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許久,他偷偷的用那隻大的黑手向腰間摸了摸。點點頭,手停在那裡;待了會,手中拿出一落兒鈔票,數了數,又極慎重的藏回原處。
他的心完全為那點錢而活動著:怎樣花費了它,怎樣不教別人知道,怎樣既能享受而又安全。他已不是為自己思索,他已成為錢的附屬物,一切要聽它的支配。
這點錢的來頭已經決定了它的去路。這樣的錢不能光明正大的花出去。這點錢,與拿著它們的人,都不敢見陽光。人們都在街上看阮明,祥子藏在那清靜的城根,設法要到更清靜更黑暗的地方去。他不敢再在街市上走,因為他賣了阮明。
就是獨自對著靜靜的流水,背靠著無人跡的城根,他也不敢抬頭,彷彿有個鬼影老追隨著他。在天橋倒在血跡中的阮明,在祥子心中活著,在他腰間的一些鈔票中活著。他並不後悔,只是怕,怕那個無處無時不緊跟著他的鬼。
阮明作了官以後,頗享受了一些他以前看作應該打倒的事。錢會把人引進惡劣的社會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開,而甘心走入地獄中去。他穿上華美的洋服,去嫖,去賭,甚至於吸上口鴉片。當良心發現的時候,他以為這是萬惡的社會陷害他,而不完全是自己的過錯;他承認他的行為不對,可是歸罪於社會的引誘力太大,他沒法抵抗。一來二去,他的錢不夠用了,他又想起那些激烈的思想,但是不為執行這些思想而振作;他想利用思想換點錢來。把思想變成金錢,正如同在讀書的時候想拿對教員的交往白白的得到及格的分數。懶人的思想不能和人格並立,一切可以換作金錢的都早晚必被賣出去。他受了津貼。急於宣傳革命的機關,不能極謹慎的選擇戰士,願意投來的都是同志。但是,受津貼的人多少得有些成績,不管用什麼手段作出的成績;機關裡要的是報告。阮明不能只拿錢不作些事。他參加了組織洋車伕的工作。祥子呢,已是作搖旗吶喊的老行家;因此,阮明認識了祥子。
阮明為錢,出賣思想;祥子為錢,接受思想。阮明知道,遇必要的時候,可以犧牲了祥子。祥子並沒作過這樣的打算,可是到時候就這麼作了——出賣了阮明。為金錢而工作的,怕遇到更多的金錢;忠誠不立在金錢上。阮明相信自己的思想,以思想的激烈原諒自己一切的惡劣行為。祥子聽著阮明所說的,十分有理,可是看阮明的享受也十分可羨慕——"我要有更多的錢,我也會快樂幾天!跟姓阮的一樣!"金錢減低了阮明的人格,金錢閃花了祥子的眼睛。他把阮明賣了六十塊錢。阮明要的是群眾的力量,祥子要的是更多的——象阮明那樣的——享受。阮明的血灑在津貼上,祥子把鈔票塞在了腰間。
一直坐到太陽平西,湖上的蒲葦與柳樹都掛上些金紅的光閃,祥子才立起來,順著城根往西走。騙錢,他已作慣;出賣人命,這是頭一遭。何況他聽阮明所說的還十分有理呢!城根的空曠,與城牆的高峻,教他越走越怕。偶爾看見垃圾堆上有幾個老鴉,他都想繞著走開,恐怕驚起它們,給他幾聲不祥的啼叫。走到了西城根,他加緊了腳步,一條偷吃了東西的狗似的,他溜出了西直門。晚上能有人陪伴著他,使他麻醉,使他不怕,是理想前去處;白房子是這樣的理想地方。
