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情節過於嚴重,理當判死刑。」
方運道:「鑑於這些人長期、大範圍進行販賣和傳播瘟疫,並且幾乎導致多人死亡,雖然殺人未遂,也理當重判,不知呂翰林是否還有異議?」
呂翰林沒有說話,沉思片刻,道:「不若方虛聖擺脫‘投毒罪’的概念,判決一種全新的罪名,然後由聖院批覆,如何?」
方運想了想,道:「那好,本官就更改罪名。既然毒與瘟疫同為危險之物,那不如改變投毒罪名,直接定為‘投放危險之物罪’。不過,為了把這個罪名與謀殺等罪區別,還要加一個限定條件,那就是危害公眾安全。若是投毒只涉及一人,那便是故意殺人,若是在公共場所或範圍較大,危害了公眾安全,那便是‘投放危險之物罪’。」
呂翰林一愣,低頭思索片刻後,猛地抬頭,道:「方虛聖大才,下官不如!此罪名極為貼切,不可更改一字,刑殿斷不能拒絕!方虛聖當為法家棟樑!」
眾人一見連刑殿翰林也無比佩服方運,便放下心。
「呂翰林客氣了。」方運謙虛地道,這其實是後世很普通的罪名,由數不清的司法精英的智慧積累而成。
於是,方運用新的罪名宣判,然後親自書寫成文書,傳書給刑殿,只要刑殿認可這個罪名,那不僅可以判處三人死刑,而且可以圍繞「投放危險之物罪」形成更多的擴充套件,或許下個月就會有與這個罪名相關的文章刊登在《聖道》之上。
完成新罪行的命名,方運只覺自己的法家法典又厚了一點,氣息更重。
這時候,於典史出現在大堂的側門,輕輕敲了一下門框,示意方運。
方運一看那三人還在昏迷,便讓於典史過來。
於典史手裡捧著一疊厚厚的卷宗,快步走過來,雙手把卷宗放到方運的桌案上,然後低聲道:「大人,狗子和簡衙役的案子已經初步審完。簡衙役情節嚴重,可能會牽連一些人。狗子的問題也不少,但無非是欺行霸市打架鬥毆之類。這次除了狗子和三個幫兇,與狗子有關係的地痞一網打盡,共有三十餘人。其中有四個人問題特別嚴重,可能牽扯到多年前的幾起殺人案。其中一起案子……」
於典史突然停下來。
方運心知其中有問題,點點頭,認真翻閱案卷,很快看到一些地痞的供詞,他們為了減刑,供出那四個人曾經殺過一個工坊工人。
方運一看那工坊工人的名字,腦海裡立刻浮現去年計知白審判過的一個案子!
在計知白審判的案子中,殺那個工坊工人的兇手已經被捉拿歸案,是同一個工坊的工人,並被髮配充軍二十年。.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