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儘管可通過成立控股投資基金以解決這一問題,但聘用外部管理公司來調查管理效率仍顯得十分必要,即使在看上去正常運作的公司也一樣。一旦大股東已提供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公司情況不妙,就應當支援外聘管理公司。如果股票掌握在公眾手中,外聘公司的建議通過大股東的支援就能被公眾所知並被採用。沒有大股東的支援,公眾就會繼續對公司管理漠不關心。
也可用另一種方法,選用幾個閱歷豐富而獨立的董事直接管理。他們應當有各方面的經驗,能以獨特的和專家的眼光將公司的問題洞察得一清二楚。因他們的閱歷和技巧,薪水自然要高。他們向獨立的機構單呈年報,對股東直接負責,並對股東關注的主要問題提出他們的觀點:公司的業績是否令人滿意?業績不好,出於何因?該從什麼地方入手以解決問題?
上述兩種方法並不對任何公司適用,兩者僅為與其他公司相比較經營結果處於窘境的公司提供參考。正如第2章所言:令人失望的平均市場價格一定會提供明顯而強有力的證據以引起外部股東對公司的注意。
平均市場價格可以被稱為不充分的價格,它來自下面兩個標準:(1)如果它遠低於股東的股值,即賬面價值;(2)如果公司價格與賬面價值的平均比率比整個工業的平均值低得多。第一個標準不能單獨作為最後的評判,因為對於某個工業不適用,例如鐵路工業便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即使是優秀的管理團體,也不會賺取足夠的資金來支撐賬面價值。在多數情況下,平均市場價格能很好地反映出財團對管理質量的綜合評價。因此,如果價格情況不令人滿意,根據以上的檢驗標準來判斷,就能很自然地得出結論:管理未達到一般水平。顯然,應當對管理進一步評價和研究,但股東對此並不感興趣。
一般股東的合理待遇
管理有效卻未使外部股東的股息達到最佳,這種情況的發生有許多原因,下面是最主要的幾個原因:
(1)未支付與利潤及股東股值相對應的紅利。這些紅利可以用股票形式或現金形式支付(但一個成長型公司可免除這些限制)。
(2)以相對低利潤的方式來運用外部股東的資金。
(3)用股東的投資資金以低價反購公司股票。
(4)僅維持現有公司體制,而由外部股東直接控制內部資產時公司盈利情況將更好。
在討論這些問題之前,應對「外部股東」這個詞予以說明。外部股東是指所有人,因此不應該認為由他們中的單個來直接參與及控制公司政策。很顯然,每一個公開發行股大於99%的上市公司,擁有發行股的股東即外部股東。內部股持有人很少,但在大部分情況下他們擁有大量的股息。
雖然在某些重要方面,內外部股東擁有相同的股息,其他方面情況就不同了或完全相反。當然,這兩個不同群體,都希望股票有大的收益以及大的內部價,但內部股東一般不願意通過改變管理來提高收益,因為這無疑等於解僱他們。更重要的是,對與外部股東直接相關的兩個問題————分紅和股票平均市場價,他們將以特殊的眼光來看待。
在投資上處於根本地位的是分紅和市場價。它們是外部股東收回他們投資的唯一具體的方式,誠然,收益、經濟強大及資產增加這些因素對他們也很重要,但這些只有在立即或最終影響他們的分紅和市場價時顯得那麼重要。這意味著在考慮股東股息時,必須加上時間因子。若股息在幾年內減少了,對外部股東來講,股票價值便甚微。
首先,可以用代數的方式來確定未來收益的現在價值。若投資期很長或不能確定,可以用公式推出「利潤」的精確值,例如以付較低的紅利(未定)在實際中有一個很大的折扣作為因子來確定現有價值的未來價值。
其次,根據公共持股公司的特性,在投資期間有大量的股票參與流通或所有權轉讓。當實施降低現有市場價的政策時,表面上看是為了以後價值的增加,卻會使賣出股價的人將來要承受不必要的損失,可能是很大的損失。私下裡說,董事會常認為,對於外部股東因對公司沒有信心的心理或投機的心理而賣出股票的行為,他們沒有必要承擔責任。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對於投資公眾來說,賣出的一個重要動機是已有一個很好的賣方市場。賣出和買入是一樣合法的行為。每個股東不但要在他賣出時有一個公平的市場,而且要有公平的機會去得到一個相對公正的價格,在這一點上,合理的公司政策能給他們提供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