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黑眸冷且沒有笑意,帶著鄙夷及輕視。她楞一下。
「我不認識她。」語氣態度都相當冷淡。
使得張明美十分難堪,甚至下不了臺,垂低著頭,低到塵土裡,再抬不起臉來。
剩下的時間,她都很沉默。偶爾一兩個人,可憐她似,跟她交談一兩句,她試著努力地笑,表示開朗,但臉皮總是很僵,凝固住似。偶爾目光不小心對上週英傑的身影,她都趕緊低下頭避開,對周英傑的模樣,也就印象模糊,只記得那黑眸裡的冷淡、輕視與鄙夷。
她就知道,如果人家知道她愛錢就會被輕視。一般人都不喜歡愛錢、把錢看得重的女孩。
她覺得有點難過,非常羞恥。但她一直希望,有很多很多的錢……
這一刻,卻羞恥得想哭。
第二章
愛情帶給人宗教般抽鴉片似的麻醉與快感;錢,則在這之間的落差帶給人許多的安慰。但這社會還處在不能光明正大愛錢與膜拜錢的混沌與矛盾中,要將錢拼命的死抓著,同時又不斷提倡道德的高調,以種種比如快樂、幸福的抽象性打壓金錢的物質性,並且庸俗化錢的可戀與價值。
所以,張明美不敢太露骨地流露出她的高興,拿到錢時,那滿足安慰的感覺。
每個月,她最喜歡發薪水的時候。一早就開始盼望,一直耐心地等到下班,不管多疲累,她馬上就趕到銀行,確定錢進了帳戶,然後把錢領出來。看著一迭的仟元大鈔從提款機吐出來,她總有說不出的歡欣與喜悅,迫不及待又小心翼翼地把錢放進皮包,將皮包緊緊貼壓著身體,然後搭一個多小時的公車回去。
回到租的地方,她小心地把仟元大鈔一張一張正面朝上攤平放在飯桌上,然後支著下巴,張嘴笑著望著擺了半個桌面的仟元鈔票。
她在現在這家公司工作五年多了,薪水從二萬塊一直升到二萬四千塊。職校畢業後,她工作了兩年,然後狠下心去考夜二技,半工半讀,中間換了兩個工作,然後找到這家公司,一直工作到現在。
小貿易公司,從老闆到業務,幾乎都是他們自家人。老闆娘管錢,她當了幾年助理會計,一直很安分,對支配欲強的老闆娘感覺也就沒那麼難相處。
每個月最大的樂趣,就是像這樣一張一張把錢攤開,放在桌子上,不厭其煩地看著。這種時候,她覺得自己真是有錢人!臉上掛著笑,撐著下巴,嘴裡一邊哼著輕快的歌,覺得很滿足。
這樣看著攤開滿桌的錢大概十多分鐘後,她拿起了八張鈔票攏齊了放在一邊。這是要給遠房的表表姑的。
她爸爸多年前已經過世,媽媽身體不好,熬到她夜二技畢業後,無法再做粗重工作,就搬到較偏僻的郊區鄉下去,自己種些青菜、養養雞。房子是那種磚造的,屋頂蓋著瓦片那種。本來是她爸爸遠房關係很遠的一個表了又表的姑姑住在那裡,後來搬到城市跟兒子住,屋子就一直空著,然後租給她們,她媽媽就搬過去。每個月,張明美付給表表姑三仟塊,連帶她自己住的這間一房一廳外加小小廚房、浴室的公寓,她要給表表姑八仟塊。
家裡只有她一個孩子,她原想跟她媽媽住在一塊,但離市區實在有點遠,每天通勤上班會來不及。她們仔細算過了,如果要租個兩房的公寓,起碼要多出一倍的錢,加上她媽媽喜歡那郊區鄉下,表表姑又正好有這間小公寓租給她,這個決定似乎算理想了。
跟著,她又取了一萬塊,平分成兩份。每個月她給她媽媽五仟塊的生活費,剩下的是她自己的。她媽媽總是要她把錢留著自己用,或以備不時之需什麼的。她知道她媽媽有點存款,可也不過幾萬塊,那伍仟塊的生活費,無論如何是不能省的。
她自己的那份,包括水電、電話和伙食及交通費,勉強夠用,不夠時就挪用剩下的錢。剩下那六仟塊,四仟塊還要再存回進銀行,其餘的兩仟算是雜費——偶爾買件衣服、鞋子什麼的,還有生活用品,以及補充生活費用。
所以,每個月領了薪水後,一張張數著,攤開在桌子上,這樣心靈和感覺得到滿足後,一部分就要繳房租、一部分生活費用,剩下的就存起來。摸著一張張鈔票特有的不同紙感與質感,她總不禁地滿足地籲口氣。
她每天帶便當,中午可以省下一筆午餐費用;頂多看看電視,幾乎不看電影;偶爾逛逛書店翻翻免費的雜誌,儘量不應酬;逛街的時候也不帶超出三佰塊的現金,甚至沒有信用卡,以免受不了誘惑,買了不必要的東西。最奢侈的,就趁換季時,買點過季打折品。有時嘴饞,她放縱自己買點零食、蛋糕或冰淇淋什麼的,吃得甜滋滋。
這樣的日子,她覺得很滿足了。下雨天時,聽著滴答的雨聲,她一身溫暖又幹燥舒適地躲在被窩裡,有點小小的安慰與慶幸。
她畢竟還有自己一個小小的天地啊。
但不打扮、沒交際,又少外出走動,愛情就懶得來拜訪。她不是恐龍,自然有過純純的少女情懷,對愛情偷偷地盼望。有時走在街上,總是對那手牽著手的情侶非常羨慕,盼望自己也有那樣美麗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