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人情債

白衣人和薛衣人的決戰已經轟動江湖,沒有人不期待,這數月後的曠世大戰。

一月之間,白衣人便成了江湖上風頭僅次於薛衣人的劍客。

沒有人知道他的來歷和姓名,也沒人知道他的年紀。

但是沒有人敢小覷他。

若是誰能夠在一月之間取走十三名絕頂劍客的性命,都不應該有人小看他。

白衣人愛穿粗布白衣,薛衣人每次決戰之後,衣服都是紅色的,血一樣的紅色。

白色和血色都和死亡有關。

喪服是白色的,鮮血帶來死亡。

兩人交手,已經註定有一人要死亡。

可是估計沒人知道,白衣人僅僅只是想要拿薛衣人和那一十三名的劍客的鮮血祭劍而已。

為的是挑戰一個人。

這個人大多江湖人都聽說過,那就是當今的大名士李志常。

除了極少數人以外,恐怕也沒人清楚,李志常究竟有多厲害。

李志常究竟是什麼樣的人,這很難說得清楚。

他一生中從沒遇到不能解決的麻煩,也沒有經歷過絕望。

他也遇到過很多危險,但總能化險為夷。

而在最近這些年,很多對別人而言險峻至極的情況,對他而言已經微不足道。

即使現在出了一位可能能夠傷到他的白衣人,他也沒有放在心上。

或許日子過久了,能夠感受到挫折,也是一種新奇的體驗。

人間四月芳菲盡。山寺桃花始盛開。

李志常和石秀雲有一夕之歡的時候正是四月底的時候。

這一段露水情緣本身沒有什麼。不過李志常卻有一種出軌的感覺。

儘管他好久好久沒見到妻子石青璇了。

這一段久遠的歲月。足夠一個普通人從生下來到娶妻生子。

石青璇在另一個世界也未必能夠長生不老,而石秀雲卻一定不能長生不老,或許這才是他和石秀雲不能在一起的真正理由。

男人若是不想和一個女人長相廝守,總能找到理由的。

李志常現在沒有在別的地方,而到了一處小酒館。

這樣的地方,他其實很少來。

因為他比較懂得享受。

當一個人有他這樣能力的時候,享受一點也沒什麼錯。

總比為了自己的野心,去禍害別人要好。

酒館的老闆娘叫花姑媽。

李志常不是來喝酒。而是來找她。

李志常坐在桌子上道:「我不是來喝酒,也不是來吃飯。」

花姑媽年紀三十許,徐娘半老,風韻猶存,最美的是她那一雙眼睛,似乎會說話。

花姑媽道:「你不來吃飯,也不來喝酒,難道是看上了我這個大美人。」

李志常笑道:「要是老闆不介意,我倒是願意吃吃虧。」一個美婦勾引他,李志常還覺得吃虧。這種態度,簡直是欠揍。