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一個陽光紛揚的午後,還在上小學的我,看到了鄰居美姨的身體。
當然,你們不能因此就判定我從小就是個流氓,因為那完全是場誤會。
那天家裡來了親戚,正在廚房裡大展廚藝的老媽,在一道菜下鍋後才猛然發現沒有醋了,因此我奉了我老媽的指令,去鄰居家借點醋來救急。
我拿著小碗去到了鄰居家門口,準備敲門的時候,卻發現門是開著的,所以我就走了進去,進去以後,怎麼找也沒有人,直到我輕輕的推開了一間臥室。
讓我震驚的一幕出現在了我的眼前。
那是一間陽光充裕的臥室,午後的陽光透過窗戶灑的滿地都是,床上躺著一個女人。
這女人就是美姨,儘管她只比我大十歲,但不知道為什麼,從小我就稱呼她美姨。
而在她對面,她那個學美術的男朋友,正在畫家前用鉛筆在畫素描。
當時的情況,與其說是看呆了,不如說是嚇呆了。因為平時他們倆人很好,男才女貌,彬彬有禮,不光鄰居們喜歡他們,連小區裡的孩子都很喜歡他們。
可他們竟然做這樣的事情,完全顛覆了他們在我內心的形象!
他們倆也呆住了,六目相對,時間彷彿靜止了。
直到我手裡的碗掉在了地上,碎了一地,他們才回過神來。
我轉身而逃,忘記了我媽正在家裡著急的等我的醋,也忘記了給他們關上門,衝出小區,我幾個女同學在外面跳皮筋,他們喊我的名字,但我根本就沒有聽見,只是沒命的跑……
後來的事,我記得就沒那麼清楚了,老媽因為我的醋遲遲沒有出現,而耽誤了她原本打算在親戚面前露一手的計劃,因此狠狠揍了我一頓。
但被揍的疼痛,我早已忘記。
後來,不知道什麼時候,她似乎消失了,並不是搬家,因為她的媽媽還在那裡住著,可我卻再沒有見過她。
我萬萬沒有想到,時隔十年,我和美姨竟會再次相見,而且還是在那種情形下。
那天,我被張三和馬寧他們幾個人叫去喝酒,在承德路的一家叫做2的一家新開的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