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黃種人,那個中國人,他還有同夥,而且還不只一個!」
「案發之後,我本來以為那個傢伙應該已經逃離了丹佛,可實際上他沒有!而且,他不僅沒有離開,還一直就住在那些中國人的聚居區內!……可那些中國人卻一點兒訊息都沒有透『露』出來。」
「他們都是一夥兒的!一夥兒的!」
「我的妻子在逃出來之後,把這個訊息告訴了我!我立即就組織了人手去聚居區抓人……本來,我只是想抓到那個謀殺犯、搶劫犯、綁架犯、縱火犯,可是我又錯了!」
「我本以為,做為一名市長,親自帶隊去抓捕逃犯,應該可以非常順利,那些中國人應該不會阻攔!畢竟,我是一名市長,代表的是『政府』,我的身後站著整個丹佛的人民!可是,事實並不是我想的那樣,我高估了那些中國人對美利堅合眾國法律的敬畏!……就是我們剛剛到達的時候,他們就向我們展示了他們的決心:他們有炸『藥』炸死了我們的民兵隊長卡特上尉!」
「然後,他們又開始放火……」
「再後來,我想大家都清楚了!」
「槍戰,逃躥,追捕……」
「那些兇惡的中國人,在用炸『藥』強行突出我們的包圍之後,面對我們英勇的民兵們的追捕,又倉惶地衝進了地方法院!……這很不幸!是的,非常不幸!因為在那裡,他們再一次伸出了他們罪惡的黑手!……他們綁架了我們公正的法官,弗雷德里·克爾先生。以及當時正在克爾先生辦公室裡做客的眾議員安吉洛和帕恩·伊爾格兩位先生,另外,還有他們兩人的兩名隨從。」
「就這樣,他們利用五個人質做掩護,逃離了丹佛!」
「這是恥辱!」
「一名市長的恥辱!」
「整個丹佛市的恥辱!」
「所有丹佛人民的恥辱!」
「因為,就在這短短一週的時間裡,我們的丹佛市,有一個警察局,有一個市長,有一個地方法官,有兩個州議員,還有一個民兵隊長,先後都被一些下賤的黃種人所綁架,甚至是殺死!」
「我很想問一下,在這個城市裡面,除掉這些受到了那些黃種人無情對待的人之外,我們還剩下誰?」
「副市長?檢查官?稅務官?還是其他的議員們?或者是我們那位遠在普林斯,並向那裡的人民發表著自己的競選演講的州長先生?……」
「市民們,你們還能容忍嗎?」
「再這樣容忍下去,等待我們的,將是更加囂張,更加肆無忌憚的黃種人!」
「這些人搶去的了我們的工作,搶去了我們的收入,現在,他們又在搶劫我們整個丹佛市!」
「縱火、拒捕、搶劫、綁架、謀殺……還有什麼樣的罪行是他們沒有做過的?」
「他們已經搶去了我所有的積蓄,現在,丹佛城外每一箇中國人的身上都藏有三百美元,這是他們分配後的贓款……我很心痛!那是我畢生的積累,是我幾乎所有的財富!可我現在並不想去討回,或者說是追回我的那些錢!」
「因為,我決定,那些錢,將做為獎金,獎勵每一個願意追捕罪犯的丹佛市民!」
「是的,你們沒有聽錯,明天,我將派人帶領你們去抓捕那些罪犯。」
「抓住一個,他身上的所有財富都將歸你!」
「一個,三百美元!」
「去抓他們!」
「一個都不要放過!」
「記住:中國人,沒有無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