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章 黑暗力量(第一更求訂閱)

隋末 木子藍色 第2頁,共2頁

對於這事,毛翊等人轉頭一想也就明白了。大軍在外,沒有情報部門,必然是耳目不暢,耳目不暢,則視聽不清。得不到清楚的情報,對他們來說十分的不利。

雖然有偵察營,但是這些只是戰時的巡邏部隊,武裝偵察。而敵後的情況,他們就摸不到了。如果弄一個專門的情報組織,向高句麗所佔據的各城發展密探,甚至是在平壤派出密探,如果能得到高句麗朝中的情報,那無疑對他們的情況會有很大幫助。

不過,陳克復後面說的督察三軍,這卻是一個對內的機構了,幾個人也無法發表意見。忙都點頭贊同!畢竟既然已經走出了復國的道路,以後陳克復就是他的君了,為君者,掌控臣下,卻也是君王之術,他們沒有理由反對。

,「新建特勤司,特勤司負責打探所有敵方的情報,所屬人員統稱特勤司工作人員,簡稱特工,由他們在各地,如高句麗,甚至是草原等各族部落發展情報網。」

,「另組建調查司,專門負責督察內部人員,從哥司令李奔雷到一營之長,皆在督察範圍之內。目前來說,李節一黨是重點監視對像。不但要監視他們有沒有什麼不軌的舉動、想法,就是連軍中的後勤營中的軍官貪汙一類的問題也歸調查司局管理。總之,就是要全面的掌控所有內部官員的動態。一有風吹草動,我們就能先發制人。但是有一點,調查司只有監視之權,不能進行逮捕、審訊,所屬人員稱錦衣衛。」

,「除此外,建〖警〗察司,所有調查司錦衣衛所偵察到的不軌行為,向〖警〗察司轉手,由〖警〗察司出動人員進行逮捕、審訊。〖警〗察所屬人員為〖警〗察。」

,「除上述三司外,還將組建憲兵司,安全司的任務就是戰時負責督戰,糾察部隊紀律」是軍中的執法隊。另外,重要軍事領地」如城門,倉庫,碼頭渡口,營門,各將軍及各部門的辦事處,都將有憲兵司派人站崗守衛執勤。憲兵司所屬人員稱憲兵。」

魯世深有些糊塗的道」「少主,建一個司不就行了嗎?為何要分開來搞成四個司啊,這不是搞的麻煩起來了嗎?」

陳克復沉默了一下,還是道」「分開組建特勤司、調查司、〖警〗察司、憲兵司,這是有必要的。根據職能不同,我們將他們單獨分開,這也能更好的展開各自的工作。總的來說,分別是對外收集情報」對內督察,逮捕審訊,執法護衛。這些單位都是比較重要且要求保密性的單位,分開來也能防止洩密的機會。」

表面上雖然是如此」但是更重要的原因還是其它的。搞情報部門,這是必須的。對內監察」這也是上位者掌控臣下的一個必須渠道。這些部門都是屬於王者手中的黑暗力量,是為了能保證自己的位置不被威脅。

可以說這樣的部門權利是很大的,陳克復十分擔心,一個不好,這樣的部門就會變成如他所曾知道的明朝的東西二廠、錦衣衛那樣的為禍的組織。

既要用,又不能讓這把劍傷到手,唯一的辦法就是分權制衡。情報部門一分為二,一對內,一對外。而且在給了調查司監察的大權後,卻要限制他們的逮捕、審訊的權利。將逮捕、審訊的權利交給單獨成立的〖警〗察司,這樣能防止冤假錯案,防止有人利用這種權利圖謀不軌。

最後的專門弄一個憲兵司,組建憲兵部隊也是為了執法,有了專門的執法隊,而不是將執法的權利交給各自部隊,能更好的嚴正軍紀,防止有人循私枉法。而且還能對一些重要部門及地點,進行更嚴格的保護。

,「記住,四個司為司令部直屬,直接對我個人負責,任何非四司中的人,沒有我的手令,都不得也無權插手四司管理工作。四司所屬人員全部為軍職人員,四司的最高官員為司長,哥師級准將銜。毛翊、你來擔任第一任特勤司的司長,魯世深擔任調查司的司長,陳青擔任〖警〗察司的司長,陳山來擔任憲兵司的司長。你們得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架子拉起來,投入執行起來。」

毛翊等人當然明白這樣的幾個單位有多麼重要,再一想想自己一個個都已經是各師的主官了。忙不迭的道,「少主,這麼重要的差事,還是交給別人吧,如今我們已經帶著兵呢,再擔任這麼重要的職務不大合適。」

陳克復也明白這些,如果真的一直讓他們來擔任這些職務,那不就等於讓他們自己去監視自己嘛,那搞的也沒太大作用了。

他笑了笑道」「現在我暫時將這幾個部門交給你們兼任,但是等到一有合適人選,我會讓你們退出的。但是現在,卻得由你們從各軍中抽調一部份合適的人馬,將四個司組建起來。記住,除憲兵司外,其餘三個部門為秘密部門,一定得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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