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詹姆

「為何不讓她看看君臨?國王陛下差不多跟她同歲,他會很高興結交新的朋友。」

「一個當她父親觸怒他的時候可以被吊死的朋友?」泰陀斯伯爵問道,「我有四個兒子,您能考慮換成其中一個嗎?本十二歲了,而且渴望冒險,如果大人樂意,他可以當您的侍從。」

「我的侍從多的不知道該打發他們去幹什麼。每次我撒尿的時候他們都爭著幫我扶老二。而且你有六個兒子,不是四個。」

「曾經是。勞勃是我最小的兒子,不太健壯。他九天前死於痢疾。盧卡斯在紅色婚禮上被謀殺。瓦德佛雷的第四任妻子是一個布萊克伍德,但是在孿河城,親屬關係就和賓客權利一樣一文不值。我希望能把盧卡斯葬在神木林下,但是佛雷家還沒有決定把他的屍骨還給我。」

「我會督促他們做的。盧卡斯是你的大兒子?」

「二兒子。布林登是大兒子,我的繼承人。接下來是霍斯特,恐怕是個書呆子。」

「君臨也有很多書,我記得我弟弟經常讀它們,也許你兒子願意去看看那些書。我接受霍斯特作為我們的人質。」

布萊克伍德明顯鬆了口氣。「謝謝你,大人。」他猶豫了一下。「如果我可以繼續大膽的提個建議的話,您也應該從裘諾斯伯爵那裡索要一個人質。一個女兒。他發情的時候不夠男人,所以也生不出兒子。」

「他有一個私生子在戰爭中被殺了。」

「是麼?哈利是一個私生子,沒錯。但是他是不是裘諾斯的種,這就說不準了。他是一個金髮男孩,很漂亮。裘諾斯不具備這兩個特點中的任何一個。」泰託斯伯爵站起身來,「你願意賞光和我一起進晚餐嗎?」

「下一次吧,伯爵大人。」整個城堡的人都在捱餓,從他們嘴裡偷走食物實在不是什麼好做法。「我不能耽擱。奔流城在等著我。」

「奔流城?還是君臨?」

「都是。」

泰託斯伯爵看起來並不想說服他改變主意。「霍斯特一個小時之內就能做好出發準備。」

他確實做到了。男孩在馬廄裡見了詹姆,肩膀上隨意的扔著一卷鋪蓋,胳膊夾著一捆卷軸。他肯定不超過十六歲,但是已經長得比父親還高,長胳膊長腿,幾乎有七英尺,很瘦,動作顯得有些笨拙,額前有一綹頭髮。「隊長大人,我是你的人質了。霍斯特,他們都叫我霍斯。」他咧嘴笑著。

他以為這是鬧著玩兒的嗎?「告訴我,「他們」是誰?」

「我的朋友們。我的兄弟們。」

「我既不是你的朋友,也不是你的兄弟。」這句話將男孩臉上的笑容一掃而光。詹姆轉向泰託斯伯爵:「伯爵大人,在這件事上務必不能有任何誤解。貝里.唐德利恩伯爵,密爾的索羅斯,桑鐸.克里岡,布蘭登.徒利,石心夫人……所有這些人都是逃犯和反叛者,是國王和所有效忠國王的人的敵人。如果我聽說你或者你的人私藏了他們,保護了他們,或者以任何方式幫助了他們,我會毫不猶豫的送上你兒子的腦袋。我希望你能理解這一點。同時也瞭解這一點:我可不是萊曼.佛雷。」

「你不是。」所有的溫和從布萊克伍德伯爵的嘴角消失。「我知道我在和誰打交道,弒君者。」

「很好。」詹姆騎上馬,向城門方向調轉馬頭。「我祝你今年有個好收成,並且能享受到國王的和平給你帶來的快樂。」

他沒有騎很遠。裘諾斯.佈雷肯伯爵就在鴉樹城外等他,距離城牆的距離恰好在一個優質十字弓的射程以外。他已經騎上裝備完畢的戰馬,身著甲衣,巨大的灰色金屬頭盔上墜著一綹馬鬃的流蘇。「我看見他們撤下了冰原狼旗幟。」詹姆走近的時候,他說,「都解決了?」

