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天遂人願啊,看樣子今天人品爆發了,運氣不錯的說。
我把車停到街邊,頭探出車窗去,然後摁喇叭,且朝那個方向大吼,然後還沒等到賣花姑娘過來,我就察覺到自己的愚昧程度--不管從哪個角度看,一個城市的一號車都不可以在這種時間這個地點,以這種方式出現,還大叫大嚷著要買玫瑰花--我在幹嘛呢?腦子有毛病啊?
想到此節,我趕緊一腳油門轟走,而且感到有點擔心,因為不能保證剛才是否有人看到該場景--我當然有買花的權利,但是卻不想給人在莫須有的問題上做文章。我敢肯定,如果有人知道是我乾的這號事,口水將飛得滿天都是--人們會拿出一切想象力,極力猜測年輕的市委書記深夜買花到底是送給誰的,而且大家會往最齷齪的地方推斷,事情會越傳越不堪,直到我被形容成一個徹底的色棍為止。
不能給他們吐這種口水的機會--我不怕口水,但是這樣毫無代價只會讓我付出政治成本的事情,能夠儘量去避免,才是最上策。從政治角度看,任何一個無利行為,都是愚昧的。
要低調。是的,秉著政治有利原則,有的時候姿態必須放低,這是一個優秀領導必須堅持的。
但是花一定要買,這也是今天晚上的原則。
於是我狂奔五百米,直至繞過這條街的轉角,然後找個黑暗角落把車停下,步行回去--是有點鬱悶,不過感覺挺安全,畢竟這是北川不是長川,又是晚上,離開那個001的市委書記專用道具,估計沒有人會認識我這個新任領導。
但是這個時候,低調一點總是沒壞處的。我慢慢地以踱步模式走近夜市,作悠然自得的消夜閒人狀,生怕一不小心酷過了頭,引起人們注意。我承認,如果站在普通人的立場看,咱這行為好象有點鬼鬼祟祟,不夠光明正大,還特裝b,但是沒辦法,就這情況--誰叫咱是這地頭的一號首長呢?
幸好,我發現自己似乎還沒有酷到在暗夜裡也能放射光芒那程度,對於這一點,我很欣慰。直至走到一個忙碌的夜宵攤點前,有位小老闆上來招呼生意,都沒有發生意外,一切都很正常,周圍人們拼酒的拼酒,聊天的聊天,貌似沒有誰留意到他們的市委書記就這麼無聲無息地大駕光臨了。
為了更顯自然一點,在召喚賣花姑娘前,我還在夜宵小攤上要了支凍啤酒,不過這裡沒有常喝的那牌子,只有本地啤酒廠的。老闆說工商局不讓他們賣外地啤酒,否則抄攤罰款,這一點讓我覺得非常無語,因為我知道自己手上這支啤酒,算是酒中另類,味道非常霸道--喝起來有點辣。
「呃,算了,老闆,酒我就不要了。」我無奈地說,不過覺得這位小老闆倒是誠懇老實,而且一點都沒提防我,那就好。「嗯,能不能麻煩你過去一下,幫我到那個賣花那姑娘那兒,把她的玫瑰花都給買下來?如果錢有多的話,就不用找了。」
小老闆一愣,從我手上接過錢,他的第一反應是拿那一百塊對著腦袋上微弱的燈光反覆地照,第二反應就是盯著我反覆地看,然後回過頭去跟他文君當爐的老婆嘀嘀咕咕,然後他的胖老婆再次重複他的動作,這讓我覺得非常煩躁。
「搞什麼啊你們?願意去就去,不願意就把錢還我,我自己去買。」我不耐煩地伸過手去。
小老闆迅速把鈔票遞了回來,「您還是自個去吧,老實說,您這錢我們沒把握。」
「什麼啊?」我白了他一眼,「你丫不會做生意。」我說。然後就只能自己召喚賣花姑娘了,呃,再然後,我很汗地發現,意外情況突然出現--賣花的女孩在我面前大叫起來。
「你這錢是假的!!!騙子!!!把東西還給我!!!」
#%*%-*)◎#¥!
當時我額頭上的汗刷地一聲就下來了--不是因為被直指斥責,而是因為視線包圍。
小姑娘手上揮舞著鈔票,一把拽住我的胳膊,而且旁邊桌上馬上就有人站起身子。「是假鈔,還假的挺難看。」
好象很多人在往這邊看。
我吃了一驚之後,第一反應就是瞟了一眼剛剛接我錢的小老闆,只見這丫兩手抱臂,擺了個很流氓的姿勢,笑嘻嘻地看著我,「我說吧,哥們,都是出來混的,你忽悠誰啊,呵呵。」
鬱悶了--我敢用生命打賭,卞秘書為我經手的鈔票絕不可能出錯,就算是從財會手上接到假鈔(事實上,這種機率的出現小到無限歸零,基本可以忽略),用命他也得給我填上--本來我平時接觸現金的機會就少,這麼偶爾為之一次,就讓我出了糗,他卞秘還能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