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給人害的。我當然要上訴。」
「誰害你啊誰害你啊?我怎麼就覺得是你自個害的?」雲菲菲急了,「說過別去告你不聽,你不告這狀,人家怎麼能害你?她為什麼不來害我?」
「……………」我沉默。
「告訴你沈宜修,我今天就是想來看下,你還是原來那個人不?」雲菲菲望著我,似乎很陌生,眼神就跟我在庭審時看到那一樣。「本來挺好一個人,現在怎麼成這樣了啊?你說人家害你法庭上你怎麼不敢說啦?人家那麼多人證明,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行了行了!」提到那一幕我頭就生疼。
幾天來,我一直在回想剛打完的這場官司,案子裡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這個猥褻情節。我摸了林曼琴的**這是事實,在場的證人證詞完全可以認定我耍了流氓,而我為什麼摸她究竟怎麼摸的只有天知地知我知她知,只要林曼琴不鬆口,這事就證死了沒得治。而正因為存在這個證據,法官――不,不僅僅是法官,任何人都會認為我跟林曼琴有過節,存在誣告動機。否則無憑無據的,我怎麼會去起訴她?
在考慮案情時,這點我一直繞不開,事實上我是給人陷害的,可是這事解釋不了,也沒人能夠幫我洗刷冤屈。
我感到頭很大,想不出什麼有價值的線索。
「你現在這個德行,也不知道琳子看到了會怎麼想。」雲菲菲無可奈何地說。
是啊,伊琳,這幾天我都沒時間想她。不管怎麼說,她是很難原諒我的了。她親眼看到過我的流氓行為,可以說也算個林曼琴受辱的現場目擊證人吧。
我嘆了口氣。
然後--
「等等!琳子!」我大叫一聲,突然感覺腦子裡靈光一閃--真的,真就象有道光閃過!我看見了那線光明!我想到了!我有救了!
「琳子怎麼啦?」雲菲菲看著我,我的叫聲讓她有點疑惑。
「我想到了!想到了!」我跳起身來一把抓住雲菲菲的手,意識裡好象是想感謝她提醒了我。雲菲菲嚇一跳,不過她的手只是微微抖了一抖,並沒有抽回去。
我捉著她又用力搖晃幾下,這才回過神來,意識到自己的失態,慌忙放下她的手。我有點尷尬地說,「對不起對不起,謝謝。」
我是很想說謝謝的,真心話。
如果你是一位女生,在四下無人的江岸邊,而且是深夜,被一個經由庭審認證的法定色狼加流氓突然捉住手,你會怎麼辦?我想即使不立刻來招女子防身術,至少也會抽身逃跑吧?
但是雲菲菲沒有。
我對她的這個行為有三點看法:第一、雲菲菲膽子夠大;第二、她的自由搏擊段位很高,如果我有更進一步的行動,她就會踢我小dd;第三、看著我面臨滅頂之災,她希望讓我在水淹頭頂前還能夠看到一點星光,不是所有的人都拋棄了我。
我認為第三點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要謝她。
「你想說什麼哪?什麼對不起謝謝你的?逗我玩啊?」雲菲菲語氣非常輕鬆,好象對這個事毫不在意。「你剛才說想到什麼來著?」停了一會她又問。
「哦,這個――」我又恢復了興奮,「我想到怎麼打這個官司了。」
「你還在想這個?老大,拜託你正常點好不好!」她的聲音又鬱悶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