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去東林(下)——第一百零一章木狼之勇
「肖冰....肖冰.....」
馬書記心裡叨唸,這名字很熟,偏偏一時想不起來,秘書侯曉華緩過氣,又來了精神頭,咋咋呼呼掏出手機,道:「這群人太不像話了,狂妄至極,對著書記您這麼囂張,眼裡還有沒有國法,書記...我給市局刑警隊打電話.....」
不知對方底細,貿然下手是為官者的大忌,而且馬書總記總覺得肖冰這個名字很有分量,索性搖頭,貌似頗有容人之量地擺擺手,道:「不用了,沒必要跟一群發酒瘋的酒鬼計較,小范怎麼認識這麼一群人,我得抽時間多跟她談談心,防止日後誤入歧途,給咱們公安的形象抹黑。」
肖冰一行人走出河西大飯店,範文娟惴惴不安,馬書記是廳裡出了名的小心眼,氣量窄,自己跟丈夫以後可有的受了,但又不能怪冰子,畢竟人家是為自己著想,要怪就怪自己吧,女人長的好看點,未必是好事。
肖冰經歷這些年的風風雨雨,察言觀色的能力比之同齡人犀利很多,嫂子臉色陰晴不定,就知她擔心什麼,笑道:「嫂子,我感覺那個馬書記看你的眼神有鬼,在單位裡儘量避免跟他接觸,要是這位馬書記記恨今晚的事,給守義和嫂子穿小鞋,嫂子就跟我說,我有點門路,敲打敲打他因該不成問題。」
「冰子放心,我和守義是最普通科員,能有什麼事。」
範文娟故作輕鬆笑了笑,沒讓肖冰派車送,自己攔了輛計程車,等她上車,十幾個五大三粗的爺們沒啥顧忌了,叫嚷要找些水靈靈的黃花大閨女和冰哥樂呵樂呵,醉洶洶的馬飛乾脆給河大藝術學院的小情人打電話,要她找幾個模特專業的漂亮女生陪冰哥,肖冰徹底無語,板起臉,轟走這些口無遮攔的牲口。
馬飛他們剛離開,馬書記一行人走出飯店,假裝沒看見戳在門口抽菸的肖冰,侯曉華點頭哈腰將幾位領導送進轎車,卑躬屈膝的樣子像極了古裝劇裡斥候主子的太監,沒半點男子漢的骨氣和傲氣。
肖冰撇嘴,眼神輕蔑,曾經面對軍委首長他昂頭挺胸,面對軍區司令員的質問,他據理力爭,毫不畏懼,根深蒂固的軍人觀念中,直不起腰桿的男人哪算男人,大丈夫這三個字不是任何男人都能頂在頭上的。
「在這社會里,人,各自有生存攀爬的手段,有時候卑躬屈膝很實用。」一個戴著金絲邊眼鏡的青年與肖冰並肩站一起,一眼看出肖冰內心的想法,他嘴角牽扯起玩世不恭的淡笑,風度翩翩,又令人莫測高深。
「怎麼抽起軟中華了?」青年又問肖冰。
肖冰看看手裡的煙,無奈笑道:「你給的煙早抽完了,只好找零時替代品了。」
「靠,你小子也學會拐彎抹角了,想抽御用極品就直說,大不了再跟我家老頭子拿幾條。」青年笑罵一句,捶了肖冰一拳。
「少拿幾條,太多了,怪不好意思的。」肖冰訕訕笑了,一副欠扁樣,對待朋友,他會卸下冷漠的面具。
侯曉華將領導們送走,鬆了口氣的同時沾沾自喜,據說明年廳裡會有變動,馬書記八成要往上挪動挪動,自己多半能撈個副科的頭銜,這廝美滋滋轉身,想叫輛計程車,忽然看到肖冰身旁那青年,難以置信地揉揉眼睛,嘟囔道:「媽的,那傢伙長的太像省政府秘書長方嘯吟了。」
不是像,那青年本就是方嘯吟。
只不過,侯曉華不覺得肖冰這類痞子能認識河西省最年輕的廳級幹部,前者是個痞子,後者據傳是根正苗紅的京城公子哥,背景深似海,手眼通天,兩者相差十萬八千里,怎麼可能湊到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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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個家,一個不需要華麗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時候,我會想到它.....」潘美辰這首《我想有個家》已漸漸被八零後遺忘,其中幾句歌詞仍舊觸動許多人心靈深處最柔弱的那一根心絃。
cctv《同一首歌》節目裡潘美辰的歌聲深深打動肖冰和秀兒,肖冰也好,秀兒也好,都有坎坷的過去,家,是什麼概念,兩人感觸良多,秀兒環視在她眼中絕對富麗堂皇的家,再瞅瞅盤腿坐在沙發上,低頭喝著銀耳蓮子粥的肖冰,欣慰的笑了,這裡永遠是自己的家該多好。
