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戴佛斯

「第三次,他總共花了百日百夜鑄劍,最後當聖火洗滌下,劍身成白熱狀時,他喚來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對她說,‘敞開你的胸膛,記住,世上我最愛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為什麼那麼聽話,總之她照辦了,然後亞梭爾·亞亥將冒煙的劍插進了她仍在跳動的心臟。據說就是她混雜痛楚和狂喜的吶喊,使月亮裂開了一道凹痕,但她的血液、靈魂、力量和勇氣全部注入了那把劍。這就是英雄之紅劍,‘光明使者’的故事。」

「你聽懂了沒?你應該慶幸,因為陛下從火中拔出的是一把燒爛的劍。太亮會傷害眼睛,我的朋友,火焰會四處延燒。」薩拉多·桑恩吃完最後一顆葡萄,咂了咂嘴。「親愛的爵士先生,你覺得陛下他什麼時候會下令出航呢?」

「我想應該很快,」戴佛斯說,「如果他的神這麼希望的話。」

「他的神?爵士老兄,難道不是你的神嗎?請問洋蔥騎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的神是誰啊?」

戴佛斯啜了口酒,為自己爭取時間。酒館裡人很多,而你可不等於薩拉多·桑恩,他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小心回答。「史坦尼斯陛下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他用信任來榮寵我。」

「我記住了。」薩拉多·桑恩起身,「不好意思,這些葡萄我是越吃越餓,而晚餐正在‘瓦雷利亞人號’上等著我呢,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裝了蘑菇、茴香與洋蔥的烤海鷗。哈,過不了多久,咱哥倆便能在君臨同桌用飯了吧?就讓咱們在紅堡大快朵頤,然後叫侏儒唱一曲歡樂小調。你面見史坦尼斯陛下時,麻煩幫我提醒他:等到下次新月,他欠我的又得添上二萬三千金龍。他該把那些雕像給我才對,那麼漂亮,燒了多可惜,運到潘託斯或密爾沒準能賣個好價錢。哎,如果他讓我和瑟曦太后睡一晚,我就打點折。」里斯海盜拍拍戴佛斯的背,大搖大擺地走出旅店,彷佛店是他開的。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在酒館裡繼續坐了一會兒,一邊喝酒,一邊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當時他和史坦尼斯都在君臨,勞勃國王為慶祝喬佛裡王子的命名日,特別舉辦了一場比武大會。他記得密爾的紅袍僧索羅斯在團體比武時,便是揮舞著一把冒火的劍。那人的裝束可真是五彩繽紛,紅袍在風中抖動,手中長劍則纏繞著淡綠的火焰,但每個人都清楚那並非魔法所致。最後他的火焰果真熄滅,而他也被青銅約恩·羅伊斯手中的釘頭錘敲中頭顱,摔下馬背。

若今天這把是真的火焰劍,可稱得上足以倚賴的奇物了,但付出的代價未免也太……他想到妮莎·妮莎,腦中浮現的卻是妻子瑪瑞亞。她是個好心腸的女人,有些胖,乳房下垂,笑容和藹,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他試圖想像自己把寶劍刺進她心口的畫面,不禁渾身顫抖。我果然不是做英雄的料啊,他下了結論。倘若欲得魔劍必須付出如此高昂的代價,那他可辦不到。戴佛斯喝乾麥酒,推開酒杯,離開旅店。途中他又拍拍石像鬼的頭,喃喃自語:「好運。」我們都需要。

入夜後,戴馮牽著一頭備好鞍的雪白駿馬前來黑貝莎號,「父親大人,」他宣佈,「陛下命令您到圖桌廳去見他,請您騎上這匹馬,即刻出發。」

雖然看到戴馮一身漂亮的侍從裝束很令他歡喜,但對這個召喚本身,戴佛斯卻頗感不安。莫非他要下令出航?他暗忖。其實除了薩拉多·桑恩,還有很多船長認為時機已然成熟,應該立刻出兵攻打君臨,但做走私者的首先必須具備耐心。回龍石島的當天我便對克禮森師傅說過,我們勝利無望,而情況至今毫無改變,我們兵力太少,而敵人則太多,一旦划槳入水,便必死無疑。唉,不管怎樣,還是上馬去了再說。

戴佛斯抵達石鼓樓時,十幾位諸侯和騎士正要離開。賽提加和瓦列利安伯爵唐突地向他點了個頭,其他人則完全置之不理,倒是亞賽爾·佛羅倫爵士停步跟他說話。

賽麗絲王后的伯伯簡直像個大酒桶,他雙臂粗壯,腿腳彎曲,生著佛羅倫家著名的招風耳,比他侄女的更大,但那粗密的耳毛並不妨礙城中大小事情紛紛傳進他耳中。從前,當史坦尼斯在君臨擔任勞勃的朝廷重臣時,亞賽爾爵士便擔任龍石島的代理城主,長達十年之久,近來則成了後黨首腦人物。「戴佛斯爵士,和從前一樣,真高興見到您。」他說。

