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看見那輛已經不屬於我的、閃耀著烏黑色光芒的賓士,心的不滿升騰起來。
馨雨這傢伙,現在一定在悠閒地看電視吧!走進門,一陣撲鼻的芳香把我的不滿消除得一乾二淨。
「吃飯吧。」
馨雨把最後兩個菜端上飯桌,摘下圍裙,「莉莎,去洗手。」
住在馨雨家,純粹是一個偶然。
「不講誠信的人,不是我兒子。
滾吧!想清楚了再回來。」
我記得憋紅了臉的老爸當初是這麼說的。
對了,老爸的身旁,站著一臉尷尬的渡邊叔叔。
於是我決定離開舊金山,翻出那本青龍會聯絡手冊,查到了慕尼黑聯絡人的住址。
我按照地址找到房間,沒想到,開門的竟然是個年輕的女人。
「我是林天,我想在這裡住一段日子。」
看女人沒有什麼反應,我加了一句,「華人互助。」
「華人互助」是青龍會的宗旨,我希望這句話能夠起到暗號的作用。
女人的表情很古怪,也許懷疑我是個瘋子,但看我的樣子,又不像瘋子。
我們在門口僵持了幾秒,女人開口說:「剛來德國,沒地方住嗎?」我鬼使神差地點點頭。
她再一次仔仔細細打量我一番,沉默片刻之後說,「住我這裡可以,不過要付房租。」
房租?!我頓時明白,這個女人不是我要找的聯絡人。
大概聯絡人搬走了,大概我找錯地方了。
慕尼黑這城市,要找個人或者找個地方還真不容易。
我正猶豫著要不要離開,女人開啟房門,並對我笑笑。
正是這個淺淺的笑容,讓我決定住在這裡。
反正我短期之內,不希望和老爸再有什麼聯絡。
如今回想起來,也許那句「華人互助」幫了我的大忙。
這個女人就是馨雨,她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叫莉莎。
馨雨很年輕,和我同歲,23歲。
莉莎卻已經四歲,也就是說……我停止自己胡亂的猜想,因為我從不打探別人的隱私,對於莉莎的來歷,我從來不問,我始終清楚,我只是一個房客,隨時可能離開。
而馨雨是個很特別的女人,她從不提起自己的過去,甚至很少提自己。
直到現在,我還不知道她姓什麼,也許姓劉,「流星雨」,很幽默。
可是她並不幽默,甚至有點冷酷。
和我一樣,她不關心別人的私事。
我們像兩根冰冷的鐵軌,雖然挨的很近,卻碰不到一起,而莉莎則是鐵軌之間的枕木,勉勉強強把我和馨雨聯絡在一起。
老爸終究還是不忍心,在我的帳戶上匯了很多錢,我卻無意要搬出這裡,取了一些錢,買了一輛賓士。
馨雨也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依然讓我呆在這裡——只要每月交房租就可以——儘管我可以自己花錢買房。
一個月前,莉莎開始叫我「爸爸」,因為她發覺,她可以名正言順地讓「爸爸」給她買冰激凌。
於是,一個七拼八湊的「臨時家庭」組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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