非是秀兒喜新厭舊,住進好房子就嫌棄山溝裡那個勉強遮風避雨的窩,她留戀的不是富麗堂皇,不是衣食無憂,是這個家帶給她的溫馨感覺,比如肖冰狼吞虎嚥吃下她親手準備的夜宵,她會生出莫名的成就感,再比如給肖冰洗衣服做飯,心裡總是甜滋滋的,令她回味無窮,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秀兒,今年過年別回去了,把你小弟接來,咱們一家人就在寧和過個春節,我也想瞧瞧你那個小弟到底多麼生猛,如果是人才,我一定託關係把他送進最好的部隊,算是再為國家做點貢獻。」肖冰早不把秀兒當外人,嚥下嘴裡的東西,瞧著液晶電視畫面裡風采依舊的潘美辰,若有所思,當年他一聽這首歌心裡總酸酸的,很難受。
「一家人....一家人.....」
秀兒粉嫩嫩的臉,騰的紅了,腦子裡滿是這三個字,愣神許久才羞赧無比地點點頭,小聲道:「那...那我就聽哥的....過幾天把小弟接來,讓哥瞅瞅。」
「恩....」肖冰點頭,放下碗筷道:「秀兒,過兩天我要去東林,為坤爺處理點事兒,估計得走一段時間,你照顧好自己,別操心我。」
秀兒不情願的哦了一聲,肖冰要離開,她心裡頓時空落落的,憋著很多話,卻無法出口,羞於出口,山裡姑娘特有的矜持日復一日折磨著她,從前,心裡只有弟弟,現在,又多了一人,分量一般的重,一樣的割捨不下,甚至比起弟弟猶有過之。
大雪封山,披上一層厚實銀裝的大興安嶺分外妖嬈,宛如畫卷中的仙山幻境,美不勝收,群山密林綿延起伏千餘公里,巍巍興安嶺,積翠大森林,它是共和國面積最大的原生態林區,是珍稀動物的天堂,同樣也是狩獵者的天堂。
清晨,山間凝聚淡淡霧氣,厚厚的雪地發出嘎吱嘎吱的響聲,清晰有力,驚起幾隻飛鳥,山裡的動物對人類腳步聲有著本能的警覺,樹木間,一條魁梧身影不緊不慢向前移動,大雪封山,氣溫零下二三十度,林區人跡罕至,經驗豐富的獵人也不會拿自己的小命開玩笑,選這時候進山,靜悄悄的密林中,突然有人出現,顯得極為詭異。
這人,一米八五的個頭,身子壯實,渾身上下包裹在毛皮中,狍子皮大衣,黃羊皮褲子,腳蹬鹿皮靴子,皮衣皮褲做工粗糙,顯然是純手工縫製,鹿皮靴子和狐狸皮子帽子卻是精緻,他背背一張牛角大弓,一壺鵰翎鐵箭,這身打扮若擱在城市裡夠驚世駭俗,夠標新立異。
走了幾十米,他仰起臉,眺望遠處,看容貌,是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濃眉大眼,英氣勃勃,雙目神韻內斂,大概因常年在深山裡打獵,膚色是最健康的古銅色,一口氣走了二十多里山路,青年渾身燥熱,竟不畏嚴寒,挽起皮衣袖子,**粗壯小臂,肌肉線條很柔和,但稍微一動,蘊含其中的力道給人一種即將噴薄欲出的錯覺。
「熬.....嗚......」
震徹山林的嚎叫,一個白色影子從林間躥出,騰空而起,撲向背弓青年,劃出一道亮銀色弧線,它鋒利如鋼鉤利刃的爪子抓向青年肩膀,勢猛力沉,青年輕鬆一笑,踏雪躍起,在虛軟雪地借力橫向飛出,魁梧身軀凌空華麗旋轉三週。
「小白,別再胡鬧了,要被你驚動了獵物就餓你一天,你也知道銀黑狐性子靈,有個風吹草動....它就沒影了。」青年繃緊臉看著偷襲他的傢伙,是頭狼,毛色銀白的狼,體型較之成年狼大了一圈,這畜生似乎通曉人性,乖乖低吟幾聲,湊到主人腿邊,用錦緞似的毛皮輕輕磨蹭,似乎在刻意討好,端的是可愛無比。
方圓百里,只一人養有銀狼,正是寧秀兒的弟弟,寧木狼,這木狼的名大有來頭,五行屬木,為狼,暗合二十八星宿西方第一宿,窮山僻壤,人名多的是二狗、二蛋、二愣子,這頗有講究的「木狼」自然出自非常之人。
這次進山,寧木狼是為獵銀黑狐,想趕在年前給相依為命十多年的姐姐做條狐狸皮圍脖,所謂的銀黑狐也就是毛色純白的銀狐,這稀罕東西大興安嶺確實有,不過只在大雪封山人跡罕至的嚴冬才偶爾現身,性子極靈,難獵殺,可遇不可求。
一人一狼又走了三里地,已經踏入林區腹地,若非大雪封山,嚴寒難耐,城裡人只能從《動物世界》中看到的動物會把大興安嶺當成玩樂的天地,同時上演叢林殘酷血腥的規則——弱肉強食,寧木狼拍拍銀狼腦門,這畜生懂主人的意思,飛也似的躥向前方,一頭扎進密林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