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節

鬼谷屍經 姓易的 第1頁,共2頁

在前文中我就曾寫到過,只有冤孽的真身才具備沖人身子的功能,也就是說,在冤孽衝身的同時你只要對著自己的身子施法作咒,那就必然會傷害到它。

當然,在這種時候可不用害怕符咒會傷到自己的魂魄。

無論是道家,還是佛家鎮妖驅孽術法,或是湘西……

總而言之,只要不是專門用來害人的符咒,而是專用於驅邪鎮孽的符咒,那麼符咒的作用力都是會弄在沒有陽氣的魂魄上。

活人的魂魄是屬陰的,與冤孽相同,但活人的魂魄中卻又有種冤孽沒有的東西,那就是陽氣。

就因為如此,符咒的作用不會作用到活人的魂魄上,而是會直搗黃龍,奔著冤孽而去。

前面我之所以會對著冤孽的身子動手,而不是對著已經被冤孽衝進的自己身子動手,這可是有原因的。

真要仔細算起來的話,冤孽其實不光只有一個真身,而是有兩個。

一個是它的魂魄,一個就是它的肉身。

除非它的肉身被徹底毀滅,或是火葬,或是腐爛成骨,這樣的話,它的肉身的真身效用,才會徹底消失。

我眼前的乾屍明顯還有冤孽真身的作用,這點毋庸置疑。

膚不爛,骨亦堅。

乾屍都滿足老爺子說的這兩個條件了,那麼用符咒廢它的肉身,就完全等於對它的真身施法。

說白了我也是怕疼,媽的,照著自己胳膊來一刀能不疼嗎?

要是一切都按照我原先的計劃,那麼這孫子的魂魄也應該是被我廢了,但事實上我根本就沒有辦掉那個衝我身的魂魄,辦掉的魂魄是連體嬰其中之一的。

這麼說可能有的人會不明白,簡單點講,在這個地方,存在的魂魄可不止一個,而是兩個。

我剛開始就恰恰忽略了這一點。

雙體一身,就等於雙魂雙體。

在古時候,人們大多都將生下來時樣貌特殊的胎兒當做是妖孽,特別是連體嬰,甚至有的術士也是這麼的認為,其實這之中的原因很簡單。

人的身子裡最多隻能有三魂七魄,除非是被冤孽附體了,否則是不可能多出哪怕一魂一魄的。

但連體嬰身子裡的魂魄可不止普通人這個數目,一個身子裡,完全就是六魂十四魄。

如果連體嬰在養育的途中夭折,化作了惡鬼,那麼這惡鬼的戰鬥力可不是普通惡鬼能比得上的。

《雲孽記》一書中就有過這種冤孽的記載。

「雙魂一體,成人則安,化孽則為災。」

「怨滿孽心,無智無明,乃常人懼之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