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章

阿曼順著鼻子俯視「懶人」里奧—他的鼻子又長又窄又尖,尤其適合這一表情。「馬爾溫師傅相信許多稀奇古怪的東西,」他聲稱,「他跟莫蘭德一樣,沒有龍的證據,只有水手的故事。」

「你錯了,」里奧說,「有一支玻璃蠟燭在‘魔法師’的房間裡燃起來了。」

燈火通明的露臺突然一片寂靜。阿曼嘆口氣,搖搖頭。莫蘭德開懷大笑。「斯芬克斯」用黑色的大眼睛注視著里奧。魯尼顯得茫然若失。

佩特知道玻璃蠟燭,不過從沒見過它們燃燒。玻璃蠟燭是學城公開的秘密,相傳是千年之前,當末日浩劫尚未降臨時,從瓦雷利亞帶來舊鎮的,共有四支,一綠三黑,全都長而扭曲。

「什麼是玻璃蠟燭?」魯尼問。

助理學士阿曼清清嗓子。「每位助理學士立誓成為學士的前一晚,都必須在地窖中守夜,並且不能攜帶任何光亮,沒有火炬,沒有油燈,沒有香燭……只有一支黑曜石蠟燭。他必須在黑暗之中度過一夜,除非能點亮那支蠟燭。有些笨蛋會真的去嘗試,修行所謂‘高階神秘術’的傢伙們更是迫不及待。結果只是割破手指—蠟燭的邊緣跟剃刀一樣鋒利—血淋淋的,在失敗的鬱悶中等待黎明。聰明人會直接睡覺,或整晚祈禱,但每年總有幾個人不甘心。」

「對。」佩特聽過同樣的故事,「不過不發光的蠟燭究竟有什麼用呢?」

「這是個教訓,」阿曼說,「是我們戴上學士頸鍊前的最後一課。玻璃蠟燭代表真理和學識,珍貴、美麗而又脆弱。蠟燭的形狀提醒我們,無論在何處服務,學士都必須放射光明,驅散愚昧;蠟燭鋒利的邊緣告誡我們,知識也有危險的一面,博學之士亦會因智慧而自負,身為學士,定要始終保持謙卑;最後,玻璃蠟燭還讓我們謹記,在立誓之前,在戴上項鍊之前,在供職之前,於黑暗中度過的漫漫長夜,謹記自己無論如何也無法點燃那支蠟燭……一個人縱然滿腹學識,卻也並非無所不能。」

「懶人」里奧放聲大笑,「你是說你辦不到吧。我可是親眼看見那支蠟燭燃燒的。」

「你確實見過燃燒的蠟燭,我不懷疑,」阿曼莊嚴地說,「大概是黑蠟蠟燭吧。」

「我看到什麼自己很清楚。那支蠟燭發出的光線古怪又明亮,比蜂蠟或牛油蠟燭明亮得多。它投射出奇特的影子,而且從不閃爍,即使有風從敞開的門外吹進來。」

阿曼抱起雙臂,「得了吧,黑曜石是不能燃燒的。」

「龍晶,」佩特說,「老百姓稱之為龍晶。」不知何故,這一點似乎很重要。

「正是,」被稱為「斯芬克斯」的拉蕾薩沉吟道,「假如真龍再度現世……」

「龍,還有更黑暗的事物,」里奧說,「灰衣綿羊們閉上眼睛,看門犬卻發現了真相。古老的力量已然甦醒,陰影蠢蠢欲動。奇蹟與恐怖的年代即將來臨,這也是諸神與英雄的紀元。」他伸個懶腰,露出慵懶的微笑。「依我看,這值得咱們再喝一輪。」

