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誠跟李清照的出發時間定在了8月底,這時候天氣已經稍微涼了一些了,帶著孩子出門不至於太遭罪。李想不顧兩人的再三拒絕,硬是抬了三千兩銀子給他們送來:「我知道阿兄阿姐還有點錢,可也只剩下那點錢了,這些年你們到處收集金石古物,阿姐的嫁妝都快花光了。你們不為自己想,也得為孩子想想,我是囡囡跟寶寶的阿舅,給他們這麼點錢買零食有什麼不行的?」
李清照被他給逗笑了:「什麼零食要花這麼多!你就在這裡胡說八道吧!」
趙明誠也樂了「你阿姐當日把你撿回家,可沒想到竟然撿回個陶朱公來。」話是這麼說,二人到底拗不過李想,收下了銀子。
李想說的一點都沒錯,趙明誠跟李清照在經濟上確實已經捉襟見肘了。其實李想來到宋朝的那一年,他們的經濟就已經不是特別好了,那時候李清照說的非常豪邁,要把嫁妝錢三千貫給李想開紙坊,可實際上,李清照手頭的大錢也就剩下這三千貫了,而且是因為這筆錢是妻子的嫁妝,趙明誠一直堅持不去花才留下來的。這個堅持在兩個孩子出生以後也被放棄了,如今那三千貫已經被花了一大半兒了。當年李想覺得他的阿兄阿姐們給他買衣服花錢非常闊綽,其實是因為這倆傢伙從來就不善理財,從小習慣了優渥的的生活,對李想又是真心實意,所以即使財政有些困難,給他做衣服的時候依然按照自己習慣的標準選了比較好的料子。當然,趙明誠李清照經濟上的窘迫,是相對於他們這個階層的人來說的窘迫,再怎麼說,他們也有幾百畝地,每年都有固定幾百貫的收入,只是他們花的更多罷了。
李想跟這些小娘子合計之後,決定分兩批人上路。第一批人是李想,李桃,李念,歐溫儀,杜十一娘,歐暖暖,他們帶著兩個趙明誠轉贈他們的出身開封的男僕還有李想自己買下的幾個男僕女使,預計在九月上路,當然,還要帶大批的紙品到京城先一步打探市場。
留下的則是韓桂花錢奎夫婦,甘九娘一家,還有程九的妻子牛翠萍。程九的契約快要結束了,他主動提出跟李想又簽了十年的契約,並且讓妻子也跟李想簽了十年的契約。他簽約前就知道李想準備進京,決定還是跟著李想。雖然故土難離,可畢竟還有另外一句諺語:人往高處走。水才往底處流呢,離開李想,哪裡還能找到如今這樣一年百十貫的好工作呀?上面這些人繼續在紙坊維持生產,等到李想踅摸好新的紙坊位置,他們才會搬了比較精細的裝置也趕去開封。至於原本這個紙坊,能賣就賣出去,不能賣就放在那裡也無所謂。反正紙坊本身不值什麼錢,買地蓋房子一共也就花了五百貫,大件的粗重灌置加一起也就一百貫。反倒是看著細巧的小東西值錢,這些東西搬運起來並不難,僱個車馬隊送到京城也就是了。
當然,在這之前要先寫信給岳飛,並讓程九先走一步給他送去一千兩銀子,求他幫忙在開封踅摸房子,有合適的便掏錢給租下來,若能典上一座那就更好!至於買房,李想連想都沒想,開什麼玩笑!宋朝開封的房子比後世帝都的房子的價格便宜不到哪兒去!宋朝是城市化最誇張的朝代,開封的房價是歷代最高的,這會兒可是終生產權,開封的房價早就貴的嚇死人了,而且李想心裡有個自認為齷齪的想法,靖康之難不遠了,他得多傻會才這個時候傾家蕩產的在開封買房啊?
作者有話要說:注1:關於帽子的價格,宋寧宗時,曾有一知府巴結宰相韓侂冑,花了十萬貫買了十頂珍珠冠送給他的十個小妾,說明此時一頂珍珠冠的價格大概是一萬貫。所以這裡歐溫儀有此一說。
52第五十四章
這幾年苛捐雜稅越發的多,就連山東這樣原本極為富庶的地方也被折騰的夠嗆,青州這邊還是虧得有著吳知州這樣的好官,所以老百姓才勉強過得去,而別的地方早就鬧騰開了,頭年裡梁山三十六寇造反,李想聽說了愣了好一陣兒:這不就是水滸傳的原型故事麼?已經到了這個時候了麼?
水滸的故事開始了,那麼方臘起義還遠麼?離靖康之難到底還有幾年啊?此時剛改了年號,現在是宣和二年,李想心裡估摸著離改元靖康至少也應該在五年以上,可是這種對未來只知道大致方向卻不知道具體過程的抓不住重點的感覺真的讓他非常痛苦。
時局動盪對李想他們最大的影響就是去開封路程上的安全問題,這幾年山東盜匪橫行,商人們出門做生意安全成了大問題。這麼些花容月貌的小娘子,還有大筆的金銀,絕對是盜匪眼中的肥羊啊!請護衛是一定的,可雖然宋朝對於武器的監管是最為鬆散的了,但僱傭護衛依然不是件容易事兒,一般的商人會常年供養著一些懂拳腳的人做護衛,而李想就比較麻煩了,臨時僱保鏢真不是件容易事。
最後還是吳知州幫了忙,他正好要調職,但是上任時間是第二年的年初,所以準備先回京探一趟親,聽說李想要進京,當即表示大家可以一起走。李想簡直高興死了!這也太好運了,能跟吳知州一起走,省了多少麻煩啊!有官員的儀仗衛隊,除非是梁山那種已經打出了造反旗號的,否則一般的盜匪除非是腦袋被驢踢了才會搶劫朝廷命官。
搬家絕對是件麻煩事兒,更不要說這麼遠的路,這麼多的人,雖然這次還不需要整個的搬走紙坊,可是李想做實驗用的簡單器材是必須隨車直接帶去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