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寶又給他按滅了。
醫生又打過來,說:「好吧,我們說正題——有任務你接不接?」
梅寶說:「你明知道我在b市出差。」
醫生說:「就因為你在b市,所以這個任務非你莫屬——b市最近不是多事之秋麼,所以咱單位在那的分部人手明顯就不夠了,向上面請求增援,我就說你正好在那能搭把手,而且也不白乾,勞務費不會少的。」
錢永遠是說服梅寶最有效的理由,她猶豫了下,醫生就自作主張地說:「就這麼說好了喲!我讓b市站點的聯絡人明天跟你聯絡,他會給你關於案子的具體資訊——我給你說,我可是跟人吹噓了你多能幹了,別給我們家鄉父老丟臉喲!加油!!」然後就主動結束通話電話了。
梅寶看著電話,想:這個神經病!
不過隨即她又想到,俠看似可能不是醫生那個神經病患者虛構出來的機構,居然在不同的城市有分部,那麼應該還存在一個總部,自己應該屬於金字塔最下端的一線工作人員……不過這些也無所謂,她不打算和這個機構牽涉太深,目前她只是暫時寄寓而已。
第二天中午她起床,搖搖晃晃走到門口就發現一個有點眼熟的牛皮紙袋躺在門口的地上。
她拿起來看,開啟看裡面,一沓材料,最上面附著一張照片——很熟悉的形式麼。
看來那個俠在b市的負責人已經來踩過點了……
該怎麼說?……這位負責人和醫生還真是兩個極端,一個就是話癆得不行,另一個就是極簡主義到家了,連一個多餘的字一個多餘的面都不見。
不過這樣也好,省了麻煩。
梅寶把牛皮紙袋丟到床上,然後去衛生間洗漱,出來後才坐在床上抽出檔案細看起來。
那照片上是個年輕男子,二十出頭,看著幾分眼熟。然而梅寶暫且忽略了這份眼熟——記性好的人常為這種似曾相識所苦。
可是,當她翻開目標人物的身份簡介部分的時候就立刻明白這份眼熟源自何處了——這年輕人名字叫「鄭茗」,是鄭爺獨子。
她愣了下,有點覺得是否是有人在開一個很大很拙劣的玩笑。
她抱著有點複雜的心情往下看去,看鄭茗到底是犯了怎樣的罪行被人買命——她畢竟在俠裡工作有一段時間,知道這不是一個純粹以營利為目的的殺手組織。既然這個案子通過了初期的稽核,那麼就說明這個叫鄭茗的人至少從某個角度講是該死的。
果真,她匆匆看完就知道這必殺的理由是什麼——
鄭茗以黑二代的身份來說平時的所作所為也不算是有多出格,他父親對其管教也算比較嚴格,然而他平時交往的朋友都是各種二代,難免有些驕奢淫逸的劣跡。他最近一次的惡行便直接為招來殺身之禍。
他和一個官二代子弟李振建在學校停車場輪j了一位大一女學生,然後把女孩光溜溜丟下車,兩人揚長而去。李振建在隨後發生的騷亂中意外被人打死,鄭茗則躲過一劫。
然而他躲不過的是自己惡行帶來的道德的審判。
女孩被人發現的時候是全身□昏迷在道旁草坪上的,等她醒來的時候就有點神志不清了,時而哭時而笑,多次自殘。
警方實際上通過路邊的監控器早就確定兇嫌了,但是因為兩位衙內背景深厚,且一位已經「不幸罹難」,不好對死者家屬再進行「騷擾」,於是警方建議受害者家屬不要再糾纏了,回去好好過日子算了。
然而女孩的父母又豈能罷休,他們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嚴格遵守獨生子女政策,一生就只有這麼一個女人,希望也都放在她身上,好容易有女初長成,每天看在眼裡愛在心裡,覺得女兒比全世界加起來都重要,結果在某一天開開心心健健康康地出去,回來的時候卻變成了這樣一副生不如死的樣子,而且還有冤無處申,這叫什麼?!難道權貴的孩子叫孩子,普通人家的孩子都是草芥?!
女孩的父母堅持要給女兒給自己家庭申張正義,他們向法院提出控告,然而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立案。
他們做好了上訪的準備,然而在這之前鄭爺約談他們,向他們誠懇道歉,並且當著他們的面讓人把兒子痛打一頓,最後承諾給女孩治病,辦理轉學,多少錢都不是問題。
女孩的父母知道鄭爺是誰,如果自己家也像他們家一樣有勢力就把那些錢都丟回到他臉上,然後表示什麼都不要就要他兒子的腦袋;然而他們只是普通的工薪家庭,又能怎麼樣呢?他們可憐的女兒還有以後的生活,他們還需要這些錢來重新開始……他們沒有選擇,默默地拿起錢回到家裡。
第二天,那女孩試圖在家裡浴室用絲襪上吊自殺,被父母發現救下來,她爸爸抱著女兒痛哭,說女兒你到底要怎樣才有活下去的勇氣,只要你說出來我們就算是死也會去做,只要你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