「我們喝得夠多了,」阿曼說,「而且不管怎麼說,天快亮了。今天早晨安布羅斯博士要講解尿液的特性,想鑄造銀鏈條,就不能錯過他的講座。」

「我不會阻止你們去品嚐尿的味道,」里奧說,「至於我嘛,我比較喜歡青亭島的金色葡萄酒。」

「要在喝尿和聽你聒噪之間選擇,我寧願喝尿。」莫蘭德一推桌子站起來。「走吧,魯尼。」

「斯芬克斯」伸手取過皮套。「我也該睡了。希望能夢到龍和玻璃蠟燭。」

「全都要走?」里奧聳聳肩,「好吧,至少這裡還有蘿希。或許我會弄醒我們的小甜心,讓她成為女人。」

拉蕾薩看到佩特臉上的神情。「他連買酒的銅板都沒一個,不會有金龍幣買那女孩。」

「對,」莫蘭德說,「況且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讓她成為女人。跟我走吧,佩特。太陽一齣,老沃格雷夫就會醒來。他上廁所時一定得要你幫忙。」

前提是他今天記得我是誰。沃格雷夫博士可以毫不困難地分辨每隻烏鴉,但認人就沒那麼高明瞭。有時他以為佩特是某個叫克禮森的人。「我還不想走,」他告訴朋友們,「再待一會兒。」天沒亮,還有點時間。鍊金術士仍有可能出現,假如他來的話,佩特不想錯過。

「隨你吧。」阿曼說。拉蕾薩又打量了佩特一會兒,方把弓挎上一側細窄的肩膀,隨其他人過橋。莫蘭德醉得不行,只能用手搭著魯尼的肩,才不至於跌倒。對於展翅飛翔的烏鴉而言,從這裡到學城並不算遠,可惜他們不是烏鴉,而舊鎮是座名副其實的迷宮,佈滿縱橫交錯、狹窄蜿蜒的小巷和街道,看似很近的距離,卻得繞上幾大圈。「小心,」佩特聽見阿曼的聲音,河上的迷霧很快吞噬了四人的背影,「晚上溼氣重,鵝卵石會滑。」

他們走後,「懶人」里奧酸溜溜的視線越過桌子停留在佩特身上。「多可悲啊。‘斯芬克斯’帶著銀幣溜之大吉,丟下我跟豬倌‘雀斑’佩特作伴。」他伸伸懶腰,打個哈欠。「啊,咱們可愛的小蘿希呢?」

「在睡覺。」佩特簡潔地說。

「我敢說肯定是一絲不掛。」里奧咧嘴笑道,「你認為她真值一枚金龍?總有一天,我會親自找出答案。」

佩特沒有回答。

里奧也不需要他答腔:「等我破了那丫頭的身,她的價位會跌到連豬倌都付得起的地步。到時候,你可要好好感謝我唷。」

我要宰了你,佩特心想,但他沒醉到枉送性命的地步。眾所周知,里奧受過訓,擅使刺客短劍和匕首。退一步講,即使佩特能殺他,也意味著自己腦袋不保。佩特有名無姓,里奧卻兩者皆備,他的姓氏是「提利爾」—其父乃舊鎮守備隊司令莫林·提利爾爵士,其表兄更是貴為高庭公爵兼南境守護的梅斯·提利爾,而舊鎮的主人,「舊鎮老翁」參天塔的雷頓伯爵的諸多頭銜中便包括「學城守護者」,他也是宣誓效力提利爾家族的封臣。算了,忍一時之氣吧,佩特告訴自己,反正他說這些不過是想傷害我。

東方的霧氣漸漸散去。天亮了,佩特意識到,天亮了,鍊金術士卻沒有來。他不知該哭還是該笑。把東西放回去,不讓人知道,我還算是小偷嗎?這又是一個他無法回答的問題,跟安布羅斯和維林問過的那些問題一樣。

