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小子蹬、蹬、蹬幾步,跑到毓秀身邊,小手抓住她的朝服裙,歪著小腦袋看著眼見花花綠綠的一群女人。
「來,叫孫嬤嬤。」毓秀半彎下身,指著恭立在一邊,穿著朝服的孫氏,跟胖小子說道。
說起來,從小伺候康熙的乳母和保姆裡,孫氏為人算是比較忠厚的,她的丈夫曹璽對康熙也是盡忠職守,雖然也有些小毛病,但是跟其他人一比,比如已被康熙拍得死死的薩克達家!還真是老實本份、清政廉潔。這人就怕比,一比就比出上下高低來了。故而,康熙和毓秀兩人對孫氏、曹璽、曹寅這一家子,感官還真是不錯。
一般皇帝對人感覺好,那前途就不錯,如果你再是皇帝的心腹,那麼得到的信任也就不會少,曹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父子兩代同時任職江南三織造其二,還真是大清立國以來頭一回。
胖小子瞅瞅孫氏,再看看他娘,老實的給面子開口叫道:「孫嬤嬤好!」
「這,老奴可不敢當,不敢當。」孫氏誠惶誠恐的就要跪下請罪,被一邊的素問給扶住了。
毓秀一笑,「皇上是您照顧大的,這可是天大的功勞,他一個小孩子,問聲好,正應該。」說話間,直起身子,「孫嬤嬤,這是您的兒媳和閨女吧。」
「回娘娘的話,正是。」
「都平身吧,咱們裡面說話。」
「正是,正是,老奴一見到娘娘都歡喜得糊塗了,娘娘回面請。」孫氏連忙側身相讓,毓秀低頭看看正好奇的四處張望的胖小子,輕聲問道:「胤祜,你還要自己走進去嗎?」
胖小子一仰脖,很是肯定的點頭,「我要自己走。」
你自己走就自己走,重點是,別抓著我朝裙行嗎!毓秀見胖小子沒有絲毫自覺的小爪子,無奈伸手,「拉著額孃的手。」
胖小子嘿嘿一笑,順從的把小肉手塞進毓秀掌中,邁開小短腿,跟著他娘往裡走。
孫氏隨侍在側,進了正堂,請毓秀在上首坐下,曹家眾人鄭重的行了國禮,待毓秀叫起,又道過賜座之後,方才語帶哽咽的說:「自老奴隨夫出京上任,也有十來年了,久不得見聖顏,萬分想念。也不知道主子如今可長得什麼樣,一定是高大威嚴,怕是老奴都不敢認了。」說著,眼淚就滾了下來,她連忙掏出帕子擦了,連忙請罪:「請娘娘恕罪,奴婢多年不見主子和您,一時激動,失儀了。」
「孫嬤嬤到還是離京時的那個樣兒,沒怎麼變。」毓秀細細打量孫氏,除了眼角多了些細紋之外,還真沒有多大變化,就連頭髮也是烏黑的,不見一絲白意。也是,她給康熙做保姆的時候,最多也不過二十四、五歲,到如今,四十出頭。雖然在古代也算是老了,有些人連奶奶都做了,可在現代,這個歲數的女人剛當母親的都有。「看到您,就想起幼時在宮中的事兒,一晃十年都過去了,這個小子……」她伸手拍拍倚在自己身邊的胖小子,「都已經三歲了。」
「主子和娘娘都已經為人父母,奴婢卻是老了,有生之年能見到主子和娘娘一面,縱死也甘心了。」
「嬤嬤說的這是什麼,看您精神甚佳,想是還有好幾十年的福好享呢。」毓秀看過或坐或站的幾個年輕媳婦和姑娘,笑著扯開話題,「那個是曹寅的媳婦,過來讓我看看。」
一個穿著五品朝服,容長臉、皮膚白淨的溫潤女子聞聲起身,來到毓秀面前,蹲了個禮,輕聲細語的說:「奴婢李氏,給皇后娘娘請安。」
「聽說你是李煦的妹子?」
「是。」
「當日在懋勤居讀書的時候,曹寅便與李煦最好,沒想到,如今到成了親家。」提起扮做男孩跟康熙一起讀書的時光,她的唇角露出一抹明媚的笑,「說起來,你相公和大哥,與我和皇上還是同窗呢。你不要拘謹,自在些方好。這江南我還是頭一次來,還得請你們來做個嚮導,總是這麼繃著,你們不累,我也累了。」
李氏與她哥哥李煦不同,性子是真的溫和,雖說連聲答應,可是緊張的情緒一直沒有緩解。
毓秀也不著急,又一一問過了曹家的幾個姑娘,便起身說:「一路行來雖說不累,卻也該休整一下。我原跟皇上說在船上住便好,省得打擾臣下。他偏說,孫嬤嬤家就跟自家一樣,非要過來住,到是給嬤嬤添麻煩了。」
「娘娘,主子肯賞臉屈居奴才家中,是奴才的天大福份,別人求都求不來的恩典,只盼主子別嫌棄家中簡陋就好。」可不是,在自己家裡接待皇帝,那一定是跟皇帝私交極好才行,別人想招待花錢,都沒這機會!(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