「大人,我也是。」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虛偽的諸神燒起來可真令人愉悅,您說是不?」

「燒起來的確明亮耀眼。」對方固然多禮,戴佛斯卻不信任他,更何況佛羅倫家族早已投靠藍禮。

「據梅麗珊卓夫人說,有時拉赫洛會容許他虔誠的僕人自聖火中瞥見未來。今天早上,看著火堆,我似乎看到十來個身穿黃絲衣裳的美麗少女在一個偉大君王周圍翩翩起舞。爵士先生,我覺得這個預兆假不了,這是我們收復君臨,為陛下取回應得的王座之後,將得到的諸多榮耀之一。」

史坦尼斯對舞蹈可沒興趣,戴佛斯心想,但他不敢冒犯王后的伯伯。「我只見到火焰,」他說,「煙薰得我一直流淚。爵士先生,請您原諒,陛下還在等我。」他擠向前去,心中納悶亞賽爾爵士為何如此大費周章。他是後黨的人,可我屬於國王啊。

史坦尼斯坐在地圖桌前,派洛斯學士隨侍在旁,兩人面前堆了厚厚一疊紙。「爵士,」國王一見他進來便說,「過來看看信。」

他恭敬地任意揀起一封,「陛下,這信看起來很好,只可惜我不識字。」地圖和海圖對戴佛斯來說不成問題,但信札和其他檔案他就無能為力了。但我兒戴馮識字,他的小弟弟史蒂芬和史坦尼斯亦然。

「我忘了。」國王眉露不悅之色。「派洛斯,念給他聽。」

「遵命。」學士拿起一張羊皮紙,清清喉嚨,「眾人皆知吾乃風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與其妻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嫡子,吾在此以家族之榮譽起誓,吾所深深敬愛之兄長勞勃,亦即吾人故王,過世後並未留下嫡系後裔。蓋男童喬佛裡、男童託曼與女童彌賽拉實乃瑟曦·蘭尼斯特與其弟‘弒君者’詹姆亂倫所生之孽種。根據繼承與血統的律法,吾於今日宣告,吾乃維斯特洛七大王國鐵王座之所有人。勤王者應立刻宣誓效忠。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達爾人、洛伊拿人與先民的國王,七國統治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書。」唸完後派洛斯擱下信,羊皮紙輕聲作響。

「改成弒君者詹姆‘爵士’,」史坦尼斯皺眉道,「不論此人行徑為何,他終究是個騎士。除此之外,我也不明白為何要把勞勃說成‘吾所深深敬愛之兄長’,我跟他之間沒什麼感情。」

「陛下,這不過是表示敬意,無傷大雅。」派洛斯說。

「這是撒謊,把這段去掉。」史坦尼斯轉向戴佛斯,「學士跟我說了,我們手上共有一百一十七隻信鴉,我準備把它們全部用光。一百一十七隻信鴉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帶到全國各個角落,從青亭島直到長城。我想,總有一百隻可以穿越暴風、獵鷹和弓箭的襲擊。這樣的話,便會有一百位學士將我的信帶進書房和寢室,念給他們的主子聽……然後不是信被燒掉,就是聽者守口如瓶。諸侯們愛的是喬佛裡、藍禮,或者羅柏·史塔克,我雖是他們合法的國王,他們卻會裝聾作啞。所以我需要你。」

「陛下,我隨時任您差遣。」

史坦尼斯點點頭,「我要你駕駛黑貝莎號往北走,途經海鷗鎮、五指半島、三姐妹群島,甚至遠達白港。你兒子戴爾則開著海靈號向南,越過風怒角和斷臂角,沿著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島。你們各帶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間莊園和每個漁村都發上一封,把信釘在聖堂和旅店的門上,讓識字的人都能看到。」

戴佛斯說:「恐怕沒幾個人。」

「陛下,戴佛斯爵士說得沒錯,」派洛斯學士道,「把信念出來效果更好。」

「好是好,卻也更危險。」史坦尼斯說,「我這都是些不中聽的話。」

「請派騎士給我,讓他們來唸,」戴佛斯說,「這樣比我說什麼都有份量。」

史坦尼斯對這建議似乎很滿意,「好,我就給你幾個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寧願念信不想打仗的騎士。安全的地方就公開行事,危險的時刻則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倆:黑帆、隱密海灣,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幾個修士,叫他們多抄幾份。你二兒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駕著瑪瑞亞夫人號橫渡狹海,抵達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貿易城邦,將這些信帶給那裡的統治者。我要讓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惡行。」

你當然可以告訴他們,戴佛斯心想,但他們會信嗎?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學士一眼。國王察覺到他的目光。「學士,去寫信吧,時間緊迫,我們還需要很多信。」

