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
我拿起筆來,在紙上寫下一行字――我沒有問題不需要交待,請組織審查,我願意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然後,簽名落日期。
就這樣吧。其實我想寫的是:雙規?扯**淡,怎麼弄我進來的你再怎麼給我弄出去,還得加上道歉!
寫完我扔下筆,衣服都沒脫,直接上床睡覺了,愛怎麼怎麼滴吧,小爺我還真不愛陪你們玩了。
第二天中午才自然醒來,只覺得心情愉悅身體舒爽――都能打上衛生巾的廣告了。主要碧海那幾天把我累得太慘,身心疲憊,而且感到一直沒睡上個囫圇覺,一睡著就做夢,真累――現在我伸個懶腰,打個呵欠,精神飽滿了許多。只是沒想到非得到紀檢委的眼皮底下才能睡得香,不知道算不算是犯賤。
也沒誰叫我,守著我的那年輕人又坐在沙發上,又在翻一疊報紙,見我醒來,他又招呼我吃中飯--好象侍候上我了,弄得這麼客氣,我都有點不好意思。
可是這飯還沒吃到嘴裡呢,馬副局長就來了。跟昨天不一樣,他顯得急了點,一進來看我坐在茶几旁就說,「沈主任,吃著哪?行,你慢慢吃,我先看下你的材料。」
還沒等我答話,他就把寫字檯上那疊稿紙拿手裡看上了,接下來就翻了臉。「你這就叫交待問題?這就是你的認識材料?嗯?」他好象不打算讓我吃飯了。「就這樣吧,你不肯配合,我們也沒辦法。該做的工作我們都做了,時間也給你了。小宋――」他轉頭招呼那個年輕人,「把沈主任的東西收拾一下,送檢吧。」
送檢?我嘴裡一口飯差點沒噴出來。我抬頭望了馬副局一眼,從他嘴角看出了一絲猙獰的笑意。
「你憑什麼送我的檢?批捕還是刑拘?總得有個說法吧?」我從桌上拿起一杯水,漱了漱口,吐掉,然後慢條斯理地問他,「再說了,馬局不是告訴我規定是兩天時間嗎?這才久?你們著什麼急啊?」其實我也並不是想再這樣呆上一天,這個問題只不過是在提醒他的工作方式而已。
「昨天,七月七日,今天,七月八日。不是兩天是什麼?嗯?」馬副局的話又差點讓我栽一跟斗。「別說不給你機會,要交待你現在都能說。」他的神情開始傲慢,語氣也生硬起來,一點也沒有循循善誘苦口婆心做我思想工作讓我交待問題的意思。我的看法是――他壓根就沒打算給我什麼機會。「沒什麼說的嗎?」他又很快地追問一句,「那就送檢吧。」然後他開始打電話讓檢察院來人。
我看著馬副局長,知道他心裡想的什麼了――我是昨天下午五點來的這裡,現在才中午一點,準確地說一天時間不到,可是他覺得這樣已經足夠兩天,可以把我移交檢察院了。在他看來,我的問題不再屬於黨內矛盾人民內部矛盾,無須再由組織出面處理,應該直接對我採取刑事措施了。
我覺得他很搞笑,也不知道是誰安排他來跟我的案子。毫無疑問,他在玩我,利用自己能採用的方法針對性地報復――而且自以為不著痕跡,無傷大雅。
我衝著馬副局感激地笑了一個,我感謝他又給我上了一課,就是如何合理利用資源玩弄職權,他能夠利用的有效資源其實很少,不過他努力表演了一下如何將其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