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女醫藥代表 白衣獵舞 第2頁,共2頁

秦宜柔:「公訴人,你剛才提過,被告曾經是個外科醫生,經常參加手術,她慌張可以,怎麼可能嚇得暈倒?更何況,被告的血中檢測到了少量的乙醚,這你怎麼解釋?」

公訴人:「參加手術是正常的行為,但是殺人是犯罪,心態完全不一樣,罪犯暈倒在現場,這樣的案件我們也不是沒有碰到過!」

秦宜柔:「審判長,我覺得被告的供詞倒是可以採信,她是被誣陷的。被害人死亡時間大概是上午11點左右,而被告恰好就是在這時接到的電話,要她到案發現場拿東西,11點20左右,被告到達現場,而11點28分公安機關借到報案電話,是匿名報案,且已查明電話卡是用假身份證在一週前辦理,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是一起有預謀、有目標的誣陷案件!審判長,這是中國移動出示的電話記錄!」

書記員接了過來,交給審判長。

公訴人:「被告律師完全是推測,沒有任何事實根據。殺人兇器上只有被告一人的指紋,這怎麼解釋?」

秦宜柔:「如果是有人嫁禍,這在技術上很容易做到!你不能死了一個人,看見附近有人拿著殺豬刀,就認定他是罪犯!」

旁聽席上一陣竊笑。

公訴人:「審判長,我反對,辯護人的比喻帶有侮辱性!」

審判長:「反對有效,辯護人注意你的言辭!」

秦宜柔低頭一笑道:「被害人李妍,早已離婚,社會關係複雜,經常有男人到她的家裡過夜,這一點所有的鄰居都可以證明,而原告已經好久沒跟她聯絡,甚至連那裡是她的家都不知道,怎麼可能去殺人?」

公訴人:「我反對,辯護律師是主觀推測!」

審判長:「被告,你事先知道那裡是被害人的家麼?」

「我不知道,更何況,我和李妍並沒有什麼深仇大恨,就算有深仇大恨,也不一定非要殺人,而且我也不敢!再說,我的未婚夫正在四川災區做志願者,我朋友死後留下的孩子還在我這裡,我怎麼可能去殺人?」何曼姿老老實實的回答。

秦宜柔:「更重要的是,房間裡雖然沒有發現第三者的足跡,但是被告的足跡到了門口戛然而止,而被害人是死在了沙發邊上,那麼,被告是怎麼過去殺的人?」

公訴人瞠目結舌,他顯然是忽略了這一點。

「審判長,鑑於本案證據不足,證據鏈並不完整,而且我認為走訪的範圍需要加大,需要進一步尋找目擊證人,因此,我建議延期再審!」

合議庭經過簡單的合議後,審判長宣佈:「鑑於本案證據不足,發回公安機關重審,補充證據!」

法槌落下,旁聽的眾人終於鬆了口氣。

何曼姿衝眾人嫣然一笑,隨法警離開……

「秦律師,我是何曼姿的未婚夫,我叫張曉虎,真的是謝謝你,真是精彩!那麼接下來有什麼是我們需要做的?」法院的門口,張曉虎感激的問道。

秦宜柔微微一笑,說道:「我正想和你們說這事呢,咱們也不要什麼都依賴警察,你們分頭去案發現場的周圍走訪一下,尋找一下目擊證人,然後我再和警方溝通一下,我覺得一定是有什麼漏掉了,再狡猾的罪犯,也不可能一點痕跡不留下。」

張曉虎點點頭,說道:「好的,不過我現在很懷疑是張天鵬乾的,只是沒有證據!」

秦宜柔點了點頭,說道:「這個何曼姿和我說過了,我們現在沒有證據,先不要打草驚蛇,但是你們可以拿一張他的照片,這樣有的放矢,就容易的多。」

「那好,我們分頭行動!」

秦宜柔點點頭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