「完全擺平。回家種地吧。」

佈雷肯伯爵開啟頭盔面罩。「我相信在你進入這座城堡前,我有比現在更多的田種。」

「巴克城,樹籬城,蜂蜜樹村和它所有的蜂巢。」他還忘了一個,「哦,還有十字弓山脊。」

「一座磨坊。」佈雷肯說,「我必須有一座磨坊。」

「領主磨坊。」

裘諾斯伯爵哼了一聲。「好吧,這還差不多。我是指現在。」他指著正和小派一起走進隊伍的霍斯特.布萊克伍德,「這就是他給你的人質?你被騙了,爵士。這小子太瘦弱,血液都是用水做成的。別看他這麼高,我任何一個女兒都能像打翻一根爛樹枝似的把他揍倒在地。」

「你有幾個女兒,伯爵大人?」詹姆問他。

「五個。第一個老婆生了兩個,第三個老婆生了三個。」太遲了,他看起來似乎意識到自己說漏了嘴。

「送一個去王宮。她將會擁有服侍攝政太后的榮幸。」

當佈雷肯伯爵意識到這話的威力的時候,他的臉黑了下來。「你就是這樣回報石籬城的友誼嗎」?

「服侍太后是巨大的榮譽。」詹姆提醒他,「也許你該對她強調這一點。我們希望女孩能在年末之前到達。」他不等佈雷肯爵士回答,就輕輕的用他的金馬刺碰了碰「榮譽」,小跑著離去。他的人馬排隊跟上,旗幟隨風飄揚。城堡和帳篷很快就被他們甩在身後,淹沒在馬蹄捲起的塵土中。

他們來鴉樹城的路上,沒有被任何逃犯和狼群騷擾。所以詹姆決定走另一條路回去。如果幸運的話,說不定能撞上逃跑中的黑魚,或者能引誘貝里.唐德利恩來個不明智的攻擊然後將他擒獲。

傍晚到來時,他們正沿著寡婦河前行。詹姆叫了他的人質,問他最近的能過河的淺灘在哪裡,男孩帶他們找到了一處。當眾人水花飛濺的淌過河水時,太陽正落到一對綠草盈盈的山丘後面。「雙乳峰。」霍斯特.布萊克伍德說。

詹姆想起了佈雷肯伯爵的地圖。「那兩座山丘中間有個村子。」

「便士樹村。」男孩肯定地回答。

「我們晚上在那兒宿營。」如果附近有村民的話,他們也許能知道布林登爵士或者那群逃犯的下落。「裘諾斯伯爵對於它們究竟是誰的乳頭髮表了一些看法。」當他們走向漸漸暗下來的山丘時,他對布萊克伍德男孩回憶道。最後一絲光線正從他們面前的山頭上消失。「佈雷肯家族對它們有一種叫法,而布萊克伍德家族有另一種叫法。」

「是的,大人。已經一百多年了。在此之前它們被稱為聖母的雙乳,或者就是雙乳峰。因為有兩座,而且它們看起來像……」

「我能看出來它們像什麼。」詹姆發現他正在回想帳篷裡的那個女人,和她試圖遮擋住又大又黑的乳頭的樣子。「那一百多年前發生了什麼,使得山丘的命名發生了分歧?」

「庸王伊耿娶了芭巴.佈雷肯做王后。」書呆子男孩回答道,「他們說,她是個非常豐滿的妞兒,所以在國王拜訪石籬城期間,有一天,他出去打獵,看到了雙乳峰……」

「……就把王后的名字賜予了它。」伊耿四世在詹姆出生前很久就去世了,但是他還是想起了一些伊耿四世王朝的歷史,使得他完全能猜出接下來發生了什麼。「直到後來他拋棄了佈雷肯家的女孩,娶了一個布萊克伍德,是不是這樣?」

