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之下,卻被最親的人當做負擔唯恐避之不及已經是傷害了,更甚者是親人還要拿來做最後一次生財的工具,低價出賣,這種做法,只要不是腦子有病的人,都會記恨吧!
別說什麼是家裡窮沒辦法一類的說詞,騙鬼呢那是!
「嗯。我的命,是你們救的。」陶盈倒不是刻意在說好話討好,而是實事求是。
如果不是羅家買了這身體的前任,給予救治,而自己的靈魂又正好穿過來頂了正主兒,那麼這具身體現在肯定不可能站在這裡和旁人說話。
她只是實話實說。
她是陶盈,不是之前那個任人欺負還能對人含笑說是心甘情願的前任。
要說生養之恩什麼的,前任已經拿自個兒的性命去還乾淨了,現在的她,和那個坑爹的家壓根就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所以,她不希望自己的未來再和那個家裡有任何瓜葛。
「如果是和媳婦兒你這樣的,那就要看是當時賣人時籤的是生契還是死契了。」既然大家想法一致,那麼也就沒什麼可相勸的了。而且因為陶盈的這句話,老四的表情明顯的又更柔和了幾分。
言歸正傳,老四開始細細的給陶盈解釋她的疑問:「若是生契,和之前的家裡要想脫離關係,很難,而且一般會籤生契的,也都是家裡被逼無奈不得已而為之的,故而家裡簽了年數,或者是約定了贖人的銀錢數額,一般情況下,這種都是充作奴婢使喚的,很少有買回家做媳婦兒的。而死契,則是說這個人從此之後便和之前的家裡不再有任何關係,是為奴為婢還是討了做媳婦兒,都是由買家說了算,按律法來說,自然也就不存在什麼親戚關係了。」
老四的解釋很清楚。
不過律法歸律法,人情歸人情。
就比如她眼前來說,雖然是被她爹死契賣給羅家的,但依著她和羅家現在的相處關係,再加上羅家兄弟的為人,若是她自個兒心甘情願再回去自賤,羅家兄弟想必也是不會為難的。
這樣也就不關那死契什麼事兒了。
但是反過來,若是她和羅家不願意,就算是她爹哭上門來被轟出去,也不能拿不孝的大帽子來壓他們家,頂多只能算是心硬如鐵不顧及情面什麼的。
可是,只要自個兒日子好過,旁人的閒言碎語又算得了什麼?
「這麼說,當時買我的時候,三哥籤的是死契?」陶盈眨眼,心裡莫名的鬆了口氣。
「嗯。你那時候也是病重,你爹生怕我們家反悔,自己說的要籤死契,因而大哥還多給了他一百文錢送他離開的。」
要說老四說著話沒有刻意的成分,陶盈是不信的。
就在陶盈思索老四話裡意思的時候,那邊又開口了:「所以媳婦兒,那種爹,不要也罷了!」
「四哥,」陶盈嘴動了動,最終是沒有再說什麼出口。
如何也是一個受過詩書禮儀薰陶的正統古人,老四剛剛說的這句話,用大逆不道形容一點也不為過。
但是為了勸她心安,老四說的卻是半點遲疑沒有。
「其實媳婦兒你若是想,咱們兩家沾親也沒什麼難事。」老四想了想:「多少,有孃家在,媳婦兒你也有個說話的地方。」
老四這話說的很隱晦,無非就是,媳婦兒你嫁過來,有個孃家做倚仗,還是能放心些吧。
不過,這一條在陶盈這裡,卻很難行得通。
先不說她本就是被老爹賣出來的,就算她不經歷這一遭,家裡刻薄的後孃管家,不從她這裡伸手往回扒已經是好的了,怎麼還可能給她倚仗?
再則,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
在像眼前這樣的普通村林小戶家裡,女兒一旦嫁出去,都是各過各的,即使有來往,那也是場面上的過得去。
等爹孃過世兄嫂當家,那又是隔了一層,誰家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需要養活,哪裡能騰出手空出銀子來白白接濟一個已經嫁出去的無用女兒?
至於那些個和家裡聯絡尚在的,例如白寡婦便又是特殊。
原因無他,只因為白寡婦雖然喪夫,卻還有兒子,還有家產傍身。
即使是平時過的潑辣無賴些,卻到底還算是個有實力的。反倒是比那些夫君還在,卻半句話說不上的窩囊娘子要強上許多。
所以歸而言之,女人在眼前這世道要想過得好,那還得是自己有。
那兩萬兩銀子不過是個資本,如今看著它們換來了莊子,趕明兒再換了鋪子,做起了經營,自己手裡的資本多了,才是真正的有了倚仗呢!
所以眼前這個節骨眼上,誰會希望被人來攪了自個兒剛剛開始的小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