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桓公友者,周厲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於鄭。封三十三歲,百姓皆便愛之。幽王以為司徒。和集周民,周民皆說,河雒之間,人便思之。為司徒一歲,幽王以襃後故,王室治多邪,諸侯或畔之。於是桓公問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對曰:「獨雒之東土,河濟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對曰:「地近虢、鄶,虢、鄶之君貪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為司徒,民皆愛公,公誠請居之,虢、鄶之君見公方用事,輕分公地。公誠居之,虢、鄶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對曰:「昔祝融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於周未有興者,楚其後也。周衰,楚必興。興,非鄭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對曰:「其民貪而好利,難久居。」公曰:「周衰,何國興者?」對曰:「齊、秦、晉、楚乎?夫齊,姜姓,伯夷之後也,伯夷佐堯典禮。秦,嬴姓,伯翳之後也,伯翳佐舜懷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嘗有功於天下。而周武王克紂後,成王封叔虞於唐,其地阻險,以此有德與周衰並,亦必興矣。」桓公曰:「善。」於是卒言王,東徙其民雒東,而虢、鄶果獻十邑,竟國之。
二歲,犬戎殺幽王於驪山下,並殺桓公。鄭人共立其子掘突,是為武公。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難,及生,夫人弗愛。後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愛之。二十七年,武公疾。夫人請公,欲立段為太子,公弗聽。是歲,武公卒,寤生立,是為莊公。
莊西元年,封弟段於京,號太叔。祭仲曰:「京大於國,非所以封庶也。」莊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奪也。」段至京,繕治甲兵,與其母武姜謀襲鄭。二十二年,段果襲鄭,武姜為內應。莊公發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鄢潰,段出奔共。於是莊公遷其母武姜於城潁,誓言曰:「不至黃泉,毋相見也。」居歲餘,已悔思母。潁谷之考叔有獻於公,公賜食。考叔曰:「臣有母,請君食賜臣母。」莊公曰:「我甚思母,惡負盟,柰何?」考叔曰:「穿地至黃泉,則相見矣。」於是遂從之,見母。
二十四年,宋繆公卒,公子馮奔鄭。鄭侵周地,取禾。二十五年,衛州籲弒其君桓公自立,與宋伐鄭,以馮故也。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禮也。二十九年,莊公怒周弗禮,與魯易祊、許田。三十三年,宋殺孔父。三十七年,莊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陳、蔡、虢、衛伐鄭。莊公與祭仲、高渠彌發兵自救,王師大敗。祝聸射中王臂。祝聸請從之,鄭伯止之,曰:「犯長且難之,況敢陵天子乎?」乃止。夜令祭仲問王疾。
