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前臺有個口信要我打電話給「男孩」丹尼。我撥了留言條上的號碼,接聽的人說:「普根酒吧。」我說找「男孩’丹尼,然後一直等到他拿起電話。
他說:「馬修。我看你該來這兒一趟,讓我請你喝杯薑汁汽水。我看你該這麼辦。」
「現在?」
「還有更好的時間嗎?」
我才走出門,又馬上轉身上樓回房裡,從梳妝檯的抽屜拿出點三二手槍。我倒也不是以為「男孩’丹尼會設計害我,但我可不想把小命賭上。無論如何,誰知道會有什麼人在酒吧喝酒。
我昨晚就接到警告,卻置之不理。給我「男孩」丹尼口信的前臺主動表示,另外有幾個人打來,但拒絕留名。他們也許是穿粗呢格子夾克那人的朋友,好心想告訴我「識時務者為俊傑」。
我把槍放進口袋,揮手叫輛計程車。
「男孩」丹尼堅持由他請客,他點了伏特加,為我點了薑汁汽水。他看來跟往常一樣光鮮,而且上回碰頭以後,他又上過理髮廳。他服貼的捲髮比上回更貼近頭皮,修剪過的指甲塗上一層透明的亮光指甲油。
他說:「我有兩樣東西給你。一個口信,外加一個意見。」
「哦?」
「先說口信。是個警告。」
「我已經猜到。」
「你最好把金·達基嫩忘掉。」
「否則怎樣?」
「否則怎樣?否則你自己想想吧。我猜,也許是你跟她下場一樣,總之就是這一類的。怎麼?你非得講明是哪種警告,才能決定值不值得忘掉?」
「是誰發出的警告,丹尼?」
「不知道。」
「那是誰跟你說的?魔鬼附身不成?」
他喝掉一些伏特加:「甲跟乙講,乙跟丙講,丙再跟我講。」
「真能繞彎了。」
「可不是嗎?我可以告訴你跟我講話的是誰,可是我不幹,因為我不作這樣的事。而且就算我說了,對你也沒好處,因為你可能找不到他;再說就算找到了,他也不會跟你講話,同時還可能有人要把你大卸八塊。再來杯薑汁汽水?」
「這杯還剩大半呢。」
「噢。我不知道警告打哪兒來的,馬修,不過,他們用的信差,我想應該是什麼重量級人物。有趣的是,達基嫩除了跟咱們的朋友錢斯以外,沒跟別人一塊兒在公共場合出現過——這可是我千辛萬苦幫你打聽來的。我是說如果她男友真有這等權利,他應該會帶著她四處招搖,對不對?有何不可?」
我點點頭。而且如果確有其人,她為什麼還需要靠我擺脫錢斯的控制?
「總之,」他又說,「口信就是這樣。要聽意見嗎?」
「當然。」
「意見是,我認為你該聽從警告。不是我老得太快,就是這個城市在過去幾年裡變得太壞。大家扣扳機的速度好像比以前要快。他們以前殺人總還需要找個理由。你懂我意思?」
「懂。」
「除非有理由不動手,否則他們會放手去幹。他們寧可濫殺,這已經是反射動作,老實跟你說,我很害怕。」
「誰都會怕。」
「前幾個晚上你在城北出了點事對吧?這該不是誰瞎編的吧?」
「你聽到什麼?」
「說是有個兄弟在暗巷偷襲你,結果自己被打得遍體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