入了秋,祥子的病已不允許他再拉車,祥子的信用已喪失得賃不出車來。他作了小店的照顧主兒。夜間,有兩個銅板,便可以在店中躺下。白天,他去作些只能使他喝碗粥的勞作。他不能在街上去乞討,那麼大的個子,沒有人肯對他發善心。他不會在身上作些彩,去到廟會上乞錢,因為沒受過傳授,不曉得怎麼把他身上的瘡化裝成動人的不幸。作賊,他也沒那套本事,賊人也有團體與門路啊。只有他自己會給自己掙飯吃,沒有任何別的依賴與援助。他為自己努力,也為自己完成了死亡。他等著吸那最後的一口氣,他是個還有口氣的死鬼,個人主義是他的靈魂。這個靈魂將隨著他的身體一齊爛化在泥土中。
北平自從被封為故都,它的排場,手藝,吃食,言語,巡警……已慢慢的向四外流動,去找那與天子有同樣威嚴的人和財力的地方去助威。那洋化的青島也有了北平的涮羊肉;那熱鬧的天津在半夜裡也可以聽到低悲的"硬麵——餑餑";在上海,在漢口,在南京,也都有了說京話的巡警與差役,吃著芝麻醬燒餅;香片茶會由南而北,在北平經過雙燻再往南方去;連抬槓的槓夫也有時坐上火車到天津或南京去抬那高官貴人的棺材。
北平本身可是漸漸的失去原有的排場,點心鋪中過了九月九還可以買到花糕,賣元宵的也許在秋天就下了市,那二三百年的老鋪戶也忽然想起作週年紀念,藉此好散出大減價的傳單……經濟的壓迫使排場去另找去路,體面當不了飯吃。
不過,紅白事情在大體上還儲存著舊有的儀式與氣派,婚喪嫁娶彷彿到底值得注意,而多少要些排場。婚喪事的執事,響器,喜轎與官罩,到底還不是任何都市所能趕上的。出殯用的松鶴鬆獅,紙紮的人物轎馬,娶親用的全份執事,與二十四個響器,依舊在街市上顯出官派大樣,使人想到那太平年代的繁華與氣度。
祥子的生活多半仗著這種殘存的儀式與規矩。有結婚的,他替人家打著旗傘;有出殯的,他替人家舉著花圈輓聯;他不喜,也不哭,他只為那十幾個銅子,陪著人家遊街。穿上槓房或喜轎鋪所預備的綠衣或藍袍,戴上那不合適的黑帽,他暫時能把一身的破布遮住,稍微體面一些。遇上那大戶人家辦事,教一干人等都剃頭穿靴子,他便有了機會使頭上腳下都乾淨利落一回。髒病使他邁不開步,正好舉著面旗,或兩條輓聯,在馬路邊上緩緩的蹭。
可是,連作這點事,他也不算個好手。他的黃金時代已經過去了,既沒從洋車上成家立業,什麼事都隨著他的希望變成了"那麼回事"。他那麼大的個子,偏爭著去打一面飛虎旗,或一對短窄的輓聯;那較重的紅傘與肅靜牌等等,他都不肯去動。和個老人,小孩,甚於至婦女,他也會去爭競。他不肯吃一點虧。
打著那麼個小東西,他低著頭,彎著背,口中叼著個由路上拾來的菸捲頭兒,有氣無力的慢慢的蹭。大家立定,他也許還走;大家已走,他也許多站一會兒;他似乎聽不見那施號發令的鑼聲。他更永遠不看前後的距離停勻不停勻,左右的佇列整齊不整齊,他走他的,低著頭象作著個夢,又象思索著點高深的道理。那穿紅衣的鑼夫,與拿著綢旗的催押執事,幾乎把所有的村話都向他罵去:"孫子!我說你呢,駱駝!你他媽的看齊!"他似乎還沒有聽見。打鑼的過去給了他一鑼錘,他翻了翻眼,朦朧的向四外看一下。沒管打鑼的說了什麼,他留神的在地上找,看有沒有值得拾起來的菸頭兒。
體面的,要強的,好夢想的,利己的,個人的,健壯的,偉大的,祥子,不知陪著人家送了多少回殯;不知道何時何地會埋起他自己來,埋起這墮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會病胎裡的產兒,個人主義的末路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