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謝謝。」我說。
一塊坐了一會兒,女孩又說話了。看樣子,她是實在忍受不了這樣無語的沉默。
「唱歌給你聽好嗎?」她笑嘻嘻地說,「人家都說我的歌唱得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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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唱!」我轉過臉來看著她,「我會殺了你!」
「神經病!」女孩罵了一句,慌慌張張地跑了。
第三天。
黃色小傘。女孩又來了。
「你怎麼還在這?」看到我,她驚訝了。「你等誰啊?要等這麼久?」
我沒有說話。我要等的人,與她無關。
「你一直就坐在這裡?」她的臉上寫滿了詫異,「你吃什麼?」
還是沒有說話。這些事也與她無關。
女孩的視線落在我的身後。那裡,有半瓶水,還有面包的碎屑。
「救命啊―――」她呻吟了一聲,搖著頭喃喃地說,「你是個瘋子?」
這一回,女孩沒有坐下來,她站在我的身前,跟我保持了一定的距離,她應該是感覺到來自我身上的危險。是的,這種危險,叫做殺氣!
「你叫什麼名字?」她突然問我。
沒有說話,我的視線一直在她的身後。
「等等,讓我想想―――」女孩的臉色變得蒼白,「我好象認識你,我肯定在哪見過你―――」
「天啦―――」女孩的聲音在顫抖,「你真象一個殺手―――」
她的這句話沒有說完。我隨手把她的身子扒拉開了,她踉踉蹌蹌地退後幾步,坐到了地上。
我縱身而起,象一頭看見了獵物的豹子,我甩開膀子,迅速地跑動起來。我向街對面迅捷無比地猛撲過去。我的動作,無比彪悍。
是的。我,是一個殺手。
我在這裡守了三天兩夜,就是為了等我的獵物。現在,他來了。我看見了他的車,從街角轉過來了,那輛豐田霸道。
劉從軍。我要殺死他。
我象風一樣地掠過街道,鑽進一條小巷子,然後手足並用,攀爬上一道圍牆---這個牆壁上,有我事先鑿好的孔洞―――我沿著牆頂走動幾步,看準落腳點,一把跳進了牆內花圃的泥土裡。
我進入了一個花園小區,名字就叫做香榭花城,我先前來過―――不是看花而來,不是嗅香而來,我來踩過點。
現在,我是來殺人的。
劉從軍有個情婦住在這裡,他經常在這個小區出現,我知道。
我只能在這裡殺他。我必須殺了他。雲菲菲讓我殺他。
雲菲菲死在他的手裡,但是法律不能懲治他。那麼現在,就讓我代表法律,殺了他!他讓我揹負殺人犯的罪名,我不能解脫,那麼我就讓他如意!我要在劉從軍身上,把自己改造成一個真正的殺――人――犯!
我蹲在香榭花城小區圍牆邊的花壇裡,身前是一個石頭雕刻的美女像。我就躲在這個美女石像後邊,探出頭來,朝遠方大門處張望。
劉從軍的房子位於小區第二排建築的最後一單元,邊上挨著圍牆,這一單元樓的樓道安全門距離我所處的位置只有七步。我已經看見他的車從小區的主道上開進去了,應該是去地下停車場―――那麼五分鐘以後,他就會出現在我七步以內,他會把他的背脊亮給我,我就可以開始殺人了。
我嚥下一口唾沫,有點緊張。畢竟殺人這活,我還是頭一回幹。
不能緊張,不能緊張,放輕鬆,放輕鬆,我反覆叮囑自己。我又咽了一口唾沫。我努力平復自己的呼吸。
是的。只有七步嘛。曹子建走七步能吟上一首好詩,老子走七步,也就殺個人而已,純體力勞動,又不需要靈感,沒什麼了不起。
詩?誰的?劍仙李白?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呸呸呸,酸!還這麼頹唐,意境太差,不是這個。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好詩,就這首!太貼切了!嘎嘎嘎,殺殺人,吟吟詩。很好,很強大。
我一邊胡思亂想地進行自我調節,一邊在心裡揣摸溫習我的殺人計劃。
這個場所裡的一切情況,我是相當熟悉,瞭如指掌,我已經觀察過很久,不需要再看什麼。我絕不懷疑,我即將完成的這個殺人計劃是最完美的,我是一個天才的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