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秋回來的時候,看到家裡居然多了一個女人。
春水正抱著孩子在哄,那孩子也聽她的話,不哭也不鬧,瞪著眼睛看著她。春水見顧秋回來了,就喊了句縣長。
顧秋說,「你是誰?我老婆呢?」
春水說,「從彤姐出去了,一會就回來。」
她告訴顧秋,自己是過來做保姆的。
顧秋打量著春水,二十出頭的姑娘,身材和長相都屬於中上吧。這樣的女孩子,雖然說不上極品,但總的來說,還行,過得去,不是那種扔在大街上,會影響市容的女孩子,而且她帶孩子,好象是有經驗,反正孩子在她手裡,不哭不鬧。
從彤回來了,顧秋問你去哪了?
從彤說,「我就到前面商店買個東西,你今天跑了一天鄉下,累了吧?」
她告訴顧秋,春水來給自己做保姆,不知道顧秋的意思怎麼樣?
顧秋說行啊,反正你一個人也不方便,帶孩子還要做家務,我早就想請個保姆了,可一直沒有合適的。
從彤說春水很能幹,除了會帶孩子,還能煮得一手好菜。晚飯就是春水做的,顧秋吃飯的時候,覺得很不錯,就對從彤道:「既然來了,就讓她做吧,至於工資你可以多給一些。」
從彤點頭,卻沒有說春水是蘇卿送過來的。
關於春水的工資,從彤已經想好了,不管蘇卿出不出這個錢,自己還是要每個月給她錢。做保姆的,必須對她好一些,免得人家心裡不痛快。
晚上,春水主動把孩子抱過去,讓孩子跟她一起睡。這樣一來,顧秋和從彤就輕鬆多了。
當從彤告訴顧秋,今天收到很多人送來的禮,顧秋說,「退回去吧。這些錢不能要的。」
從彤說送得最多的,是工商所的一個所長,送了二萬八。其他的人,都在五千,一萬以下,也有些一二千的。
那些一二千的,都是從彤的同事,也就是國土局的那些老部下。
他們的工資不高,一二千也是他們一個月的工資。
顧秋說全部退了,這錢不能收。
非但現在不能收,以後也不能收這個錢。從彤當然知道,她也不象別的女人那樣,看到錢就想要,結果把自己男人送進了監獄。
更重要的是,從彤現在不缺錢,她的日子過得很愜意。其實她完全可以在省城買套房子,有空的時候去省城住住。
但是從彤沒這麼做,她寧願陪著顧秋在清平縣,看著顧秋一步步成長。
曹書記聽說從彤和小若安回來了,就把顧秋喊到辦公室,「既然他們回來了,你就要意思下,讓大家聚聚。」
顧秋本來不想搞這種事,領導擺酒,分明就是斂財,這種現象在體制內十分明顯。有人為了斂財,無所不用其極。更不要說生了孩子,就是他們家的母雞下蛋,他們也恨不得擺幾桌來慶祝一下。
也有人呢,裝病。
只要有點權的領導,聽說他病了,那些拍馬屁的,爭先恐後去送禮。據說某位局長,每過一段時間,他就要去住幾天院。
然後整個局裡的人都要去送禮,如果不去送禮的,這人肯定就麻煩了,隨便往哪裡扔。
顧秋卻一反常態,放棄這樣的機會。
可曹書記說要慶祝一下,顧秋說,、「那我請你吃飯。反正擺酒的事情,我是不幹。倒是有一些人給我送了禮,這些禮金,全部都要退還。」
顧秋可不是說著玩的,他可真退了這筆錢。
曹書記都在心裡說,這傢伙有點變態,象這樣的灰色收入,已經見怪不見了,大家都認為,這只是禮尚往來。其實上,如果有人借這種機會來斂財,肯定是犯法了,但是這種潛規則的事情,曹書記是覺得可以接受的。
後來顧秋酒也不擺了,把錢退了回去。
他請曹書記在家裡吃了一頓飯,算是應付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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