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之翰悶頭吃飯,也不搭腔。鄧之屏在旁看著,心忽然沉了下去。翰哥兒模樣不對,他雖是回來了,可是很不耐煩,對孃親、對自己,並不親近。
對這兩年沒見面的親弟弟,鄧之屏忽覺得非常陌生。
鄧之翰吃完飯,簡短說道:「我去給曾祖父請安。」站起身要走。沈茉驚慌的抓住他,「不,翰哥兒,你不能走!你爹真會殺了我的!」
鄧之翰比她足足高出一個頭,臉上雖還有些稚氣,卻比兩年前幹練多了。他低頭看著沈茉,粗聲粗氣說道:「放心,你的性命,我無論如何也要保下來。」說完,推開沈茉,大踏步走了。
沈茉和鄧之屏你看我,我看你,俱是臉色雪白,心中惶急。保住性命?難道只能保住性命麼。若是不能擁有尊貴的地位,不能珠光寶氣、雍容華貴的出門做客,和名門貴婦們共聚一堂、言笑晏晏,保住性命有什麼用?
她倆好像都忘記了,自己寫給鄧之翰的信中滿紙血淚,彷彿沈茉已處於極之危險的境地,隨時有可能面對白綾、毒酒,朝不保夕,命不久矣。
那樣的書信確實會促使鄧之翰飛奔回來。不過,鄧之翰真的以為沈茉性命攸關,一路之上瘋狂想著的,都是如何求情,如何設法保住沈茉不死。
沈茉不知想到了什麼,渾身顫慄起來,恐懼的把自己縮成一團。鄧之屏心疼的想過去撫慰她,卻被丫頭、婆子無情的拉開,不許她接近沈茉。
鄧之屏被「請」走的時候,哀悽的回頭看了一眼,正好對上沈茉的目光。兩人眼中都滿是茫然無助,彷彿荒野中迷途的小獸。
被「請」走的鄧之屏,被婆子們死死制住的沈茉,都是淚流滿面。
鄧之翰到主院給寧國公請安,兩年沒見,他行的是大禮。寧國公把他扶起來,上下打量過,見他長高了一大截,身子健壯,臉上有了堅毅之色,顯見得這兩年沒有虛渡年華,很是滿意,「翰哥兒,你很好。」
鄧麒也在,鄧之翰上前拜見,重重的叩了三個響頭。鄧麒伸手拉他,他不肯起來,「爹爹,請您饒了我孃的性命。」鄧麒長長嘆息,「翰哥兒,起來說話。你在宣府兩年未回,家裡頭的事你都不知道。爹爹從頭到尾講給你聽,好不好?」
鄧之翰見父親神色緩和,不像是要孃親性命的樣子,馴順的站起身,側耳傾聽。
「……頭一回她害你大姐,你是知道詳情的。這一回,她想害你大姐,結果弄巧成拙,害了你曾祖父,害了你曾祖母。你曾祖父何等的英雄人物,卻因著她的私心惡行,被系大理獄!翰哥兒,你是鄧家未來的家主,她是你親孃。今天我把她交給你處置,不管你怎麼決定,爹爹都答應。」鄧麒鄭重說道。
鄧之翰料到沈茉定是犯下大錯,卻沒料到鄧麒竟會讓她決定沈茉的命運,一時間大為躊躇。寧國公和鄧麒都靜靜看著他,根本沒有開口催促的意思。
鄧之翰臉色變幻不定,顯然心中正在天人交戰,拿不定主意。鄧家家主,他再開口的時候,不再是任性妄為的少年,而是未來的鄧家家主。他可以決定沈茉的生死,但是,不管是什麼決定,必須要有足夠的理由。
家主,並不是一味蠻橫不講理就可以的,要以德服人。
鄧之翰想了許久,慢慢開了口,「當年那件事,全是我娘不對。可,我娘是尊長,大姐是卑幼,本朝律例,尊長犯卑幼,不是死罪。」
他這話說的,不能算錯。律例確實如此,尊長犯卑幼,親屬關係越近,判刑越輕。沈茉在律法上是青雀的繼母,繼母意欲殺死繼女,不一定能判死罪。
鄧麒沉下臉,「合著你大姐若是被她害了,便白害了,是不是?」鄧之翰倔強的仰起頭,不肯答話。讓他說「是」,他真沒那個厚臉皮。讓他說「不是」,又好像眼自己親孃做對似的,想來想去,不如沉默。
寧國公淡淡道:「當年的事不說了,如今這樁呢?」
鄧之翰臉上出現羞愧之色,掙扎了好一會兒,壯著膽子說道:「我娘挑唆三姨上書,揭發大姐,引起事端,是她的不對。可曾祖母到了寧壽宮信口開河,絲毫不顧忌家族和曾祖父,卻是曾祖母的不是。一樣有不是,曾祖母既然安安生生在寺廟靜養,我娘也不是死罪!」
鄧麒發怒,「臭小子!連你曾祖母也編排上了,這是你做晚輩的道理?」鄧之翰知道自己理虧,撲通一聲跪下,連磕了幾個響頭,「孩兒知錯。」
鄧麒伸手把他拉起來,質問,「不能殺,難道這樣輕輕放過去?翰哥兒,整個鄧家往後要交給你,你不能一味偏袒她,不顧大局!」
「誰說輕輕放過去了。」鄧之翰臉紅脖子粗,「曾祖母都出家了,我娘還能照舊做貴夫人麼?爹爹,我是依著道理來的,沒有一味偏袒。」
「那你說,怎麼辦?」鄧麒追問。
這個問題已經困惑鄧麒許久,等不及的想要個答案。
鄧之翰咬咬牙,大聲道:「曾祖父掙下這份家業何等不易,卻差點毀在她手裡,難道她不慚愧麼?她應該回到會亭老家,在祖居里,在先祖面前,日日夜夜,懺悔自己的過錯!」
「祖居,祖居。」鄧麒喃喃。鄧家人大約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八年的才會回鄉祭祖,若是沈茉回了老家,差不多等於是和京城寧國公府隔絕了。甚好,甚好。
「多久?」鄧麒忽想到一個很要命的問題。
「一輩子!」鄧之翰神情悲壯。
作者有話要說:謝謝小默送的地雷,謝謝大家的支援。
晚上再寫一章。166閱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