他從板凳上站起來,烈性蘋果酒一下子全湧上了頭。他不得不一手撐著桌子,以穩住身體。「離蘿希遠點,」他以此道別,「離她遠點,否則我殺了你。」

里奧·提利爾撥開眼前的頭髮。「我不跟豬倌決鬥。走開。」

佩特轉身穿過露臺,腳步踏在歷經風雨的舊木橋上。等他過了橋,東方的天空已微微泛紅。世界很遼闊,他告訴自己,買下那頭驢,我依舊可以在七大王國的大路小道上漫遊,為平民百姓放血治病,替他們除去蝨子。我也可以簽約受僱到船上划槳,經由玉門航行至魁爾斯,親眼見識聳人聽聞的龍。我不要回去照顧老沃格雷夫和那些烏鴉。

然而他的腳步還是轉回學城。

第十道陽光穿透東方的雲層,水手聖堂的晨鐘即刻鳴響,響徹港灣,稍後,領主聖堂也加入進來,接著七神殿的鐘聲從蜜酒河對岸的花園傳出,最後是繁星聖堂—在伊耿抵達君臨前的一千年裡,它都是總主教的駐節地。各處鐘聲彼此交融,共同組成宏偉浩蕩的樂章。唉,其實還不如昨晚那隻小夜鶯的歌聲甜美。

鐘鳴之下還有吟唱。每當早晨第十道曙光出現時,紅袍僧們便會聚集在碼頭邊樸素的神殿外迎接朝陽。長夜黑暗,處處險惡,佩特聽過上百次唱頌,他們請求拉赫洛於黑暗之中拯救世人。七神對他而言足矣,不過,聽說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甚至將旗幟上的寶冠雄鹿換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紅心。假如他贏得鐵王座,恐怕我們都得學唱紅袍僧的歌了,佩特心想,然而這種可能性不大。泰溫·蘭尼斯特在黑水河上打敗了史坦尼斯和拉赫洛,很快就能徹底消滅他們,將拜拉席恩篡奪者的腦袋用槍挑著,掛到君臨的城門上。

夜霧逐漸蒸發,舊鎮的景緻在他周圍顯現出來,彷彿逐漸成像的幽靈。佩特沒見過君臨,但他知道那是座毫無章法的土木城市,到處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頂和木製小屋。舊鎮由石頭建成,大街小道都鋪著鵝卵石,連最簡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這座城市最美麗的時刻就是黎明。蜜酒河以西,宮殿般的公會大廳排列於岸。上游,學城的圓頂和塔樓聳立在河的兩側,夾雜於房舍間的石橋連線兩岸。下游,繁星聖堂的黑色大理石牆壁和拱窗下,簇擁著主教們的住宅,彷彿孩童聚集在年邁貴婦的腳邊。

遠處,蜜酒河越變越寬,最終注入低語灣,參天塔就位於河口處,其頂端的烽火襯托著拂曉的天空,耀眼奪目。該塔坐落在征戰島的斷崖峭壁上,灑下的影子猶如利劍切割了城區,凡是在舊鎮土生土長的人都可以憑藉影子長短分辨一天的時刻。有人甚至聲稱,站在高塔頂端,可以一直看到長城—或許這就是雷頓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許他喜歡在雲端裡統治自己的城市。

一輛屠夫的拖車沿堤道隆隆經過佩特身邊,五隻小豬在車上哀嚎。才躲開拖車,又有個女人從頭上的窗戶潑下一馬桶汙穢,他堪堪避過。等我當上城堡裡的學士,就會有馬的,他邊想邊在石頭上絆了一跤。別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頸鍊,又怎能高坐於領主桌邊,怎會有白馬可騎?他只能聽著烏鴉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內褲上的糞漬罷了。

他正單膝跪地,試圖擦去袍子上的汙泥,一個聲音說:「早上好,佩特。」

鍊金術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趕緊站起來。「第三十天……你說你會去‘羽筆酒樽’。」

「你跟朋友們在一起,我還是別打擾你們這次聚會了。」鍊金術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太陽剛好爬上他身後的屋頂,很難看清兜帽底下的臉。「你決定改變自己的命運了嗎?」

