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隊在裝備、經費等物質保障方面投入很大,有雄厚的物質基礎,相配套的嚴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式,從而使這支龐大的警隊的保障工作得以有條不紊、緊張有序地展開。他們在這方面積累的豐富經驗,值得我們認真探討和借鑑。
第一節警務保障體制與機構
香港警隊的警務保障工作是由幾個部門同時承擔的,但其相互的職能、職責十分明確,工作程式清晰、操作性強。警務保障的內容,大致可以分為經費管理、裝備管理、物料管理、日常辦公雜品管理等等。在香港警務處的機構序列中,由監管處和財務處2個職能部門分別管理上述幾方面的工作。
1.監管處資訊系統部
監管處資訊系統部由一名警務處助理處長負責,下設通訊科、運輸科、資訊應用科。各科職能詳見本編第一章及監管處組織表。
丁部門(監管處)組織表
2.財務處
該部門由一名政府委派的職級為庫署助理署長的財務總監主管,負責財政經費的預算、分配、管理和物料管理(由一名高階警司主管)。
3.策劃及發展部
由一名總警司負責。負責警隊發展與建設方面的策劃、論證、研究工作。詳見下圖:
財務處與策劃及發展部組織表
從香港警隊上述警務保障體制看,是由幾個部門各負其責、同時運作的,並由專門的策劃及發展部門前導,這種保障的水平是與社會客觀的發展趨勢同步的。
第二節警隊的資源管理
香港警隊的財政管理是嚴格按香港立法機關及公共財政的規定操作的。每年的財政預算,是由政府立法局領導的財務委員會、政府賬目委員會審批執行的。香港警隊資源詳見下表。
週年預算(96至97年度)100億元
可移動資產—水警船隻—運輸工具—通訊裝置—槍械—辦公室裝置—雜項裝置—資訊應用裝置萬元1652,36628,94828,7344,6961,4752,368
固定資產萬元
—警署及警崗67
—警隊設施(總部、訓練學校、行動基地)25
—員佐級人員宿舍(單位)11,409
—部門督察級人員宿舍(單位)1,159
人手(截至96年1月1日)萬元
—紀律人員27,551
—文職人員6,113
—輔助警察5,721
香港警隊97年預算為100億港元,開支專案很多,大致可分為:
1.個人薪金
2.與警員有關的開支
3.部門開支
4.雜項開支
一、香港警隊的經費管理
香港警隊的經費實行統管的原則,由警務處統一制定預算,經立法局審批後,由政府實施,警隊財務處是具體的操作部門。審批許可權比較嚴格,總區指揮官一級的警官只能按日常部門辦公經費開支規定範圍內批款,總額年度不得超過50萬港元。
在經費管理上,警務處專門設有內部審計科(內部核數),專門負責對經費使用的稽核工作。該科的工作目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