「遵命。」派洛斯鞠躬離開。

國王等他離開之後方才開口,「戴佛斯,你有什麼話不願在學士面前說?」

「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當我看見他脖子上的頸鍊,就忍不住為克禮森師傅哀悼。」

「老頭的死難道是他的錯?」史坦尼斯望進爐火,「我根本沒打算讓克禮森參加宴會。沒錯,他是惹惱了我,給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沒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讓他安養天年,那也是他應得的補償,結果」——他牙齒一咬——「結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幹。」

「派洛斯不是重點,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諸侯對此有什麼看法?」

史坦尼斯哼了一聲,「賽提加斷言信寫得好,即使我讓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樣會說好。其他人只會像鵝一樣點頭。瓦列利安例外,他說事態要靠武力解決,而不是白紙黑字。這還用得著他來告訴我?他們全叫異鬼給抓走吧,我要聽聽你的意見。」

「您這封信話直截了當,措辭激烈。」

「我說的可是實話。」

「沒錯,但您和去年一樣,沒有找到亂倫的證據,。」

「也不是沒有,但人證在風息堡,就是勞勃的私生子,那個他在我結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來的私生子。狄麗娜是佛羅倫家的人,被他臨幸時還是處女,所以後來勞勃公開承認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風暴,據說和我哥長得一模一樣。我想,只要讓百姓們看看他,再看看喬佛裡和託曼,真相就不辯自明瞭。」

「可是,倘若他人在風息堡,又怎麼能讓全國百姓看到呢?」

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圖桌,「這是個難題,眾多難題中的一個。」他抬起眼,「關於這封信,我知道你還有看法,快說。我封你為騎士,可不是要你學花言巧語的道道兒,我手下那批諸侯難道還不夠嗎?戴佛斯,有話直說。」

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話,怎麼唸的?奉承上主明光照耀……」

「是。」國王咬緊牙關。

「您的子民恐怕不會喜歡這句。」

「都像你一樣?」史坦尼斯尖刻地問。

「您或許可以改成‘以天上諸神與地上凡人為見證’或者‘以新舊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虔誠起來了?」

「陛下,這正是我想問您的。」

「是嗎?聽起來你不但不喜歡我的新學士,連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歡。」

「我對這個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認,「但對我們早上燒掉的諸神卻是很熟悉。鐵匠長年保佑我船隻平安,而聖母給了我七個身強力壯的兒子。」

「是你妻子給了你七個身強力壯的兒子,你可有向她祈禱?我們今早上燒掉的不過是些木頭。」

「或許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時候,在跳蚤窩沿街乞討,修士們偶爾會給我東西吃。」

「如今給你東西吃的人不就是我?」

「您讓我身居高位,而我給您的回報便是實事求是、實話實說。假如您把百姓長久以來信奉的諸神全部推翻,硬塞給他們一個連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們是不會愛戴您的。」

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來有這麼難?百姓不會愛戴我?你倒是說說看,他們什麼時候愛過我了?既然如此,他們愛不愛我又有什麼差別?」他走到面南的窗戶,遠眺月夜裡的海洋。「從我親眼目睹‘傲風號’觸礁沉沒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發誓,絕不敬拜任何淹死我雙親的殘酷神只。在君臨時,總主教成天對我嘮叨世間一切公理正義均來自於七神,但我見到的種種‘公理正義’,卻都是人力所為。」

「既然您不信神——」

「——那為何又找個新神?」史坦尼斯打斷他,「這話我也問過自己。我對神靈所知不多,更不想理會,但我知道,這個紅袍女祭司握有力量。」

是啊,然而是何種力量呢?「從前,克禮森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機靈,可這有什麼用呢?風息堡下屬的諸侯對你不理不睬,我低聲下氣向他們請求,得到的卻是嘲笑。總之我再也不會如此窩囊,誰也別想再嘲笑我。鐵王座於法應屬於我,但我要如何奪得?國內有四個王,其他三個都比我有錢,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還有她。紅袍女。你知道嗎?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騎士連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別無所長,僅僅作為一個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價值。人一膽寒便先輸了一半。更何況她說不定真有其他本領,我打算查個清楚。」

「我告訴你,我年輕時,曾在野外發現一隻受傷的蒼鷹。我為它細心療養,替它取名‘傲翼’。它會停在我肩上,會跟著我來來去去,還會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從不肯展翅遨翔。我多次帶它外出打獵,然而它始終飛不到樹梢之上。勞勃笑話它是‘衰翼’。他自己有隻矛隼叫‘響雷’,從未漏失一隻獵物。某天我們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換隻鳥養,他說,繼續養傲翼會讓我變成笑柄,這話沒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轉身背離窗戶,背離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連只麻雀都不曾給我,現在是我換隻獵鷹的時候了,戴佛斯,換一隻紅色的獵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