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說服了美姨,帶著她去吃飯。
為了和那個地方的環境相稱,美姨換了一件性感的晚禮服,長裙及地,簡直美呆了。
她出來看到我穿著簡單的背心和運動褲,詫異道,「你就穿這個走?」
我一愣,「不行麼?」
美姨搖搖頭說道,「感情你沒去過那地方吃飯啊?穿正式點吧,否則顯得奇怪。」
我聽從了美姨的建議,換了一身正裝。其實我不愛穿正裝,總覺得穿正裝的都是些銷售和搞傳銷的。而且大概是沒穿過名貴的西裝,那些廉價的西裝穿在身上很不舒服,繃的緊緊的,像個王八殼子。
和我喜歡自由隨性的天性不符。
不過等到了那家餐廳,我才猛然發覺美姨的建議是對的,因為那裡面幾乎都是清一色的正裝和晚禮服。我要是真穿一背心來,那可真就尷尬了。
來這裡面吃飯的,大概都是些所謂的上流階層,能看到很多金髮碧眼的老外也在用餐。
其實我很不願意承認這個社會是有階層的,因為如果你承認他們是上流階層,那我就成了下流階層了,光名字就不好聽,但你到了這種地方,你又不得不承認,它確確實實是存在的。
這裡的男士溫文爾雅,女士嫻靜溫婉,和我們常去的那些熙攘喧鬧的小飯館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我是第一次來這種場合吃飯,因此顯得有些拘束和緊張。
可讓我驚訝的是美姨,她似乎對這種地方很熟悉似的,點菜從容不迫,優雅大方,再加上她今晚天生麗質的打扮,在燭光的映照下,顯得更加美的不可方物。
我不由得看呆了。
她給我一種感覺,好像,她天生就適合這樣的地方。
「幹嘛這麼看著我?」美姨問道。
「我在想,如果那些城管看到你現在的這個樣子,恐怕很難把你和那個流竄的練攤兒小奶媽聯絡在一起。」我說道。
「你貧不貧啊你。」美姨一副不願意搭理我的樣子。
菜上來了,每道菜的擺盤簡直都像藝術品一樣,十分精美,可這分量也太小了吧?也就一人一口的事兒,還這麼貴,我不禁有點心疼。
「心疼了吧?」美姨笑道,「我早說不來了,你非拉我來。」
「一點兒也不。」我說道。
其實,我心裡也是這麼想的,就算價效比再低,能和穿著晚禮服的美姨一起吃這樣一頓浪漫的燭光晚餐,我也心甘情願。
彼時,現場琴師彈奏鋼琴曲,如水銀瀉地一般瀰漫在周圍,淡淡的香氣若隱若現,再看著對面這秀色可餐的燭光美人,雖然這頓飯花了我將近四千塊,但我心裡咬著牙說了一句,值!
吃過飯以後,我們去了一趟超市,美姨說要買一些生活用品。
雖然去吃飯有點肉疼,但去超市買東西,就顯得價效比高了太多。
「家裡沒有水果了,買點水果吧。」
「買!」
「洗髮水也沒有了。」
「買!」
「你媽!」
「買!」
「啊?」我這才反應過來,「美姨,你罵我幹嘛?」
「我沒罵你啊,那……好像是你媽啊。」
我一回頭,不禁一愣,還真是我媽,她好像也發現我了,朝著我們走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