「梅麗莎夫人。」霍斯特肯定道,「他們叫她米茜。我們的神木林裡有個她的雕像。她比芭巴.佈雷肯漂亮得多,但是太苗條。有人聽見芭巴說米茜的胸部就像男人一樣平。當這話傳到國王的耳朵裡的時候,他……」

「……把芭巴的雙乳給了梅麗莎。」詹姆大笑。「這一切都是怎麼開始的?布萊克伍德和佈雷肯之間的戰爭?有史書記載了下來嗎?」

「是的,大人。」男孩說,「但是有些部分是由他們家的學士記載的,有些是由我們家的學士記載的。他們把這些故事寫入編年史的時候,事情已經過去好幾百年了。這些歷史能上溯到英雄紀元。布萊克伍德在那個時候還是國王。佈雷肯家族是小領主,以擅於養殖種馬而聞名。然而他們非但沒有回報國王的公正,反而用養馬賺來的錢僱了劍客,謀殺了國王。」

「這些都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安達爾人入侵前五百年。一千年前,如果大歷史書可信的話。只是沒有人確定安達爾人是什麼時候渡過狹海而來的。大歷史書說從那以後已經過了四千年了,但是有些學士堅稱只有兩千年。總有那麼一個時間點,從它再往前,所有的日子都變得模糊而混亂,而歷史的真相也就成了籠罩著一層薄霧的傳奇。」

提利昂會喜歡這小子。他們倆能從早到晚的爭論這些書裡的問題。有那麼一瞬間,他對弟弟的苦澀感覺似乎消失了,直到他重新憶起小惡魔都做了些什麼。「所以說,當凱巖城還在凱斯德利手裡的時候,你們就已經開始為了一方從另一方手裡搶走王位的事情打仗了?那就是一切的根源?為了一個消失了幾千年的王國的王座?」他笑著,「那麼長的歲月,那麼多場戰爭,那麼多位國王……應該有人站出來促成和平。」

「有人這樣做了,大人。很多人。我們和佈雷肯家達成了幾百次和平協議,很多都由聯姻完成。每一個布萊克伍德身上都流淌著佈雷肯的血液,而每一個佈雷肯身上也都流著布萊克伍德的血液。先王的和平條約通常會持續半個世紀,然後新的爭執便會發生,於是舊傷撕裂開來,再次血流不止。我父親說,這就是一直以來都在發生的。只要還有人記得祖先的屈辱,就沒有持久的和平。就這樣我們走過了一個又一個世紀,我們憎恨著佈雷肯,佈雷肯憎恨著我們。我父親說這永遠也不會結束。」

「這可以結束。」

「怎麼結束,大人?我父親說,舊傷永遠也不會癒合。」

「我父親也有句名言。如果你可以殺了一個仇人,就不要只是傷了他。只有死人才不會復仇。」

「他們的兒子會。」霍斯特辯解說,「如果你不殺了他們的兒子的話。如果你懷疑我,就去問問凱巖城的凱斯德利吧。或者去問問塔貝克大人和夫人,或者去問問卡斯特梅的雷耶斯家族,問問龍石島王子。」有那麼一瞬間,西方山頂上籠罩著的深紅雲朵讓他想起了雷加的孩子們,和他們遇害後被緊緊包裹在深紅色斗篷裡的身軀。

「這就是你們殺了所有的史塔克的原因?」

「不是所有。」詹姆說,「艾德大人的女兒們還活著。一個剛剛結婚。另一個……」布蕾妮,你在哪裡?你找到她了麼?「……如果諸神慈悲,她會忘了她是個史塔克。她會和一個健壯的鐵匠結婚,或者是胖臉的酒店老闆,為他生一屋子的孩子,永遠不用害怕有一天會有一個騎士到來,把她所有的孩子的腦袋都撞碎在牆上。」

