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偶遇

酒色財氣他樣樣都沾,唯有這樣才能感受到世界的真實動人。

雖然阻我求道者皆可殺之,但是不阻我求道的人,難道也一併殺之,李志常自問幹不出來這種事。

其實這便是佛家、道家和魔道的區別了。

魔道更多是毫無顧忌的殺人,佛道兩家同樣超凡,卻不濫殺無辜。

而道家想必佛家的濟世度人,更喜歡超然物外,不為拘束,只一心求證那永恆之道。

功行圓滿,李志常神光內斂,以往那種超然的氣質,又收斂了一些。

面前是一封拜帖,三原裡一位姓楊的秀才,邀請他今晚到怡紅樓喝酒,李志常閒來無事,便打算去。

兩人之間的交集,倒還是因為周宏文,楊生本名楊天佑,乃是周宏文姑姑的兒子,以前楊天佑來周宏文家做客,跟李志常有一面之緣。

前次耿家轉讓宅院,便請的楊天佑做見證,楊天佑記性不錯,把他認了出來。

離晚上還差些時候,李志常漫步街頭,人來人往,獨立其中。

順便找了一家書齋閒逛,這時候一縷幽香傳來,李志常回首望去,居然是一位少女,約有十八~九歲,長得秀麗風雅、世間無雙。

她和李志常對視一眼,並沒有如尋常女子那樣迴避,但也神情冷峻威嚴。

這種冷然,乃是自心底發出,李志常閱人無數,一望便知此女是天生的鐵石心腸。

那女子冷生生道:「店家我要買一沓宣紙。」

店家似乎認得她,卻也不敢開口調笑,拿了一沓宣紙出來,說道:「五十文。」

女子皺了皺眉,道:「怎麼長了十文。」

店家道:「姑娘買不買,你也知道我這質量最好,從不講價。」

女子也不多話,從身上拿出一把銅錢,數來數去,也只有四十五文,還差了五文錢。

料來她本擬為還是四十文錢,所以沒有多帶錢出來。

而且女子衣著樸素,看出來不是個有錢人家的出身,只是容貌太過出眾,反而讓人不在意她的穿著了。

李志常沒有拔刀相助的意思,這時候一個很漂亮的錦衣少年走了進來,左顧右盼之下,最後露出一副恰到好處的驚喜樣子,對著少女道:「真巧,咱們又遇見了。」

少女沒有搭理他,對著店家道:「這樣吧,我只買四十五文錢的紙。」

少年搶先道:「店家這姑娘買紙的錢我來付。」

少女淡淡看了少年一眼,神情冷峻,輕輕地吐了一句道:「店家我不要他付錢。」

那店家遲疑道:「我們這都是一沓一沓的賣出去的,散開後,不好處理。」

少年道:「你反正也是給顧兄買的,我跟他是好朋友,這沓紙算是我送他的。」

李志常心底暗笑:這少年看來是想追著少女。

他搖了搖頭,輕輕地笑了出來。這冷冷的少女可不是個簡單人物,也是個極厲害的修行者,少年卻只不過是一個凡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