涵很自然地抓著我的手臂,緊緊地靠在我的身邊。好人有好報這句話一定要信,要不是我今天好心來接米小妮,怎麼可能有這麼一個可以和路涵近距離接觸的機會!
從大廈門口走到車輛較多的路邊,一共大約130米,這個距離對我來說感覺實在太短了,我完全不介意再多走兩遍。站在路邊,我一直祈禱的事情就是沒有空的計程車經過。
我不知道過了多久,因為我總覺得時間過得太快,一輛計程車在路涵招手後停在我們身邊。
我開啟車門,路涵上了車,又移到裡面的位置上,然後看著我。我很激動,因為這意味著她正等待我上車,我把傘收了起來,準備上車的一瞬間想起了米小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