他非逼我說出來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難的部分,就是四肢貼地,把保險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床底。箱子很結實,鑲有鐵箍,但鎖壞了。葛蒙學士懷疑是佩特乾的好事,事實並非如此,沃格雷夫丟失鑰匙之後自己砸開了鎖。

在裡面,佩特找到一袋銀鹿,一束絲帶綁著的黃頭髮,一幅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連小鬍子都相似),一隻騎士用的龍蝦狀鋼甲護手。沃格雷夫宣稱這隻護手屬於某位王子,卻想不起究竟是誰了。佩特晃動護手,鑰匙便掉出來,落在地上。

撿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記得自己當時的想法。鑰匙由黑鐵製成,古老而沉重;它能開啟學城裡每一扇門,只有博士才擁有。別的博士都將鑰匙隨身攜帶,或藏在安全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鑰匙藏起來了,沒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鑰匙,向門口走去,半路又折回來取走了銀幣。反正都是小偷了,不管偷多偷少。「佩特,」一隻白鴉叫喚著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龍帶來了嗎?」他問鍊金術士。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把金龍拿出來,我先看看再說。」佩特不想上當。

「河邊不太方便。跟我來。」

他沒時間細想,沒時間掂量輕重。鍊金術士越走越遠,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則就會永遠失去蘿希和那枚金龍幣。他一邊走,一邊將手伸進袖子,摸到那把鑰匙,此刻它安安全全地躺在他親手縫製的內袋裡。學士的長袍該當縫滿口袋,他打孩提時代就知道。

他加快腳步才能趕上鍊金術士寬闊的步伐。他們走進一條小巷,轉了一個彎,穿過臭名昭著的黑市,沿著拾荒者衚衕前進。最後,那人轉進另一條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夠了吧,」佩特說,「附近沒人。就在這兒做交易。」

「隨你便。」

「我要我的金龍。」

「給你。」硬幣出現了。鍊金術士用指關節翻滾它,就像蘿希安排他倆會面時那樣。金龍翻動,黃金在晨曦中閃爍,彷彿為鍊金術士的手指鍍上一層金光。

佩特一把抓過金幣。它在手掌中感覺暖暖的,他模仿別人,放到嘴邊咬了咬—他見過別人這樣做,不過說實話,他並不曉得金子是什麼味道,只是不想讓自己看起來像個傻瓜。

「鑰匙呢?」鍊金術士禮貌地問。

不知怎地,佩特突然猶豫起來。「你想偷書嗎?」地窖底下鎖著一些古老的瓦雷利亞卷軸,據說是世上僅存的副本。

「不關你的事。」

「沒錯。」成交了,佩特告訴自己,成交了,快走吧,快回「羽筆酒樽」,吻醒蘿希,告訴她,她屬於你了。然而他沒動。「讓我看看你的臉。」

「隨你便。」鍊金術士拉下兜帽。

他是個普通人,有一張普普通通的面孔,年輕的面孔,但平凡無奇,豐滿的臉頰,隱約的胡碴,右頰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他長著鷹鉤鼻,外加一頭整齊繁茂的黑鬈髮。佩特不認識這面孔。「我不認識你。」

「我也不認識你。」

「你是誰?」

「無名之輩。誰也不是。真的。」

「哦。」佩特再也無話可講。他掏出鑰匙,放到陌生人手中,只覺得頭昏眼花,輕飄飄的。蘿希,他提醒自己。「那就成交。」

他沿小巷走到一半,腳下的鵝卵石開始移動起來。夜裡潮溼,鵝卵石又溼又滑,他想起阿曼的話,但現在已是上午了啊。他覺得心臟怦怦直跳。「怎麼回事?」雙腿彷彿化成了水,「我不明白。」

「也永遠不會明白。」某人悲哀地說。

鵝卵石地驀然迎面撲來。佩特想呼救,卻喊不出聲。

他最後想到的是蘿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