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達臺北,李小明他們沒有停留,跟接應的同志去「物資倉庫」拿了一些裝備,隨後驅車趕往新竹。
到達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了,李小明帶兩人住進了新竹最豪華的酒店。
吃晚飯的時候,一名西裝革履的中年人找到李小明。牧浩洋與龐躍龍坐在另外一張桌子旁,沒有湊過去。
兩人談了大概半個小時,走之前,中年人把一隻皮箱交給了李小明。
等到中年人出門上了車,李小明才提起皮箱,叫上牧浩洋與龐躍龍,大搖大擺的穿堂而過,回了客房。
「那傢伙是誰?」
「臺北站負責人,來送東西,他的人將協助你們找到狙擊手。」等龐躍龍進來,李小明關上了房門。「時間還早,怎麼樣,跟我出去溜達一圈?」
「晚上看得清嗎?」
李小明看了牧浩洋一眼,笑著說道:「明天才開始辦正事,今晚好好放鬆一下。你們也是第一次來臺灣吧?」
牧浩洋笑了笑,之前他連香港都沒去過,怎麼可能來過臺灣。
以他的身份,也拿不到入臺簽證。
「雖然比不上臺北,但是新竹也很大,玩的地方很多。既然來了,就別浪費。我去收拾一下,五分鐘後出發。」
「我不去了,你倆去吧。」龐躍龍似乎沒有多少心情。
「真的不去?」李小明看了龐躍龍一眼。
牧浩洋也看了龐躍龍一眼,知道龐躍龍不是不想出門,而是想把李小明給的幾萬塊新臺幣節省下來。
「我想早點休息,昨天喝多了,酒勁還沒散呢。」
「那行,你留下來看屋。」
「老龐都不去,我也不去了。」牧浩洋笑了笑,說道,「你一個人去吧,沒我倆跟著,你還放得開一些。」
「這是什麼意思?」李小明愣了一下,說道,「得了,我也早點睡覺。」
「老李,我們不是掃你的興,只是……」
「明白,明白。」李小明走過去拉開房門,說道,「都早點休息,明天六點在餐廳見,別遲到。」
牧浩洋與龐躍龍的房間在走廊對面,朝向酒店中庭的普通雙人間。
回到房間,牧浩洋翻出那疊鈔票,抽了幾張揣進兜裡,把剩下的塞給了龐躍龍。
「浩洋,這是什麼意思?」
「拿著吧,明天找地方兌換掉。」牧浩洋笑了笑,說道,「你知道,我不愛花錢,拿著也沒用。」
「可是……」
「這是給我們的活動經費,怎麼花、花不花是我們的自由。」
「浩洋,謝謝了。」
「用得著嗎?」牧浩洋笑了笑,推開了洗手間的門,「你先洗,還是我先洗?」
龐躍龍笑了笑,說道:「我不跟你搶,還是你先洗吧。」
牧浩洋沒再羅嗦,進去關上了門。
對他來說,幾萬新臺幣也不是一筆小錢。
女友一直催著買房,還擅自做主交了集資房定金。雖然牧浩洋並不認為,一定要買了房才能結婚,而且上尉軍官結婚後能分到一套兩室一廳的公房,但是女方的家長一直堅持,必須在結婚前買房,而且反對女方做隨軍家屬。
牧浩洋不是不講道理的人,女友有穩定工作,待遇還不錯,不可能做隨軍家屬。
兩人異地分居,買房成了非常現實的問題。
想到把錢給龐躍龍這事,牧浩洋有點頭大。
雖然女友從來沒有過問他的收入,但是決定買房後,兩人就開始存錢。為了婚房,兩人省吃儉用,一個硬幣很不得扮開來花。
牧浩洋非常清楚,為了跟他走到一起,女友捨棄了很多、改變了很多,甚至一度跟父母鬧翻。牧浩洋更知道,如果讓女友知道他把幾萬塊新臺幣給了龐躍龍,就算不會鬧分手,也會大吵一場。
他從來不指望女友能夠理解戰友間那種生死與共的感情,也不想放棄這份戀情。
能做的,只是在兄弟與女友間找平衡。
想來想去,牧浩洋決定瞞著女友,不把這件事告訴她。反正那筆錢不是津貼,連意外收入都算不上。
衝了澡,牧浩洋就上床睡覺了。
第二天一早,牧浩洋與龐躍龍去了餐廳。等他們選好早點,找地方坐下來的時候,李小明才睡眼惺忪的趕了過來。
「昨晚睡得還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