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在美國當警察 石子堅 第1頁,共2頁

此時警犬已經找到犯人越獄的地方,在他爬過的鐵柵欄上,掛著一縷縷衣服碎片,地上有滴落的血跡,那傢伙當時肯定是拼了命了。

三號崗亭報告,他親眼看見一個犯人從四號崗亭附近越獄,便連開了兩槍,由於距離遠,估計沒打中。

「重新點名!」指揮中心又發出命令。

這回可得仔細了,可不能在我這出紕漏。剛才點名時不少犯人仍然矇頭大睡,我這回親自出馬,統統叫醒,驗明正身。遇到睡覺的,就用手撥拉一下腦袋,被弄痛了的犯人不是猛然驚醒就是張口罵娘,我也沒功夫理他們,能罵娘自然就還在這。又是一個矇頭大睡的,只露著半個腦袋,我順手給了一巴掌,心想準又是一聲「媽了個x的」。沒想到那個腦袋竟然一下子滾落到地上,定睛一看,原來是個足以以假亂真的人頭模型,掀開毯子,下面是一個枕頭和一堆衣服。我一把扯掉掛在床頭的犯人姓名編號,朝辦公室跑去。

第11章虎穴暫棲身重犯越獄(2)

四號崗亭已亂成一團,直升飛機轟鳴著停留在半空,雪亮的探照燈直射在崗亭上。衝上去的兩個警察正在盤問300磅,抽水馬桶不見了,只剩下破碎的底座,滿地是水和碎瓷片。

「發生了什麼事?」警察盯著300磅問道。

「嗯,嗯,有人逃跑。」300磅哆哆嗦嗦地回答。

「你開槍了嗎?」

「開了,開了一槍。」這句話他倒跟得挺快。警察看看崩碎了的馬桶,又看看300磅,還是鬧不懂這胖子到底幹了什麼。

被我發現失蹤的那個犯人叫史密斯,肩上挑著兩個無期徒刑,自知永無出頭之日,便冒死把賭注押在300磅的大意上,居然給他押中了。

史密斯會雕刻,他用木頭事先製成一個逼真的人頭,熄燈後便偽裝成床上有人睡覺的樣子。他以倒垃圾的藉口讓300磅給他開了鐵門,溜出去之後便藏在四號崗亭附近,等著下半夜300磅來換崗,當晚的班次還是300磅無意告訴他的。我在崗亭上時他絕對不敢硬闖,不想讓我當活靶子打。等300磅上了崗亭後進入夢鄉,便開始了越獄行動。三號崗亭朝他開火時,他正在翻越第二道鐵柵欄,子彈從他身邊掠過。

再說300磅,把史密斯放出監號又接著睡,還誤了按時換崗,早把史密斯忘了。上了崗亭接著又睡,直到頭頂上響起直升飛機的轟鳴他才從夢中驚醒,從步話機裡得知有人從自己的防區越獄,人已跑得無影無蹤,只好製造一個開過槍的假象,雖然沒打中,也算盡了職。可當時警車已到,沒有機會再朝外放槍,他蠢人有蠢招兒,情急之下,把槍口伸進馬桶開了火,以為如此這般就可以掩耳盜鈴。那散彈槍是何等威力,把個馬桶轟得粉碎,沒傷著他就算萬幸。

300磅被開除了,看他那副好吃懶做的樣子,真不知道他還能找到什麼工作。兩個月後,史密斯又因殺害曾經拘捕過他的警察而重新落入法網,法官又判了他一個無期徒刑,他將揹著三個無期徒刑在聯邦特級警戒監獄度過餘生。

由,她以為女兒會苦苦相勸,求她留下來。沒想到女兒像是巴不得她快走,這可把她的心傷透了。

其實,露露何嘗不愛自己的媽媽,但她愛的方式已經十分美國化,不像東華那麼一廂情願,包辦代替,甚至有點強加於人。露露是站在媽媽的立場上權衡利弊,如果回國能讓媽媽快樂,她寧可犧牲自己的感情成全母親,哪想到自己忍痛割愛,媽媽並不領情。

東華與女兒的隔閡並不偶然,母女倆從未有過書面的文字交流,那怕是一個簡短的留言,也要我來回翻譯。露露不認識中文,更不會寫中文,她只能用有限的中文詞彙跟媽媽進行口頭交流。東華眼裡的露露並不是客觀真實的露露,女兒在美國人面前的表現完全是另外一個人,可惜東華從來沒有機會看到露露活在英文世界裡的那一面,即便看到了也不會感受到,更不可能理解。東華也曾試圖用中國文化去教育,影響露露,可得到的不是反彈就是置之不理,完全是對牛彈琴。有時把露露說急了,一時又找不到合適的中文,便用英文還嘴,這更令東華火冒三丈。

我心裡明白,女兒已經融入美國文化,遲早要融入美國主流社會,我們已經失去她了,而那個引導女兒「誤入歧途」的罪魁禍首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