「諸神是慈悲的。」他的人質不大確定的說。

那你就繼續相信吧。詹姆用馬刺碰了碰榮譽。

便士樹村比他想象的要大很多。戰爭也蔓延到了這裡,燒焦的果樹和房屋的碎片說明了一切。但是在每一座被毀壞的房屋周圍,都有三個被重建起來。在逐漸聚集的深藍暮色中,詹姆瞥見一排屋頂上新鋪的稻草,還有一排新鮮木頭做成的房門。在一個養鴨池塘和鐵匠鋪之間,他看見了賦予這個小村名字的那棵樹,一棵古老而高大的橡樹。扭曲的樹根盤根錯節的穿過土壤,在地面周圍形成一個宛若緩慢遊動的大蛇般的巢穴,上百枚古老的銅錢被嵌入到粗大的樹幹裡。

小派盯著樹看了一會兒,又看了看空空如也的房屋。「人都去哪兒了?」

「藏起來了。」詹姆告訴他。

房屋裡所有的火堆都被熄滅,但是有些還在冒煙,而且沒有一堆是冷的。在哈利.梅利爾的仔細搜尋下,唯一能找到的活物就是一片菜地裡的一隻正在餵奶的山羊……但是這村子有一座防禦工事,十二英寸高的厚石牆,不比河間地任何一座堡壘差,詹姆知道在那兒能找到村民們。當搶劫者到來時,他們就躲到城牆後面,這就是為什麼這兒還能留有一個村子的原因。現在他們又藏到那裡去了,為了躲避我。

他策馬走到堡壘門前。「城牆裡的人們,我們不想傷害你們。我們是國王的人。」

城門上方的牆頭上出現了幾張臉。「就是國王的人燒了我們的村子。」一個人向下叫道,「在這之前,另一些國王的人搶了我們的羊。他們從屬於另一個國王,但是對我們的羊來說沒有任何區別。國王的人殺了哈斯里和奧蒙德爵士,還把蘭茜強暴致死。」

「我的人不會的。」詹姆說,「你們能把門開啟嗎?」

「等你們走了,我們會的。」

肯洛斯爵士騎了過來。「我們很容易就能把那城門破開,或者一把火燒了它。」

「同時他們會向我們扔石頭,並且弓箭會像羽毛一樣插滿我們全身。」詹姆搖了搖頭。「這麼做太血腥了。而且何必呢?這些人沒傷害我們。我們就在房屋裡休息,但是不要偷東西。我們有我們自己的儲備。」

當半個月亮緩緩爬上天空的時候,他們把馬都拴到了村裡的空地上,用醃羊肉,幹蘋果和硬乳酪充當晚飯。詹姆略微吃了一點,並且和小派,霍斯分享了一袋酒。他試著去數老橡樹上銅錢幣的數量,但是太多了,他總是數到一半就忘了數字。這些銅錢幣都代表了什麼?如果他開口問,布萊克伍德男孩會告訴他答案,但是這會破壞了原本的神秘感。

他安排了哨兵,保證沒有人走出村子的範圍。他也派出了偵察兵,保證沒有人趁他們不備偷襲。接近午夜的時候,兩個偵察兵回來,帶著一個捉到的婦女。「她膽大包天的徑直騎了過來,大人,要求和你說話。」

詹姆飛快地爬起來。「小姐,我沒想到這麼快就能再見到你。」天啊,她看起來比我上次見她的時候老了十歲。還有,她的臉怎麼了?「這繃帶……你受傷了……」

「被咬了一口。」她碰了碰她的劍柄。他送給她的那把劍。守誓劍。「大人,您對我提了一個要求。」

「那個女孩。你找到她了麼?」

「找到了。」塔斯的少女布蕾妮說。

「她在哪兒?」

「一天的騎程。我可以帶你去見她,爵士……但是你必須一個人來。不然,獵狗就要殺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