三十八年,北戎伐齊,齊使求救,鄭遣太子忽將兵救齊。齊釐公欲妻之,忽謝曰:「我小柄,非齊敵也。」時祭仲與俱,勸使取之,曰:「君多內寵,太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所謂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也。
四十三年,鄭莊公卒。初,祭仲甚有寵於莊公,莊公使為卿;公使娶鄧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為昭公。
莊公又娶宋雍氏女,生厲公突。雍氏有寵於宋。宋莊公聞祭仲之立忽,乃使人誘召祭仲而執之,曰:「不立突,將死。」亦執突以求賂焉。祭仲許宋,與宋盟。以突歸,立之。昭公忽聞祭仲以宋要立其弟突,九月丁亥,忽出奔衛。己亥,突至鄭,立,是為厲公。
厲公四年,祭仲專國政。厲公患之,陰使其婿雍糾欲殺祭仲。糾妻,祭仲女也,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母曰:「父一而已,人盡夫也。」女乃告祭仲,祭仲反殺雍糾,戮之於市。厲公無柰祭仲何,怒糾曰:「謀及婦人,死固宜哉!」夏,厲公出居邊邑櫟。祭仲迎昭公忽,六月乙亥,復入鄭,即位。
秋,鄭厲公突因櫟人殺其大夫單伯,遂居之。諸侯聞厲公出奔,伐鄭,弗克而去。宋頗予厲公兵,自守於櫟,鄭以故亦不伐櫟。
昭公二年,自昭公為太子時,父莊公欲以高渠彌為卿,太子忽惡之,莊公弗聽,卒用渠彌為卿。及昭公即位,懼其殺己,冬十月辛卯,渠彌與昭公出獵,射殺昭公於野。祭仲與渠彌不敢入厲公,乃更立昭公弟子亹為君,是為子亹也,無諡號。
子亹元年七月,齊襄公會諸侯於首止,鄭子亹往會,高渠彌相,從,祭仲稱疾不行。所以然者,子亹自齊襄公為公子之時,嘗會鬥,相仇,及會諸侯,祭仲請子亹無行。子亹曰:「齊彊,而厲公居櫟,即不往,是率諸侯伐我,內厲公。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且又何至是!」卒行。於是祭仲恐齊並殺之,故稱疾。子亹至,不謝齊侯,齊侯怒,遂伏甲而殺子亹。高渠彌亡歸,歸與祭仲謀,召子亹弟公子嬰於陳而立之,是為鄭子。是歲,齊襄公使彭生醉拉殺魯桓公。
鄭子八年,齊人管至父等作亂,弒其君襄公。十二年,宋人長萬弒其君湣鮑。鄭祭仲死。
十四年,故鄭亡厲公突在櫟者使人誘劫鄭大夫甫假,要以求入。假曰:「舍我,我為君殺鄭子而入君。」厲公與盟,乃舍之。六月甲子,假殺鄭子及其二子而迎厲公突,突自櫟復入即位。初,內蛇與外蛇鬥於鄭南門中,內蛇死。居六年,厲公果復入。入而讓其伯父原曰:「我亡國外居,伯父無意入我,亦甚矣。」原曰:「事君無二心,人臣之職也。原知罪矣。」遂自殺。厲公於是謂甫假曰:「子之事君有二心矣。」遂誅之。假曰:「重德不報,誠然哉!」
厲公突後元年,齊桓公始霸。
五年,燕、衛與周惠王弟穨伐王,王出奔溫,立弟穨為王。六年,惠王告急鄭,厲公發兵擊周王子穨,弗勝,於是與周惠王歸,王居於櫟。七年春,鄭厲公與虢叔襲殺王子穨而入惠王於周。
秋,厲公卒,子文公踕立。厲公初立四歲,亡居櫟,居櫟十七歲,復入,立七歲,與亡凡二十八年。
文公十七年,齊桓公以兵破蔡,遂伐楚,至召陵。
二十四年,文公之賤妾曰燕姞,夢天與之蘭,曰:「餘為伯鯈。餘,爾祖也。以是為而子,蘭有國香。」以夢告文公,文公幸之,而予之草蘭為符。遂生子,名曰蘭。
三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文公弗禮。文公弟叔詹曰:「重耳賢,且又同姓,窮而過君,不可無禮。」文公曰:「諸侯亡公子過者多矣,安能盡禮之!」詹曰:「君如弗禮,遂殺之;弗殺,使即反國,為鄭憂矣。」文公弗聽。
三十七年春,晉公子重耳反國,立,是為文公。秋,鄭入滑,滑聽命,已而反與衛,於是鄭伐滑。周襄王使伯餜請滑。鄭文公怨惠王之亡在櫟,而文公父厲公入之,而惠王不賜厲公爵祿,又怨襄王之與衛滑,故不聽襄王請而囚伯餜。王怒,與翟人伐鄭,弗克。冬,翟攻伐襄王,襄王出奔鄭,鄭文公居王於氾。三十八年,晉文公入襄王成周。
四十一年,助楚擊晉。自晉文公之過無禮,故背晉助楚。四十三年,晉文公與秦穆公共圍鄭,討其助楚攻晉者,及文公過時之無禮也。初,鄭文公有三夫人,寵子五人,皆以罪蚤死。公怒,溉逐群公子。子蘭奔晉,從晉文公圍鄭。時蘭事晉文公甚謹,愛幸之,乃私於晉,以求入鄭為太子。晉於是欲得叔詹為僇。鄭文公恐,不敢謂叔詹言。詹聞,言於鄭君曰:「臣謂君,君不聽臣,晉卒為患。然晉所以圍鄭,以詹,詹死而赦鄭國,詹之原也。」乃自殺。鄭人以詹屍與晉。晉文公曰:「必欲一見鄭君,辱之而去。」鄭人患之,乃使人私於秦曰:「破鄭益晉,非秦之利也。」秦兵罷。晉文公欲入蘭為太子,以告鄭。鄭大夫石癸曰:「吾聞姞姓乃后稷之元妃,其後當有興者。子蘭母,其後也。且夫人子盡已死,餘庶子無如蘭賢。今圍急,晉以為請,利孰大焉!」遂許晉,與盟,而卒立子蘭為太子,晉兵乃罷去。
四十五年,文公卒,子蘭立,是為繆公。
繆西元年春,秦繆公使三將將兵欲襲鄭,至滑,逢鄭賈人弦高詐以十二牛勞軍,故秦兵不至而還,晉敗之於崤。初,往年鄭文公之卒也,鄭司城繒賀以鄭情賣之,秦兵故來。三年,鄭發兵從晉伐秦,敗秦兵於汪。
往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一年,與宋華元伐鄭。華元殺羊食士,不與其御羊斟,怒以馳鄭,鄭囚華元。宋贖華元,元亦亡去。晉使趙穿以兵伐鄭。
二十二年,鄭繆公卒,子夷立,是為靈公。
靈西元年春,楚獻黿於靈公。子家、子公將朝靈公,子公之食指動,謂子家曰:「佗日指動,必食異物。」及入,見靈公進黿羹,子公笑曰:「果然!」靈公問其笑故,具告靈公。靈公召之,獨弗予羹。子公怒,染其指,嘗之而出。公怒,欲殺子公。子公與子家謀先。夏,弒靈公。鄭人慾立靈公弟去疾,去疾讓曰:「必以賢,則去疾不肖;必以順,則公子堅長。」堅者,靈公庶弟,去疾之兄也。於是乃立子堅,是為襄公。
襄公立,將盡去繆氏。繆氏者,殺靈公、子公之族家也。去疾曰:「必去繆氏,我將去之。」乃止。皆以為大夫。
襄西元年,楚怒鄭受宋賂縱華元,伐鄭。鄭背楚,與晉親。五年,楚復伐鄭,晉來救之。六年,子家卒,國人復逐其族,以其弒靈公也。
七年,鄭與晉盟鄢陵。八年,楚莊王以鄭與晉盟,來伐,圍鄭三月,鄭以城降楚。楚王入自皇門,鄭襄公肉袒掔羊以迎,曰:「孤不能事邊邑,使君王懷怒以及弊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聽。君王遷之江南,及以賜諸侯,亦惟命是聽。若君王不忘厲、宣王,桓、武公,哀不忍絕其社稷,錫不毛之地,使復得改事君王,孤之原也,然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惟命是聽。」莊王為卻三十里而後舍。楚群臣曰:「自郢至此,士大夫亦久勞矣。今得國舍之,何如?」莊王曰:「所為伐,伐不服也。今已服,尚何求乎?」卒去。晉聞楚之伐鄭,發兵救鄭。其來持兩端,故遲,比至河,楚兵已去。晉將率或欲渡,或欲還,卒渡河。莊王聞,還擊晉。鄭反助楚,大破晉軍於河上。十年,晉來伐鄭,以其反晉而親楚也。
十一年,楚莊王伐宋,宋告急於晉。晉景公欲發兵救宋,伯宗諫晉君曰:「天方開楚,未可伐也。」乃求壯士得霍人解揚,字子虎,誆楚,令宋毋降。過鄭,鄭與楚親,乃執解揚而獻楚。楚王厚賜與約,使反其言,令宋趣降,三要乃許。於是楚登解揚樓車,令呼宋。遂負楚約而致其晉君命曰:「晉方悉國兵以救宋,宋雖急,慎毋降楚,晉兵今至矣!」楚莊王大怒,將殺之。解揚曰:「君能制命為義,臣能承命為信。受吾君命以出,有死無隕。」莊王曰:「若之許我,已而背之,其信安在?」解揚曰:「所以許王,欲以成吾君命也。」將死,顧謂楚軍曰:「為人臣無忘盡忠得死者!」楚王諸弟皆諫王赦之,於是赦解揚使歸。晉爵之為上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